作者volkov (台北小律师)
看板Lawyer
标题Re: 不能用「流浪律师」的耸动诉求来遮盖律师界的许
时间Tue Apr 14 14:56:28 2015
学者学问大?
官大学问大?
不见得
※ 引述《q135q135 (打工仔)》之铭言:
: 小弟觉得本篇写得不错 有部分论点颇值得思考
: 提供给各位道长参考
: ========================================================================
: 【读者投书】刘宏恩:不能用「流浪律师」的耸动诉求来遮盖律师界的许多老问题
: 2015/04/10
: 作者:刘宏恩
: 阅读《天下杂志》网站4月8日〈不只有流浪教师 流浪律师更多更惨〉的报导之後,深深
: 感觉台湾律师业许多更深层的老问题,已经被「流浪」这样的耸动用语给遮盖。关於「流
: 浪律师」的讨论,喊话的人其实背後有着不同的立场。刚毕业的法律人或在学的法律系学
: 生当然感到很焦虑,但另外有许多诉求其实是执业多年的律师对於「市场行情被打乱」的
: 不乐意。
: 事实上,後者开始有「应该重新回到缩减律师录取率的过去的老路」的呼吁。
类似政策,广设科技大学政策的背景
过去教育部在薪水无法提升的背景下
有人提出了"因为劳工不够专业",所以不要提升基本工资等政策
应该要广设大学与研究所,让一大堆技术学院升格为科大
好啦,所有人都变大学生了,就业需求仍然没增加,供给倒是多了一大堆
结果,有变专业吗? 薪水有变高吗? 流浪博士、与流浪大学生倒是多了不少
让人变穷的竞争神话破灭,持续有人爲烂政策背书
过去教育部的政策,用大学生平均起薪不断探底,换来了"开放竞争"美名
用开放竞争这四个字,换来全民大学毕业生全部变穷,值得吗?
全部大学生都变穷了,不可避免地,总会有学者、官员强立爲政策背书了
说你薪水降低,是因为你不够努力,怎麽不去念硕博士? 於是"开放"一大堆研究所
硕博士供给增加一大堆,硕博士毕业生的平均薪水又被拉低了,
整体薪水仍然倒退15年前的新闻言犹在耳
教育部新政策缩减校系,匡正乱象
爲了好听的美名牺牲自己收入,跟过去共产党其实是一模一样的
会让大多数人变穷的政策,都是烂政策,根本不分共产或民主
教育部现在匡正乱象了,知道乱搞学历一点屁用也没有
考选部呢? 这样搞专技证照有用吗?
适度竞争目的是爲了促进效率,请问促进效率了没?
台湾的竞争力,不应该来自於搞血汗低薪
有人会强调大学、硕博士生跟律师又不一样
但相同的是这些人都要工作、都要吃饭、 都受错误"竞争"政策搞成整体普遍低薪
竞争政策很好,只要开放律师"需求",让薪水高涨至国际水准,
自然有国际级的律师进驻,面临欧美国家律师的挑战才是真正的竞争
才是"国际化"的竞争
: 每次有人提到「流浪律师」的话题,我都会不由自主想到以前在美国 Stanford 上民事诉
: 讼法的老师第一堂课说的话。他的大意如下:
: 虽然我教你们诉讼法,但是你们一定要记得,一个动辄把每一个案件带入法院诉讼的律师
: ,会是一个失败的律师。你们不能只会诉讼,而是必须要会更多不透过诉讼就可以更有效
: 率、更为确定地帮当事人解决问题和争取权益的方法。案件只要进入法院就注定会有时间
: 拖延和结果上的不确定,当事人可能付出更多成本,却不一定会得到更好的结果---事实
: 上往往得到了更差的结果。
: 我教你们诉讼法,但是我绝不会告诉你们事事都透过诉讼到法院解决是最好的办法。虽然
: 有例外,但是一般而言,最好的律师在问题发生之前,就可以透过事先的契约拟定帮助客
: 户未来根本不会发生争议。次好的律师则在争议真的发生後,可以帮助当事人不透过诉讼
: 就迅速而确定地解决问题。至於最差的律师我刚刚讲过了:他前面两者都不会,只会动不
: 动就诉讼、诉讼、诉讼。
: 切记:你们的任务是替当事人寻求最大的利益,不是竭尽所能的把我这堂课教给你的每样
: 东西都拿出来去法院运用。
: 说起来惭愧,身为台湾法律系的教授,我不知道我们的法学教育是否也曾给同学们相同的
: 观念。还是我们的法学教育也直接间接让台湾的律师市场变成一片「厮杀的红海」:人人
: 会的东西都差不多,而大多数刚毕业的法律人学到的都只是诉讼模式的思考方式。学校里
: 花了几百个小时教大家「实体法」上有哪些权利义务,然後又花了几百个小时教大家「程
: 序法」,也就是要如何透过法院途径来实现这些权利义务。
: 「厮杀的红海」里,律师执业不分科,大家受的都是诉讼模式的思考训练,大多数年轻法
: 律人想到的也是当个诉讼律师,因此在「包审制」的收费方式下,若当事人没诉讼就会「
: 接不到案」,就会「生存不下去」。我们没有像医师那样分专业(内科、外科、妇产科
: ......),做市场区隔。我们也没有像台湾几乎所有的「师」(会计师、医师、护理师、
: 社工师、心理师......)一样,被法律强制在职进修和定期换照。
强制在职进修已经在做了,律师定期换照哪个国家在做?
