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cchen (kc)
看板Lawyer
标题受雇律师已公告核定为劳基法84-1工作者
时间Mon Mar 31 18:53:32 2014
如标题。劳动部已於103.3.25以劳动3字第1030130641号公告核定「法律服务业雇用之律
师为劳基法第84条之1之工作者」自103.4.1起生效。目前劳动部网站尚未公布,我先把该
公告扫瞄成pdf档放在这里:
https://db.tt/PJgXJfC9
有兴趣的先进可以先看一下。等过两天劳动部网站正式张贴出来後,我再把上揭档案删除
。
律师公会全联会本来有意要放一个约定书的格式给同道参考,但因各地方主管机关的核备
标准不一,怕例稿内容未必能获得每一县市政府认同,所以就作罢。
以上请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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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xixet: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1075号民事判决。约要签好~ 03/31 22:17
2F:推 bogy1188:近期最高法院似倾向核备不为生效要件了,约真的要好好谈 03/31 23:33
3F:→ kcchen:102台上1866同旨。但未核备劳检这一关过不了,还是核备为妥 03/31 23:42
4F:推 ixixet:感谢道长分享~大家还是要守法、快乐执业~ 04/01 2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