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VieDe (LaVi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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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赖素如条款 律师法修法禁政律两栖
时间Sat Mar 28 00:05:13 2015
2015-03-27
〔记者项程镇、张文川/台北报导〕法务部研修的律师法修正草案定稿,禁止民代执行律
师职务,未来类似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等民代兼职律师将一律禁止,避免不肖者藉机牟利
、影响公益;对此,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黄旭田表示,上述「赖素如条款」,公会不反对
。
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资料照,记者简荣丰摄)
前台北市议员赖素如。(资料照,记者简荣丰摄)
赖素如先前经常帮国民党高层打官司,前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被控贪污案,也曾由她辩护
,但赖後来也涉贪,利用民意代表及国民党要职身分,介入双子星开发案并收贿,一审赖
被依贪污罪判刑十年,目前由高等法院审理中。
草案也根据世贸组织的自由化精神,将开放外国律师在台提供法律谘询业务,只要具备一
年内在台居留不超过三个月的条件即可,但不能到司法机关出庭、也不能与政府机关洽谈
业务,港澳律师比照外国律师办理,中国律师则不在开放之列,避免中国律师涌进台湾,
冲击本土律师业务。不过律师公会担心有意来台的中国律师,仍可能绕一圈取得港澳律师
资格再来,盼政院审慎考虑。
此外,未来律师名录将全部上网,如律师受惩戒等处分,也将一并公布;草案还规定,司
法官如遭判处一年以上徒刑,不须经律师惩戒委员会惩戒程序,将直接丧失律师资格,律
师公会则认为如此将剥夺公会的惩戒权。
黄旭田指出,法务部已与律师公会研修律师法近十年,在法务部长罗莹雪上台前几乎已大
致完稿,但罗上台後,未与公会讨论,自行修改草案,直接送行政院核定,几番要求,法
务部才给新版草案,发现更动不少,「法务部若真是做好事,修法开大门走大路,有什麽
好怕的?」次长陈明堂则表示,部分条文「微调」是部内集体讨论结果,不是部长独自决
定。法务部已於一月间将律师法修正草案送请行政院审核。
http://news.ltn.com.tw/news/politics/paper/866537
歪国及港澳律师准备大举入侵~~~~~各位大律师 你准备好了吗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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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LaVieDe (218.173.182.167), 03/28/2015 00:08:05
1F:嘘 glaciereyes: 我国律师可否去港澳地区提供谘询服务呢? 03/28 00:16
2F:推 volkov: 1楼正中要害 03/28 11:02
3F:→ g19920109: 脑残官员 03/28 12:11
4F:→ glaciereyes: 如果是可以过去谘询还好啦 片面开放就有点自废武功 03/28 12:22
5F:推 chihchien: 会计师公会全联会理事长表示: 03/28 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