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luma (muy cansada)
看板Lawyer
标题[闲聊] 无薪实习
时间Fri May 3 14:50:51 2013
今天开训典礼
公会理事长公开心证啦
无薪实习是OK的
新律师要学功夫,本来就没义务给你钱
学生跟老师请教学问还要准备束修呢
给你们钱反而会有劳基法适用的问题
以上真是令人热血沸腾啊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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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3.139.199.215
1F:推 nengneng:学员付钱实习我认为也是ok的,但前提是指导律师收钱後, 05/03 15:03
2F:→ nengneng:必须负瑕疵担保责任,如果乱教或达不到要求必须退款,甚 05/03 15:04
3F:→ nengneng:至给付瑕疵的赔偿责任。 05/03 15:04
4F:→ ROCKMANX6:说不定大头儿们会解释成,给付内容只有打合格分数而已。 05/03 15:09
5F:推 clarinaser:去年似乎也有人讲类似的话 05/03 15:55
6F:→ Dyaus1102:实习律师又没入公会?公会理事长根本就有利害冲突 05/03 16:09
7F:推 docose:1没听说过 不要钱的最贵1 05/03 16:57
8F:推 SchmidtAsman:本日心得:1.廿一年前考上的律师不用实习都很厉害?? 05/03 17:32
9F:→ SchmidtAsman:2.很好奇司训所受训的学员还不是公务员为啥每可领钱? 05/03 17:33
10F:→ SchmidtAsman:3.建教生都还有薪水可以领,实习律师比建教生还贱... 05/03 17:34
11F:推 dnoteb:反正 实习律师 连学徒都不如的意思 05/03 17:37
12F:→ dnoteb:也许 可能 说不定 会长本人正在大量运用血汗实习律师XD.. 05/03 17:38
13F:→ dnoteb:如此好的政策 岂可不大量推广? 半年两个免费员工 一年4个 05/03 17:38
14F:→ dnoteb:还可以骂免钱 叫他做免钱,助理薪水都省下来了!潮爽的 05/03 17:39
15F:→ ROCKMANX6:再下去,以後说不定变成女实习律师要陪X了。 05/03 17:46
16F:→ preattyall:针对律师谋生问题,某教授FB名言:难道驾驶执照要担保持 05/03 17:54
17F:→ preattyall:者有车开?律师赚不赚钱,能否吃饱,干卿底事? 05/03 17:54
18F:推 awakim:实习律师不是本来就适用劳基法吗? 05/03 18:12
19F:推 docose:某道长的事务所徵实习律师开22K 结果求职者如雪片般 05/03 18:23
20F:→ docose:有人位了实习机会 自愿无薪实习............... 05/03 18:23
21F:推 SchmidtAsman:awakim大说的是,原po是在转述今天开训全联会理事长 05/03 18:27
22F:→ SchmidtAsman:,针对有同学求教对近来无薪实习传闻的回应,理事长 05/03 18:29
23F:→ SchmidtAsman:表示他最近也在跟劳委会吵这事,他认为不适用劳基法 05/03 18:30
24F:→ SchmidtAsman:,并表示应该是无薪实习,且认为,学员应献束修才对! 05/03 18:31
25F:推 tenbear:话说好像没看到什麽媒体报导无薪实习 05/03 19:04
26F:推 Balders:律师比7-11工读生还不如的年代开始了 05/03 19:49
27F:→ ROCKMANX6:以後理事长应该由全国所有执业律师投票选出,才不会选出 05/03 19:50
28F:→ ROCKMANX6:只为大咖律师代言的人。 05/03 19:50
29F:推 Homeyu:我疑惑的是....成为正式律师之後,也得一直进修学习阿, 05/03 20:02
30F:→ Homeyu:实习律师跟菜鸟的正式律师有差很多吗?(就学习这点而言) 05/03 20:03
31F:→ Homeyu:如果差别不大,为什麽认为实习律师无薪是理所当然? 05/03 20:05
32F:推 preattyall:敌在本能寺? 05/03 20:20
33F:推 inaction:考试制度可能是现实生活中勉强还算公平的东西 但一考上以 05/03 20:26
34F:→ inaction:後 所有的不公平还是会回来 有资源 有背景的人 从来不需 05/03 20:26
35F:→ inaction:要担心实习机会的问题 反倒是一般人为了能拿到执照 只好 05/03 20:27
36F:→ inaction:一再退让 从22k 到无薪 甚至以後可能要付费 相信以後版上 05/03 20:28
37F:→ yorktp:那所有行业的学徒或无该行业实务经验的新鲜人,都要无薪罗! 05/03 20:29
38F:→ inaction:询问事务所环境待遇的文章会越来越少 因为有得实习大概就 05/03 20:29
