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amonwhk (Damon)
看板Lawyer
标题[新闻] 吴淑珍的辩护女律师 涉诬告银行二审判5月
时间Fri Jan 9 17:08:48 2015
吴淑珍的辩护女律师 涉诬告银行二审判5月
2015-01-09 联合晚报 记者董介白/台北报导
台北市袁姓女律师因为投资连动债失利,向新北地检署提出告诉,指星展银行负责人及行
员,在未经存户同意之下,领取帐户中金钱购买连动债,指控星展银行相关人员涉嫌刑法
诈欺、背信等罪。经调查後发现,全案是袁姓女律师自导自演,台湾高等法院审理後,依
诬告罪判处袁女5月徒刑,不得易科罚金。
今年65岁的袁姓女律师,曾经担任前第一夫人吴淑珍的义务辩护律师,协助吴淑珍处理扁
家资产,与当时查扣扁家资产的特侦组检察官在法庭上针锋相对。
袁姓女律师8年前以两个女儿的名义,花费300多万元,购买星展银行的连动债,後因投资
失利造成严重亏损,不甘受损,向新北地检署提出告发,袁指两名女儿当时都在国外求学
,不可能动用国内银行中的钱去购买连动债。
袁女认为是星展银行负责人及其分行的员工,未经她女儿的同意,私下购买连动债,告发
星展银行相关人员涉嫌刑法诈欺、背信,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嫌。
案件经由检方侦办後,发现全案是袁姓女律师自导自演,依诬告罪起诉,并一审法院判刑
5月,袁不服判决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袁女依然否认犯罪,但经合议庭调查後发
现,袁姓女律师曾多次对行员表示,女儿帐户中的金钱都是女律师的钱,所以帐户内款项
的运用,只要通知女律师即可,经查行员是在女律师许可後,才下单购买连动债,并非未
经许可就私自挪用,因此维持诬告罪的原判,本案还可以再上诉。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220.136.85.48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awyer/M.1420794530.A.9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