况且问题是
董政策是未增加需求的前提下,未经所有人的同意开放录取人数
供给需求跟在职进修政策根本是两个不同的方向,这两个方向没人会搞在一起讨论
除非是有心人士想要顾左右而言他
再者,法律强制在职进修与定期换照也听说什麽人在反对,
在流浪律师的主题下,紮什麽稻草人在打?
: 至於律师录取率前几年突然大幅放宽,究竟有没有问题?我认为有,但是问题不见得在「
: 录取率放宽」,而是在没有配套措施的情况下「突然」大幅放宽。法令要求律师考试及格
: 的人必须到律师事务所实习才能取得律师执照,但是突然大幅放宽律师考试录取率的同时
: ,台湾的律师事务所数量又不可能突然变多,「找不到实习」的问题怎麽会不发生?即使
: 找到了实习,这些实习律师的劳动条件又怎麽可能不每况愈下?台湾各项制度变革最可怕
: 的问题就是「不同部会各行其是」:考选部管录取率放宽不管实习机会,法务部管实习规
: 定又不管录取率放宽。
: 如果部份律师先进不从如何放宽实习机构的范围或实务经历可折抵条件的方向下手,却提
: 案希望以後现职律师一律不需要付薪资给实习律师,或甚至要求实习律师缴交学费给自己
: 才愿意予以指导的话,各位究竟是想要帮年轻法律人解决实习的问题,还是想要解决自己
: 的问题呢?
: 不久前我在公开场合表达了「许多问题未必出在律师录取人数变多」的见解,结果有律师
: 同道表达强烈不满:「律师服务攸关当事人权益,岂可开放那麽多律师名额、让律师水准
: 参差不齐?这样岂不是会伤害当事人权益?律师当然应该跟医师一样,每年名额有严格限
: 制,不可以采取市场竞争的方式。」
: 我的公开回应是:如果诸位先进这麽关切当事人权益,是不是应该要主张律师必须强制在
: 职进修,而且应该分科专业化?新修正和新制定的法律每年多如牛毛,律师只要一朝考上
: 了就不必强制进修、什麽案子都可以接,也不需要分科分专业为当事人提供更深入更好的
: 服务,你们是不是应该站出来主张如此有损当事人权益?
如果愿意如同医师般管制医学生名额,法律搞专业化有人会反对吗?
来个专科、次专科随便你,根本也没人在反对你的倡议,继续紮稻草人
但刘老师的立场实在太明显了,就是录取人数政策绝对没错
一提到董的政策,就说是they的错
方法就是一直想偷换议题,回避录取人数变多破坏供需的整体市场问题
教法律的,用这种辩护在法庭上行得通吗?
搞不好行得通? 台湾政府不就说整体低薪是"国际情势"、"不争气"
总之都是they的错,大官不会有错
: 究竟律师业凭什麽可以「不但限制名额不开放市场竞争,同时不受政府高度管制,而且既
: 不需要强制进修,也不经常自律做淘汰和惩戒」?既然有同道如此在乎当事人和民众的权
: 益的话,请你们要回答这个问题。
: 又想要限制名额不开放竞争,又不愿意接受政府高度管制,也不想有严谨的自律淘汰机制
: ──天下为什麽可以有这麽好的事呢?而这一切,许多律师同道竟说是为了「维护民众权
: 益」?
