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Messi (梅西)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何谓「生活津贴」?
时间Mon Sep 9 12:00:15 2013
看到今年律训的学习律师资料表 最後一栏是
(实习)生活津贴:_________
不懂耶
薪水就薪水,薪水两个字不是比较省影印机墨水吗?
为何硬要印四个字生活津贴呢?有什麽用意吗?
顺手翻了一下劳基法,还真的有生活津贴一词
第65条第1项「雇主招收技术生时,须与技术生签订书面训练契约一式三份,订明训练项
目、训练期限、膳宿负担、
生活津贴、相关教学、劳工保险、结业证明、契约生效与解除之条件及其他有关双方权利、义务事项,由当事人分执,
并送主管机关备案。」
所以实习律师的法律定性是劳基法上的技术生罗?全联会是这个意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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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1.248.15.245
1F:推 deann:因为实习期间你是以学习技能为目的,所以给的是生活津贴 09/09 13:21
2F:→ deann:如果是薪资的话那就有受劳动基准法最低薪资下限的规范了 09/09 13:22
3F:推 Homeyu:小弟对1F道长意见有不同看法,重点还是在实习律师是不是劳 09/09 13:29
4F:→ Homeyu:工、有没有劳基法适用?若有,不管给付名义是什麽,都应该 09/09 13:31
5F:→ Homeyu:符合最低工资。 09/09 13:31
6F:推 Homeyu:可参照劳基法第2条第3款工资之定义 09/09 13:33
7F:→ env:这只是在玩文字游戏...还是要看是不是在雇主的监督下工作 09/09 13:48
9F:推 hc1118:楼上 不是「学习技能」为目的就是技术生好吗 09/09 19:21
10F:推 ChrisBear:技术生也有劳基法适用啊 09/09 22:48
11F:推 den123:明天下午2T结训座谈 可以去台北大学问理事长XD 09/10 00:48
12F:→ ChrisBear:理事长不会来啦 上次2T炮轰这麽凶 09/10 06:49
13F:→ Homeyu:我指的有没有劳基法适用不是技术生,是第3条适用范围。 09/10 13:34
14F:→ deann:实习律师如果被认定为技术生还是劳基法所规定的阿= = 09/10 13:36
15F:→ deann:我昨天还特别去查了 技术生的类别 真的有法律服务... 09/10 13:37
17F:→ deann:上面更正 法律事务 09/10 13:39
18F:→ Homeyu:用推文都很简短,楼上误会我意思。我最上面讲的是一般劳动 09/10 22:38
19F:→ Homeyu:契约未必适用劳基法,所以如果必须要看是否为劳动契约、是 09/10 22:39
20F:→ Homeyu:否是劳基法适用范围。至於技术生本质上是职训契约,不是劳 09/10 22:40
21F:→ Homeyu:动契约,只是为了保障技术生,劳基法予以规范而已。 09/10 22:41
22F:→ Homeyu:如果是实习律师是劳动契约 & 适用劳基法,那不管给付名义 09/10 22:42
23F:→ Homeyu:是否改成生活津贴,一样都是「工资」,不会因此变成技术生 09/10 22:42
24F:→ Homeyu:。技术生是从工厂法来的,去观察它的沿革,可以知道它规范 09/10 22:45
25F:→ Homeyu:的范围到底是哪些人。如果一直扩张技术生的适用范围,那 09/10 22:47
26F:→ Homeyu:劳基法慢慢就被架空了,以後企业主都以训练为由,改以技术 09/10 22:48
27F:→ Homeyu:生来招聘员工,对劳工一点保障都没有。 09/10 22:48
28F:→ Homeyu:换个方面来讲,事业单位要招收技术生要书面、要训练计画、 09/10 22:49
29F:→ Homeyu:要送主管机关备案,我想目前事务所都没做到。 09/10 22:50
30F:→ Homeyu:可否单以「学习技能为目的」就归为技术生,是有疑问的。 09/10 22:53
31F:→ Homeyu:推文讲得有点跳跃、上面打很快也有语病,请见谅。 09/10 22:55
32F:→ Homeyu:以前就业服务法还有技术生2年最低年限的规定,如果那条还在 09/10 22:58
33F:→ Homeyu:,律师要被认定为技术生恐怕更难。 09/10 22:59
34F:→ Homeyu:所以您说技术生适用劳基法、有法律服务业,我都完全认同。 09/10 2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