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STAR5566 (流行至尊5566)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问卦] 律师公益诉讼打太多被开除的八卦?
时间Mon Jul 2 09:04:52 2012
※ 引述《dakkk (达克)》之铭言:
Google林三加律师就有一堆公益事迹
http://goo.gl/xYkCa
中科三期之类大案子一堆他功不可没
1F:推 damnkids:林律师是法扶「专职」律师 07/02 06:33
这就是答案,所以被解聘也是刚好而已。
财团法人法律扶助基金会专职律师约聘办法第5条:
专职律师之工作除担任本会或分会所指派之法律扶助工作外,并处理本会或分
会因业务需要分派之申请案件审查、评议及覆议等业务或其他相关之法务、行
政等工作
同法第9条第2项:
专职律师不得自行承接案件
同法第10条第1款:
专职律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董事会决议得予解聘:一、违反前条之规定
所以专职律师的工作就是担任法律扶助工作,以及申请案件审查、评议及覆议等工作。
http://www.laf.org.tw/tw/a2_2_1.php
法律扶助之申请资格:
不予扶助之案件:
(五)本会对法人及机关等团体,不予扶助。
由上揭规定可知,专职律师不得自行承接案件,所以可接案件仅限於法扶案件。也就是
具备法扶申请资格案件才可能承接。而法人团体不具法扶申请资格,所以林律师自然不
可能去接,否则就违反规定,董事会得决议解聘。
最高行100裁2342(
100.09.22)
上 诉 人 社团法人台湾蛮野心足生态协会
代 表 人 杨士慧
上 一 人
诉讼代理人 林三加 律师
北高行100诉1751(
101.04.16)
原 告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荒野保护协会
代 表 人 赖荣孝
原 告 中华民国专业者都市改革组织
代 表 人 黄瑞茂
原 告 林启东
林思甄
吴怡蒨
陈伯缬
游艺
潘翰声
罗嘉明
上9人共同
诉讼代理人 林三加 律师
先不说上面那件100裁2342,下面这件100诉1751,内文有写道:
100年10月18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新闻内容,林律师已在法扶专职1年以上: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20701/7203712.html
公益案接太多 传律师林三加遭法扶解聘
新头壳newtalk 2012.07.01 翁嫆琄/台北报导
知名公益律师林三加昨天传出被以「处理太多公益案件」为由,遭法律扶助基金会解
雇。由於
林三加已在法扶从事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视为不定期契约,因此法扶的举
动,遭外界质疑为非法解雇。
所以
林律师绝对是在100年7月以前到法扶专职,为何可在专职期间的100年10月18日
去承接「不符法扶申请资格」的「法人团体」
「社团法人中华民国荒野保护协会」和「中华民国专业者都市改革组织」的案件?
试问:如果一间要求受雇律师不能承接自案的事务所,你接了,被解雇,能怪老板吗?
如果要接这种案件,就不要留在法扶占缺。有其他律师也想进法扶专职,把机会让给其
他更需要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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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5.226.143.190
2F:推 modere:原来法扶不扶助NGO.那那些穷公益团体不就得不到法扶帮助? 07/02 10:53
3F:推 dnoteb:我个人的一点点猜测...参照新闻的报导. 07/02 12:14
5F:→ dnoteb:林律师有提到:「其实我办理的公益案件是大家都知道的,在 07/02 12:15
6F:→ dnoteb:法扶内部我也曾列出清单给前任秘书长郭吉仁律师...」.. 07/02 12:15
7F:→ dnoteb:所以这些就算是不符合法扶规定,也应该是内部默许的接案 07/02 12:15
8F:→ dnoteb:是否为人事斗争?被拿出来作文章?...我个人持保留的态度 07/02 12:16
9F:→ dnoteb:不过如果真的是以私下接案为由开除,应该更大方一点..不需 07/02 12:17
10F:→ dnoteb:要这样遮遮掩掩 07/02 12:17
11F:推 Augusta:NGO不等於「穷公益团体」,至於谁是「穷公益团体」又如何 07/02 16:26
12F:→ Augusta:审查判断?法扶终究是有限资源,它的原意是社会救助,不是 07/02 16:27
13F:→ Augusta:社会运动。我想不能光凭道德正当性就无视两者还是不同。 07/02 16:28
14F:推 modere:既然可以判断谁是穷人, 当然也可以判断谁时穷团体 07/02 19:47
15F:→ modere:说到底,还是因为台湾法扶法律太保守,不扶助法人or团体 07/02 19:48
16F:推 modere:传统民刑做基础的规定是否适合新型态诉讼? 该修法了 07/02 19:51
17F:推 ROCKMANX6:有什麽好修的?现在这样是差到哪去了? 07/02 20:16
18F:→ Augusta:就是有人傻傻分不清社会运动与社会救助差在哪...... 07/02 23:22
19F:→ brillante:规定就是规定啊,否则在任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接case怎办? 07/03 01:27
20F:→ ROCKMANX6:社会运动应该去找热心的律师打,去找法扶专职律师反而是 07/03 06:23
21F:→ ROCKMANX6:侵蚀了他们可以服务中低收入户的时间精力。 07/03 06:23
22F:→ ROCKMANX6:更何况法扶专职律师还是领法扶月薪。 07/03 06:23
23F:推 rkl3329:公益诉讼的规模往往都非常庞大,法扶支付的费用搞不好连 07/03 09:25
24F:→ rkl3329:影印费都不够 07/03 09:25
25F:→ POPSTAR5566:说穿了就违法兼职而已。 07/03 12:16
26F:推 ROCKMANX6:影印费超过2000不都法扶买单吗? 07/03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