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edus (new)
看板Lawyer
标题[社论] 陈长文 律师考试改得好,但还要更好
时间Mon Nov 11 18:44:23 2013
http://cvchen.blogspot.tw/2013/11/blog-post.html
亦刊载於中国时报
爱与正义 律师考试改得好,但还要更好 陈长文
法律系学生一年一次的重点考试─律师高考日前画下句点。笔者在2001年曾投书〈超低的
律师录取率,迈向法治社会的桎梏〉的文章,替众多学生为当时仅有6%录取率的律师考
试请命,呼吁对考试制度着手改革。时至今日律师考试的改革我们有目共睹,诸如2011年
起将律师考试分为两阶段,於第一试中新增国际公法、法律英文与证券交易法考科,落实
与实务接轨,符合社会脉动;又将律师录取率提高至到考人数10%。笔者对考选部董部长
所做努力给予赞赏,但也要指出改革未竟全功,好还可以更好。
按每年千余菁英学子投入法律学习,经历大学甚或研究所专业训练,一名法学院毕业生理
应具备成为律师之基本素养,但却仍受限於10%的录取率,仅有少数的学生能取得律师资
格,身为律师也是法学院老师的笔者对此既愧疚也不解。虽相较10年前的6%,录取率现
已有进步,但对照同是提供专业服务的医师考试9成录取率,笔者认为律师录取率仍有放
宽的空间。另外,查会计师考试设有在一定年限内得保留及格科目之制度,而同为二阶段
测试的医师考试,医学生只要在学期间修毕基础学科即得参加第一试测验,毕业後再投入
第二试。律师考试包罗万象,要求考生一次过关而无法保留及格科目,若今年未录取,隔
年又得全部重头考过,造成学子沉重且不必要的负担。笔者建议,虽律师考试采百分比及
格制,但应该辅以在每项考科订立及格标准,只要达标即予以保留;并应放宽第一试应试
资格,开放法学生於在学修毕指定学科时即得应试,以此循序渐进的方式,按部就班培育
法学专业人才。
再者,考试「评阅标准」的不透明更是亟需改善的重点。《典试法》第23条第2项:「应
考人不得要求提供申论式试题参考答案」,该条目的是为尊重评阅委员的专业判断并保护
其审卷不受干扰,但封闭的评阅环境使得阅卷委员於审阅评分之际,因为不会受到考生的
挑战,容易发生评阅标准不一致或阅卷委员仅因见解不同而排斥应考人以其他见仁见智学
说为见解的情形,失去适用法律应与时俱进落实正义的目的。而不公开评阅标准与参考答
案的制度下,应考人试後也无从在此种「标同伐异」的评分方式心悦诚服,但若能「让阳
光进来」使参考答案透明化,学子当能补强所学之不足,况且,社会上常称与民情现状脱
节的法律人为食古不化的「恐龙」,讽刺判决无法与时俱进,笔者认为主要原因就与当前
的教育与考试制度相关。因为考生无法知道客观的评阅标准,深怕自己想法不为评阅委员
接受,只好一味迎合出题者喜好而失去自我见解。长此以往,实务的旧判例代代相传,致
使不合时宜的判决见解不断出现。
反观大陆司法考试,於考後公布参考答案并接受异议後重新订出阅卷的参考答案,做为试
卷评阅依据。因此,为促使委员以合理的判断标准审题,笔者呼吁国考除了要公开评阅标
准外,也应卓参德国宪法法院所提出之「考生作答余地」见解,即是当应考人的作答具有
一贯之法律论证,并合乎逻辑时,该答案就被接受而不应评为低分,以鼓励学生独立推理
,评断议题的能力,也为司法注入能量。
最後,综观律师考试涵盖专业领域广泛,考选部更研议自2015年起,於律师第二试增设智
慧财产法、劳动社会法、财税法等领域供考生选试以培养多元法律专才。笔者肯定如此良
善的发想,但也建议若能将应考领域结合超国界法概念融入现有考科出题,将更有助於学
子与现实生活接轨。例如受到瞩目的同性婚姻合法性议题,就适合结合宪法、人权公约与
超国界法融入民法考科,并认可「考生作答余地」原则,鼓励考生得援引法理、宪法或国
外法院判例作答,只要论述於法於理合乎逻辑,就应予以尊重。利用考试引导教学鼓励有
志於从事律师、司法官或检察官的学子不再拘泥於少数学说,而以不同思维面对问题,进
而带动我国法治向前迈进。
【2013/11/11 中国时报 10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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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75.182.114.149
※ 编辑: Medus 来自: 175.182.114.149 (11/11 18:52)
1F:推 ChrisBear:医学院有总额管制,法学院有吗? 11/11 19:29
2F:推 cattiger:医生大学有多难考,国师大概不清楚吧 11/11 19:46
3F:→ Medus:其实我觉得陈长文大律师应该很清楚吧... 11/11 19:48
4F:推 Blue130:最新医师二试已经剩7成录取率,一试是5成 11/11 21:06
5F:→ Blue130:大学入学、国考、实务训练,至少要有一处把关 11/11 21:08
6F:→ Blue130:否则现在的市场容纳不下这麽多律师 11/11 21:08
7F:推 FrankChaung:恶心,跟董部长一搭一唱,是在互吹吗? 11/11 21:11
8F:→ FrankChaung:我想国师是很开心未来老板能把实习受雇薪资越压越低吧 11/11 21:12
9F:→ FrankChaung:大学联考进的了医学系的就已经是顶尖的一群了 11/11 21:13
10F:→ FrankChaung:法律系是大学技术学院日夜间部学事後科法所到处都是啊 11/11 21:14
11F:推 takewind:好呀,那来开总额管制呀 11/11 22:09
12F:推 zoonead:啊呀,反观啊 11/12 00:30
13F:嘘 hiphoprabbit:一年10%已经够好考了 11/12 11:06
14F:嘘 asjlk:录取率再提高? 国家被这些人搞烂 11/12 15:27
15F:嘘 FrankChaung:再开放下去律师证就变成仅次身分证的身分辨识工具了 11/12 16:03
16F:→ Medus:我也反对,问题是如何阻止保成哥等人继续开放 ? 11/12 16:12
17F:嘘 inni:看看谁任命董部长 就让谁下台! 11/12 19:16
18F:→ FrankChaung:考生要祈祷董部长未来绝对不会走的三年内,不要再有脱 11/12 21:14
19F:→ FrankChaung:轨演出... 11/12 21:14
20F:→ tort:这种制度有利於大所他当然叫好 11/13 13:28
21F:嘘 vincentkuo:这个人讲的话哪次公正过 11/14 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