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gusta (贱民有贱民的选择....)
看板Lawyer
标题Re: [情报] 考选部:律师专业要细分,才可解决流浪。
时间Sat Jan 11 03:13:51 2014
推 changchunlun:吵得有点偏离主题了 庇古在经济学流派的光谱上 跟凯 01/06 07:26
→ changchunlun:因斯的距离并没有太远 比起海耶克 傅立曼 他们算亲近 01/06 07:28
→ changchunlun:但我还是看不出来 两位吵这个跟总量管制有什麽关系 01/06 07:28
→ nel624:看不出有什麽关系+1 01/06 09:02
我也看不出有什麽关系才会质疑某人搬庇古税出来干嘛......
庇古税的概念是透过财税工具将外部成本内部化,
使得市场参与者因为成本抬高无法竞争而主动退出市场。
早期的环境税概念固然渊源於庇古税,
但这种国家单方面徵收的环境税的概念并没有「总量」上的管制。
国家并没有限制厂商排碳量,
从经济理性上来讲反而会鼓励厂商尽量排碳,
才能有更多税收。
是当「碳税」的概念转为「碳权」时,
排碳的外部成本不仅被内部化,还变成是种「权利」,
而既是「权利」,就不只是单纯的国家公课,
它成为了可以在市场流通交易的商品,具备了有限性,
从「排碳税」到「排碳权」的沿革,
才成为我们今天所理解的污染的「总量管制」。
但这种「总量管制」并不是庇古发明的,
也跟庇古税无关,
只能说在环境污染的管理上,
现在流行的作法是将庇古税与总量管制搭配成一套制度。
同样都有总量管制的观念,
我们能想像利用抬高学费与抬高国考费用的方式,
来达到使穷人退出律师市场有何关联性与合理性可言?
那总量管制的概念从何而起?
不是凯因斯,
而是我之前贴的战後德国的Ordoliberalism。
Eucken他们的观念跟Pigou不太一样,
後者认为国家只能利用财税工具调节自由市场,
但前者认为国家有责任适度地以政治力量为市场构筑合适的经济制度框架,
以维持市场稳定,细节就不多说,可自行参阅维基。
今天谈「总量管制」,不论是律师数量还是排碳量,
都是在讲国家预设了这个律师市场或污染市场最佳的数量,
并且是以法令去限制总量。
所不同的是,排碳量可以被内部化再证券化成「碳权」进行交易,
这确实有庇古税的影子;
但律师数量呢?律师资格本身有何外部成本需要国家利用课税将之内部化?
直观去想,
公会可以利用哄抬会费的方式让有足够法律素养却没钱的律师退出市场吗?
人身专属性极强的律师资格可以像碳权一样用金钱交易取得吗?
如果不行,这跟庇古税何关?
就这样。要再堆砌空泛的术语以及谩骂,省省吧!
这样并不能证明自己,只是被旁人看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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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36.229.31.87
※ 编辑: Augusta 来自: 36.229.31.87 (01/11 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