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thenah (athenah)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问题] 以自己名义加入律师公会?
时间Mon Aug 11 14:20:05 2014
※ 引述《niqpin (班紮古鲁白玛的沉默)》之铭言:
: ※ 引述《athenah (athenah)》之铭言:
: : 各位律师同道大家好:
: : 最近正在找寻受雇律师的工作,
: : 因为先前实习的事务所没有留我,
: : 因此实习完毕也没立刻加入台北律师公会,
: : (心里妄想受雇时的事务所愿意帮我出那笔入会费)
: : 但现在有面试通过的所就要求我必须要先入律师公会
: : (就是要我自己负担入会费),
: : 取得执业资格後,才能去那里上班,
: : 可是现在有个疑问,如果我没有事务所,
: : 加入律师公会的申请书是否就必须填自家地址、电话,
: : 之後正式进事务所上班後,再跟公会、法院改地址、电话?
: : 这样不会有问题吗?
: : 打去问台北律师公会,他们好像都不建议以个人名义入会,
: :
: : 还有偷偷问一下,现在不帮律师出入会费是常态吗?
: : 好羡慕有新进同道都不用自己付入会费啊………
: 我跟你的状况一样,不过我已经加入公会(家中地址),但尚未登入法院
: 原因在於登入法院所填写的地址,法院会送国税局(加入公会则没有这个问题)
: 国税局会认定该址房屋是非住家用房屋,房屋税税率为3%(住家用房屋税率为1.2%)
: 供你参考
那请问..如果在入事务所前没接案子,无执业收入
以住家地址登录法院,也会被认定房屋是非家用房屋?
这样不就害到住家房屋所有人@@!!
我是不是先不要去法院登录,等进事务所再办较妥?
不过感觉老板是要我都弄好才能去上班...好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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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eeGeesbest: 如果确定事务所了 不就填那间事务所吗? 我就是这样 08/11 23: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