刘老师爲大官董保城辩护,不顾一切所有从业人员薪水降低的血汗事实,
不惜指责,所有对政策发表政治言论的人不争气,真是友情相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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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36.230.247.12
※ 文章网址: https://webptt.com/cn.aspx?n=bbs/Lawyer/M.1428994591.A.A7E.html
1F:推 Edifiel: 如果今天是流浪教授薪水降低,可能思考方向又不一样了吧 04/14 17:27
2F:→ Edifiel: ? 04/14 17:27
3F:推 glaciereyes: 应该开放硕士也可应徵专任教授,增加竞争 04/14 17:36
真是好主意.....刘老师也应该杀出红海
4F:嘘 letita: 刘老师又不是律师,他了解律师生态吗? 04/14 17:37
5F:→ letita: Sorry生气了没注意,嘘错...SorryXD 04/14 17:38
6F:→ Afun2009: 中肯。 04/14 18:53
※ 编辑: volkov (36.230.247.12), 04/14/2015 19:44:33
7F:推 preattyall: 中肯,有原po这类敢言、直言、思绪清楚之士,让我觉得 04/14 20:06
8F:→ preattyall: 律师业或许还有希望 04/14 20:06
9F:→ abacada: 专任教授以前的确硕士也可能当上啊 不知何时改的规定 04/14 22:03
10F:推 edison1003: 中肯 根本跟大学教育一样 搞到烂掉惹 大家一起22K 04/14 22:21
11F:→ stoon: 定期考试换照,没过不能执业不知道可不可以改善现况? 04/15 01:55
12F:推 guanquan: 刘大教授根本不懂经济学,连最基本的供需法则都不知道。 04/15 08:31
13F:推 ixixet: 这篇不错。但还是要强调,某些问题并不是开放名额後才有 04/15 10:11
14F:→ ixixet: 的,将那些推到录取名额开放下,仍然不能解决问题。除非同 04/15 10:11
15F:→ ixixet: 道们愿意开始淘汰制,并将这五、六年几千人都踢出去,不然 04/15 10:11
16F:→ ixixet: 所处市场就得想法子消化。 04/15 10:11
社会政策重在改善
修改社会制度目的不在解决问题,而是"改善现状",即为已足
市场秩序更是如此
红绿灯也是种管制,他无法解决交通问题,但却可以让交通更顺畅
当然有人主张拿掉红绿灯,理论上交通最畅旺
事实上呢?
证劵交易法美国也曾讨论过管制市场的议题,详见赖英照教科书
有人追求不要限制才会有效率,有人追求秩序,两边都有重量级学者支持
最後的结论是有秩序才会有效率,也就是管制派获胜,市场需要被控管才会达到效率
所以才有一连串内线交易的立法
回避市场秩序被破坏的问题,用其他方式模糊焦点
犹如头痛医头 脚痛医脚,不如追根溯源,改善免疫系统与健康
争点应该是
1. 到底用政策造成的整体问题,需不需要有对策,阻止整体从业人员平均薪水恶化?
2. 单纯加供给人数,官腔讲成"开放竞争"这麽好听,下个大绝大概是Z>B
但 到底解决了什麽问题?(Z)增加了什麽问题?(B),还是大官说了算?
3. 流浪大学生、硕博士就业问题与薪水探底的前车之监,到底与现在律师录取人数政策
的类似性有多高? 法律用语就是可不可以类推适用~
刘老师下篇文章不知道会不会继续紮个新稻草人继续打?
17F:推 fpsprorex: 也推一个! 04/15 11:28
18F:推 Tronga: 顶 04/15 12:34
※ 编辑: volkov (36.230.247.12), 04/15/2015 13:09:04
19F:推 preattyall: 补 04/15 23:36
20F:推 q135q135: 推 04/15 23:56
21F:推 RonaldPan: 推 04/17 01:31
22F:推 mirandaliu: 中国律师有定期换照,不听话的人权律师都换不到照XDD 04/17 1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