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ariseb (hi)
看板Lawyer
标题Re: [新闻] 律师辱警 与当事人同上铐
时间Sun Jan 8 12:42:16 2012
※ 引述《GunHam (枪.火腿)》之铭言:
: 庄瑞雄记者会 台北律师公会 中山分局分局长 16分55秒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GbvnFG7o-CI
: 律师自行蒐证录影 (第一段)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A4f75STxRw
: 律师自行蒐证录影 (第二段)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DGnW1sScuI
: 资料来源:TWIMI | 独立媒体 http://www.twimi.net
不好意思 这已经是旧文了 有爬文看过大家的讨论
想请问 如果不看三字经那个部分
在场的律师要求接见
但员警坚持不肯 或推说等移检署
彼此一直僵持不下的 最後还是无法行使接见的权利
那麽律师还能怎麽办呢? 还能有合於法律程序上的作为吗? (不藉民代或媒体)
想到律师和警察都是比一般人受过更多的法律训练的 竟演变成这样...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79.73
1F:推 ps5566:可能是该笔录没有证据能力罢了 不然哩 01/08 12:55
2F:嘘 wolfsburg:警察受法律训练 01/08 21:39
3F:→ steve5:警察其实都有上过课...不过吸收度就.... 01/09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