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transition (被排挤的空气)
看板Lawyer
标题[问题] 请假避免面对当事人?
时间Thu Mar 7 21:24:36 2013
各位道长好:
想请教各位道长。
小弟当事人有两位,
一位为母亲;一位为儿子。
由於母亲不愿意面对刑事告诉人,
由於侦查期日在即。
想请问目前台南地区侦查署的实务做法,
是否会请刑事告诉人当天一并到场呢?
如果会。
小弟突发奇想。
如果母亲请假,
第一次侦查庭由儿子出庭,
下次侦查庭检察官是否就不会再次传唤告诉人了呢?
唉~进了这行才发现当事人有很多需求其实是法律无法处理的。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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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40.106.202
1F:推 Homeyu:鲜少侦查庭不传告诉人到庭的....一是为说明,二是针对被告 03/07 21:41
2F:→ Homeyu:所言表达意见,三是劝和。 大多数检座为了劝和都会先传 03/07 21:41
3F:→ mitransition:那请问H大,小弟的突发奇想可行吗? 03/07 21:47
4F:推 Lectured:一楼超强!! 03/07 22:08
5F:推 juliantin0:原则上都会一起传,让双方对质较有效率 03/07 22:48
6F:→ juliantin0:不如具状向检察官表示当事人不想与告诉人同时出庭的意 03/07 22:49
7F:→ juliantin0:思,同常会尊重其意见.. 03/07 22:50
8F:→ juliantin0:如果有道理的话... 03/07 22:51
9F:→ juliantin0:至於你的想法...倒是看个案情形 03/07 22:52
10F:推 mopepe5566:运气好也可以不用遇到,我遇过传票今天传原告 03/08 04:52
11F:→ mopepe5566:结果不知道谁出错,隔天才传被告 03/08 04:53
12F:→ mopepe5566:可能体谅原告是女生,情感纠纷,呵 03/08 04:54
13F:推 Homeyu:回原po,我觉得检座下次续传告诉人的机率比较大,但具状 03/08 13:04
14F:→ Homeyu:说明理由是一种方式,「或许」检座会调整(看个案)。 03/08 13:05
15F:推 susustar:可试着具状说明理由 我有当事人成功改期过两次XD 03/12 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