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tormraider (猪铁)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拆屋还地并请求不当得利范围请教...
时间Thu Jul 4 16:38:24 2013
小弟最近承办一件拆屋还地的案子
拆屋还地本身满明确的没有问题
但是在请求5年不当得利部分遇到一个问题
假设我方於102.8.1起诉
理论上不当得利是计算97.8.1-102.7.31的五年
但是如果占有人是100.1.1才继承房屋
(被继承人亦有占有事实,只是之前地主没追究)
那还可以对占有人主张全部的五年吗?
还是说只能请求100.1.1-102.7.31之不当得利?
目前的想法是先主张全部五年
一来是认为地主对被继承人的请求权由占有人继承
二来之後法院不许驳掉就好
小弟查询过实务见解但是找不到(可能是太菜不会用)
来版上请教诸位先进的意见,如有相关实务见解也请告知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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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5.191.75
1F:→ Homeyu:你的「理论」部份对吗? 07/04 17:02
2F:→ deann:你的请求基础好像怪怪的 07/04 17:11
3F:→ stormraider:不懂楼上两位先进的意思是? 07/04 17:16
4F:→ defent:可能想问你"五年"的依据? 07/04 17:23
5F:→ stormraider:相当於租金之不当得利 民126 07/04 17:27
6F:→ Homeyu:我要问的是,起诉时回溯5年,时点应该起诉当日。 07/04 17:55
7F:→ Homeyu:另外原po说的被继承人无权占有,可以从继承法律关系来思考 07/04 17:56
8F:→ Homeyu:如果继承人没实际占有,就不能请求不当得利吗? 07/04 17:57
9F:推 guanquan:第一点似可解释为被继承人的不当得利债务为继承人所继承 07/04 18:24
10F:推 Lectured:原po好帅! 07/04 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