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Messi (梅西)
看板Lawyer
标题[闲聊]无偿实习时代可能来得比我们想像中快
时间Thu Mar 14 19:42:58 2013
无偿实习时有所闻,但目前似乎仅止於台面下的活动,也许是小弟孤陋寡闻,像以下这麽
赤裸裸地挑明 是第一次见到 (这还不是等闲的事务所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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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北部专职律师中心 诚徵志工(实习律师尤佳)
●需求条件:
一、法律系所在学学生或法律系所已毕业人士。
二、可提供每周固定服务时间2日(即4个半天)以上,服务4个月以上时间。
●无酬、志工性质,工作内容:
担任律师助理工作,跟随律师学习,包括:整卷、面谈记录、影印、接待、学习撰状、陪同指导律师开庭及指导律师交办之相关事项。
●开始服务时间:预计102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开始。
●服务地点:台北市大安区金山南路2段189号5至7楼
●若系实习律师,可以志工方式跟随本中心具指导律师资格律师训练及实习(期间依律训
所规定)。
●需求人数为3至4位。
●本中心为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所属单位,目前配置7位专职律师,4位律师具指导律师资格,所承办案件类型包括:重大刑事、弱势议题、家事、妇幼、劳工、国赔及其他社会瞩目案件。
●如有意愿,请传简历(包括可服务之时间,譬如:每周一至周五全天,为期5个月;或每周一、三、五全天,为期半年以上),至Email:
[email protected],许雅惠小姐收(联络电话:2322-5255分机189),谢谢。
出处:
http://www.law.ntu.edu.tw/chinese/2013/02/诚徵志工文字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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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00.44.221
1F:推 lukehong:法扶带头.......... 03/14 19:45
2F:→ LMessi:我在想 难道法扶的实习制度 本来就是无偿? 03/14 19:47
3F:推 dnoteb:这去年第一梯律训就再结训的座谈会上决定的.. 03/14 20:04
4F:→ dnoteb:台北律师公会理事长 跟 法扶的董事长 两个在唱双簧 03/14 20:04
5F:→ dnoteb:说法扶能不能提供实习的机会? 给大家更多实习的空间? 03/14 20:04
6F:→ dnoteb:法扶就说 主要是因为预算都要经过审议 不能编列预算来给实 03/14 20:05
7F:→ dnoteb:习律师..然後台北律师公会的会长就说 实习照法务部规定 03/14 20:05
8F:→ dnoteb:算是师徒关系 没有强制规定要给薪..所以 无预算的问题解套 03/14 20:06
9F:→ dnoteb:然後就说 立即规画法扶提供实习的方式( 03/14 20:06
10F:→ dnoteb:就是大家现在看到的 法扶无薪实习...(当场我记得台北律师 03/14 20:08
11F:→ dnoteb:工会的会长 有问台下 无薪实习会考虑去的举手..有大概快十 03/14 20:08
12F:→ dnoteb:个举手~所以 恩....就是这样) 03/14 20:08
13F:→ dnoteb:以上经过快一年了 记忆的不一定正确 请参考就好 03/14 20:09
14F:推 J98:崩坏了... 03/14 20:33
15F:→ Augusta:虽说不要去就好,但真正可怕的效应是其他事务所跟进办理。 03/14 20:56
16F:推 ddaaemon:免费谘询 免费法律顾问 全面免费时代.... 03/14 21:19
17F:推 lution:还好我已经实习了 03/14 23:30
18F:推 volkov:血汗经济要变血尿经济,除了有权势少数人,没人不受影响 03/14 23:35
19F:→ clide5566:谁叫开放成11%呢 03/15 00:35
20F:→ preattyall:其实开放时就可以预见此景,公会是否曾经正视这问题呢? 03/15 07:22
21F:→ preattyall:办进修及联谊活动固然重要,但产业崩坏问题更亟需公会正 03/15 07:27
22F:→ preattyall:视及思考解决方法 03/15 07:27
23F:→ inni:董保城下台 03/15 07:54
24F:推 ChrisBear:还好我一考上就立马实习.... 03/15 08:45
25F:推 Dyaus1102:董保城下台,实在该死 03/15 09:33
26F:推 antisophia:有够疯 03/15 09:53
27F:推 paradize:这...... 03/15 10:08
28F:推 jack10630:董保城下台 03/15 10:46
29F:推 Luftwaffe:董保城下台 03/15 12:15
30F:推 AozukiIraof:保城下台 03/15 12:38
31F:→ preattyall: 保城下台 03/15 13:51
32F:推 cyora:各地律师公会恐也无力或无心去反映(对抗?)此事,或许由台 03/15 14:12
33F:→ cyora:北律师公会跟全国联合会联合向考试、司法、行政院陈情较有用 03/15 14:13
34F:推 takewind:如果推文所言的画面不假,公会会长并没有觉得这是个问题.. 03/15 14:52
35F:→ paradize:如果能有规定说只有法服 03/15 16:24
36F:推 paradize:如果规定法服才能免费实习这才有道理。因为进去是做公益 03/15 16:27
37F:→ paradize:但在事务所是帮老板赚钱 03/15 16:32
38F:推 takewind:真的要有样学样,不用免费,压到基本工资就会发狂了 03/15 17:40
39F:推 Scholz: 董保城下台 03/15 18:02
40F:→ preattyall:大学:大开放+22k政策 律师:大开放+免费实习政策 03/15 18:02
41F:→ preattyall:配套措施作的真棒 03/15 18:02
42F:→ Scholz:今天遇到法警都是找不到实习机会的实习律师,可见录取率 03/15 18:03
43F:→ Scholz:真是太夸张了…\ 03/15 18:03
44F:推 JackeyChen:惨 我以前实习时去法服当打字工也都还有薪水拿 03/15 18:30
45F:推 ursula141885:当法警比律师有保障~推 03/15 21:00
46F:→ alawyer:法扶可以实习吗?法务部好像有解释过...IN HOUSE不算实习 03/15 22:24
47F:→ alawyer:但法扶基金会就....不确定...^^|| 03/15 22:24
48F:推 dnoteb:法扶有专职律师 所以可以接实习 03/16 00:19
49F:推 roysu:人家是徵志工.... 03/16 09:52
50F:推 kenthing0315:楼上+1,我也是看他是徵志工....所以不觉得奇怪囧 03/16 10:16
51F:→ LMessi:若我是事务所老板,以後就贴 徵志工(限律师及格 可顺便实习 03/16 10:51
52F:推 kenthing0315:但她是法扶阿....跟事务所不一样@@; 03/16 11:41
53F:→ LMessi:是呀 但可以比照办理不是吗 我觉得重点还是要比较过去法扶 03/16 12:04
54F:→ LMessi:律师提供实习有没有支薪? 若过去有支薪 现在变成要当志工 03/16 12:06
55F:→ LMessi:那不是提供民间事务所一个很好可供仿效的榜样吗? 03/16 12:07
56F:推 jack520:找不到实习不也是另外一种限制过多律师投入市场竞争? 03/16 14:41
57F:→ jack520:就已经投入市场的道长而言,实习有无薪水反而不是重点 03/16 14:43
58F:→ jack520:该担心的反而是会不会因为大规模的无薪实习 03/16 14:43
59F:→ jack520:让想以实习人数管控竞争者数量的方法,可能也将付之一炬 03/16 14:45
60F:推 roysu:你去应徵志工 你还要求人家给你多少吗 03/18 16:34
61F:嘘 st86314:路取那麽多又不给实习 是烤心酸的昵 03/18 18:05
62F:推 sese5566:志工≠义工 03/19 0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