39F:→ inaction:要偷笑了 唉 05/03 20:29
40F:推 yrzorz:无薪,拿来倒茶水,完全不教,反正换实习那麽容易黑掉 05/03 20:31
41F:推 LMessi:实习薪资绝对会影响受雇薪资 只是既得利益者没差 甚有好处 05/03 22:34
42F:推 jinzu:如果没记错,理事长好像有说他11月就卸任(呼~ 05/03 22:35
43F:→ LMessi:有这种理事长 我们还需要敌人吗? 05/03 22:35
44F:→ alawyer:上次用无薪实习推掉三、四位人情实习…@@ 05/03 22:44
45F:→ tort:有多少找实习是真的想指导的 还是只是想找免劳洗廉价劳工 05/03 23:30
46F:→ tort:照这样讲各行业毕业生第一年给22k还太多呢 05/03 23:32
47F:推 hsiyen:下周买肉乾送去全联会请他们吃 05/03 23:51
48F:推 flyjames:给了香蕉,就只能请到猴子啊! 05/04 00:19
49F:推 sese5566:那可以要求瑕疵担保吗 05/04 00:23
50F:推 chihchien:理事长的说法真的很奇怪,支薪与实习并没有互斥,指导 05/04 01:59
51F:→ chihchien:律师愿意给薪给实习律师也是两情厢愿的事 05/04 02:01
52F:→ chihchien:但要从实习是学习 实习并不是劳资关系 结果推论出来 05/04 02:02
53F:→ chihchien:劳资关系是以薪资给付为基础 所以实习不应该支薪 05/04 02:03
54F:→ chihchien:这话从理事长职位上这样说出来 叫新进人员情何以堪 05/04 02:04
55F:→ chihchien:以後取得执业资格也是要缴会费 真的有必要把新手讲得 05/04 02:06
56F:→ chihchien:那麽的不堪 甚至有点将大量录取的情绪转嫁到实习律师身 05/04 02:07
57F:→ chihchien:上 不太了解到底是理事长个人的态度 还是全联会的态度 05/04 02:08
58F:→ chihchien:实习律师一旦脱离了劳基法的基本保障 全联会又打算用 05/04 02:09
59F:→ chihchien:什麽样的方式去保障实习律师权益 维护公平正义? 05/04 02:11
60F:→ ROCKMANX6:换理事长有用吗?上一个理事长不是说要搞专科证照? 05/04 09:36
61F:→ shebaba:结果这边反应一大堆 其实 当天开训只有一个人在问无薪实习 05/04 09:36
62F:→ shebaba:其他都在问律师执业心得分享 05/04 09:37
63F:→ shebaba:顶多紧接无薪实习问题後的是全联会有没有开可供学习律师 05/04 09:40
64F:→ shebaba:的课程或班级 让学习律师去学习学不到的专长 05/04 09:40
65F:推 repast:理事长上次来我们学校演讲的时候也是说他推动无薪实习制度 05/04 10:54
66F:→ repast:是为了解决现在律师过多的困境,说现在已经有很多道长不收 05/04 10:55
67F:→ repast:实习了,如果有薪实习会更惨更没有道长想收。所以他认为应 05/04 10:56
68F:→ repast:该要无薪实习,这样才能让道长提高意愿,也才能解决许多人 05/04 10:57
69F:→ repast:还找不到实习的困境。他也说实习律师不该有劳健保...... 05/04 10:58
70F:→ alawyer:无薪实习就是要教,但有看过把实习律师当正式律师在要求 05/04 14:06
71F:→ alawyer:-现在有指导资格的律师的心态有些也不可取就是了…@@ 05/04 14:08
72F:→ miso:实习制度有存在必要吗? 多实习五个月 真的会比较厉害? 05/04 21:08
73F:推 ChrisBear:如果要无薪 学习司法官为什麽也不比照?或是律师自费去 05/04 21:47
74F:→ ChrisBear:跟学习司法官一起受训啊 就学日本那套受训制度 05/04 21:47
75F:推 chihchien:从公会与法务部89年的解释函 限缩实习方式只能在事务所 05/05 00:58
76F:→ chihchien:由资深律师指导开始 大概就埋下了这个问题了 05/05 00:59
77F:推 kenthing0315:根本是替不想教只想找免洗无薪或低薪实习的 05/06 10:30
78F:→ kenthing0315:开便宜大门 05/06 10:30
79F:→ amose999:我只能说ㄎㄎ啦,同学有两个也无薪实习~"~ 05/08 09:15
80F:→ ixixet:恶例不可开,勿以恶小而为之,否则因循苟且,无以复归。 05/09 11:15
81F:→ ixixet:面对、接受,那有无处理还是只放下? 05/09 11:16
82F:推 schwach:以後当你们变合夥时 也会开始鼓励无薪实习啦~ 05/09 13:16
83F:→ Ifone:我以後有幸考上、实习、合夥,一定不会亏待晚辈的 05/12 21:29
84F:→ alawyer:多少人还记得当年的初衷?共勉之。 06/03 0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