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ittlefalcon (熊出没注意!!)
看板Lawyer
标题[新闻] 3行业拟纳劳基法 农渔单位不领情
时间Sun May 12 13:46:48 2013
〔记者杨久莹/台北报导〕又有三大行业可望纳入劳基法!劳委会近日锁定受雇律师、受
雇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人员,以及农渔会及农田水利会成员研商,以确保国内仅剩约五%
未纳入劳基法的劳工,都能拥有基本的工作权保障。不过,农渔主管机关农委会并不想买
单。
根据劳委会统计,国内八百三十八万受雇劳工中,已有七百九十八.七万人纳入劳基法适
用范围,比率达九十五.三%;但仍有包括家事服务业的本国及外国劳工,以及私校人员
、医师、国际机构人员、律师、农渔会人员等,因为工作性质特殊或已有相关法令规范迟
迟未纳入,人数约三十九.三万人。
劳委会近日陆续针对多个行业检讨,计画再扩大劳基法适用范围到七千五百位受雇律师、
六千多位受雇的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人员(非外包保全机构人员),及农渔会及农田水利
会成员,粗估影响超过四万人。
劳委会指出,长期以来,持续有受雇的公寓大厦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向劳委会陈情,希望
纳入劳基法保障,以解决工时过长问题。调查也发现受雇律师多表赞同,但雇主忧心女性
律师或怀孕律师的夜间工作可能触法,仍多所顾虑。
农委会︰已有相关人事办法 条件没较差
另劳委会近日也陆续邀集农渔人员的主管机关农委会座谈,但农委会认为,目前已有相关
人事管理办法,条件不比劳基法差,无需调整变动,仅允诺会针对较劳基法不足的部分进
行检讨。
农委会农田水利处副处长胡忠一表示,农田水利会的人员比较像公务员,须代为行使公权
力徵收土地,人事管理办法规定目前是参考公务员拟定,不适合与劳基法相比;渔业署则
认为目前渔会人事管理办法,条件不比劳基法差,无纳入适用对象的必要。
农田水利会人员则担心天灾必须关水闸门、渔会成员担心船难、假日必须上班,如果适用
劳基法将可能影响工作。劳委会官员回应,针对天灾等特殊状况已有规范,不必担心。
劳委会强调,劳基法为劳动条件的基本法律保障,即便不同单位各有考量,但相关法令如
较劳基法保障不足,仍应检讨修法或纳入劳基法保障范围。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may/12/today-fo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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