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长)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 安田好弘律师於辅大演讲之整理
时间Wed Jun 29 17:45:04 2011
※ 引述《grop (小匈牙利狂想曲)》之铭言:
: 作者 goetz (剑客) 看板 *****
: 标题 Re: 废死问题
: 时间 Thu Feb 4 00:52:40 2010
: ───────────────────────────────────────
: (上略)
: 当然以我个人的立场还是认为,剥夺生命者,应当同等剥夺其生命才是最妥当的。
: ---
: 作者 goetz (剑客) 看板 *****
: 标题 Re: 废死问题
: 时间 Wed Feb 3 23:56:55 2010
: ───────────────────────────────────────
: (上略)
: 那麽以现行的规范来说,很明显地,对於生命权的剥夺还是反制生命权剥夺的
: 最高罚则,那麽我们就没必要去降低这个罚则。
是啊,我个人是这样认为没错,
但我认为"长远以来"是有废死空间的。
正如我强调的一样,"现行的规范"乃至於"台湾的现状",
都还不到废死可以实施的程度,
等到可以实施的状况下,那麽废死自然就会成为社会大众的共识,
到时候,生命权的剥夺也都成为社会所不允许,自然废死就成立了。
这样很难懂吗?
(太弱了,说你弱还真的很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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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1.68.104
1F:推 jason7223:哈哈哈哈哈哈 你超没招的~ 06/29 18:36
2F:→ jason7223:介绍你看"第一次硬凹就上手" "你所不知道的酸人方式" 06/29 18:37
3F:→ jason7223:长远以来是什麽鬼 除了不知所谓连念起来都嗷口 06/29 18:37
有点日语式的文法吧?^^
我再说一次,我"个人"的意见是主张死刑的,
但我认为长远下来,社会终归要走向废死的道路,
那并不是以我个人的意志为依归,而是以整体社会的意志转移为准。
这个所谓的"长远",有可能不是我、吴志光或是grop、诚品等人,
在有生之年能够见到的结果,但确实是未来可能实现的愿景。
如果有人要说这是硬凹,那我也没办法。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61.231.68.104 (06/29 18:43)
4F:推 shortoneal:反正你都讲明了有生以来看不到,那怎麽凹怎麽对罗~ 06/29 20:47
5F:→ georgeko:区长以前说人民不够成熟,所以不能搞直选,自以为菁英 06/29 21:41
6F:→ georgeko:而把别人的命当草芥,是很危险的,在台湾,被枪毙的菁英可能 06/29 21:42
7F:→ georgeko:还多於一般老百姓,死刑正是独裁者的最爱 06/29 21:42
8F:→ georgeko:另一方面,也没有社会意志或国家意志这回事,只有每一个 06/29 22:12
9F:→ georgeko:个人的理念在市场上卖得出去卖不出去,群众意志是挂羊头 06/29 22:13
10F:→ georgeko:卖狗肉,知识份子的责任不在於随波逐流 06/29 22:14
11F:嘘 grop:这样也能ㄠ啊?以前是坚决地反对废死,现在说不是单纯反废死 06/29 23:44
12F:→ grop:这种互相矛盾的东西竟然可以同时存在耶 06/29 23:44
13F:推 ixixet:虽然、好像没错,但是能否、如何讨论也是门艺术,重修吧! 06/30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