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holz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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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Re: [问题] 困惑的问题
时间Sat Mar 31 11:42:48 2012
※ 引述《didadi (林林总总拎拎走)》之铭言:
: 因为,你有想过市场要的真是所谓的专业高度吗?
: 真正具有较高专业高度的律师,在市场上不受录取率影响,他们自有名声与客源,
: 而他们的客源,也是愿意且能出得起大钱购买这种较高专业高度的客户,
: 放宽录取率对他们来说,反倒能够找到更多可供驱使的小律师。
: 就一般多数小老百姓寻找律师的需求取向,
: A.每小时收费6,000元+较高专业高度 vs. B.整场收费5万元+专业高度还过得去,
: 或许一般人更有可能会选择的是B.选项欸,
: 市场上的多数小客户,他们真的想要你透过门槛保障的专业高度吗?
: 当你降低录取率,等同抹煞了激烈竞争下B.选项的低收费可能,
部分内容恕删,
一、首先关於收费部分,在未放宽录取率前整场收费五万元,就我观察,
已经是所谓低阶市场的常态,倘若人数再增加收费应会再降低,
而案件量没有成长前提下,总体律师收入已经出现下修的情形,
如现在受雇律师第一年受雇薪资会由原先五万元降至三、四万元,
实习律师可能甚至要沦为无薪实习。
未来这个行业将变得没有吸引力,因此优秀年轻人(高中生)不会选填这个科系,
部分潜在优秀律师转任至公职工作,如法官、检察官、检事官、司法事务官,
乃至於书记官,律师整体水准降低,自不意外。
二、另外关於专业部分,由於专业不等於知名度,律师专业也不是在课本上可以学到
因此即使你学有专精,否则除非依附在大所或大律师,否则年轻律师无法完成专业,
但是大所或大律师也是稀少资源,如同知名度、业务能力一般,
没有适当案源来培养,专业高度也是受限。
像法官或检察官一个月办的案件,可能比很多不才的我一般的律师还多,
因此在粥多僧少的情况下,整体律师的专业技能必然下降。
在专业技能、薪资下降,世人将瞧不起律师,公费整体势必再下修
而赔钱的生意没人做的情形下,这个趋势将促使部分意志不坚的律师采取灰色的竞争
手段,如请业代、唆使当事人进行不必要的诉讼等,皆是可能会出现,
亦即谓「仓廪实而知礼义,衣食足而知廉耻」,一个辛辛苦苦读了二十几年书的人,
又要历经国考的试验,薪资、收入皆不如预期,何以期待其维持律师业的脸面,
共同维护律师尊严,明代官吏的薪资皆采低水准,结果明代大多数官吏受贿的情况,
亦是历史罕见。
相同的讨论,在最低工资、工时限制等劳动除规制化的讨论中,
亦常有赞同者,主张放宽限制,让劳工可以在没有工资或工时限制下获得工作,
所以此类劳动保护政策无疑在限制劳工的自由(呵,抹煞劳工当乞丐自由),
亦有人提出「没有不景气,只有不争气」之观点,强者只会寻求自己生存之道,
然强者亦属於比较之观点,例如在我前老板时代,那时代的强者只要是大学毕业的律师
便是强者,而老板下面带我的律师,则有国内博士学历,至於现在说不定强者是
在美国曾就读T14以上LLM、JD(这个我不知道),未来会不会再提高,没有人知道。
但是如果要付出更高的代价,结果薪资也不如预期,这种结果不是很令人挫折。
但我知道覆巢之下无完卵,否则我也不是实习、受雇律师,也没有生存的急迫危险,
其实我也没有迫切关心之动机,只是不想这个行业遭人弄臭而已,
但是其实如果案件量可以扩大,如采取强制诉讼代理、扩大刑事辩护、
不动产买卖契约律师可以参与(落实实价课税),
又对於大学法律系采取更严格评监退场机制,我是赞成可以适度扩大录取率。
毕竟律师人数增加,又都能赚到钱,这样一来,律师整体影响力提高,
更能落实法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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庸俗的左派便是错误便法律当作阶级压迫工具,
而庸俗的右派更是仅是把法律当作实现个人自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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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koukai2:推 现在就是往搞烂的方向 04/02 01:12
2F:推 nel624:应该是僧多粥少才对吧~ 04/02 09:06
3F:→ changchunlun:相反的 我觉得很多道长考上之後 慢慢变得凭直觉办案 04/02 21:32
4F:→ changchunlun:甚至业务出包也所在多有 例如 用当事人名义声请交付 04/02 21:33
5F:→ changchunlun:审判 这种考上就不再用功精进 忙着捞钱的 应该建立淘 04/02 21:34
6F:→ changchunlun:汰机制 否则限制名额 受保障的也是这种人而已 04/02 2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