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eanvanjohn (尚市长)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 安田好弘律师於辅大演讲之整理
时间Fri Jun 24 20:53:39 2011
现在有几个问题:
第一,台湾的废死联盟是主张,"即使无期徒刑仍然是违反人权,
所以应该要规定所谓'特别无期徒刑',
也就是凡是犯重罪者,关满三十年即可申请假释。
换言之,废死联盟连无期徒刑也反对。
第二点,安田没有提到他替"联合赤军"辩护的事情。
联合赤军的问题请参照我的部落格:
http://cclelouch.pixnet.net/blog
简单说就是柬埔寨波布暴行的缩小版。
安田和国际特赦组织替这群虐杀犯辩护是可以的,
但有个问题是,这群犯人都是出身良好家庭,他们不是所谓部落民,不是弱势!
第三点,安田也没有提到他办过的案子中,相当着名的"名古屋集团杀人事件":
这个案子是和"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并列的重大刑案,
几名男女嫌犯抓出了一男一女两名在理发店工作的店员,
不只凌虐、强暴,甚至还在那个女生的阴部点火,
最後他们用慢慢绞杀的方式,杀死了那个二十岁的女孩子,
那个女孩子最後痛苦了三十分钟才气绝...
安田好弘说,这些犯人都是
"心神耗弱",所以不该判死刑,
结果法院到最後也没判这些虐杀犯死刑。
第四点,安田也没说,他替伪造耐震标准的无良建设公司老板辩护的事情。
以上四点,安田好弘都没有提到,这让我颇为失望;
其实这跟台湾谈死刑必谈汤英伸、苏建和的情况差不多,
但安田身为"国际人权斗士",却也搞这种避重就轻的花招,
实在是让人摇头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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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1.184.34.189
1F:→ mattaus:何谓辩护?谁必须对判决负责? 06/24 21:53
2F:→ mattaus:请Cesare Beccaria跟你谈死刑存废如何? 06/24 21:55
还搞不懂问题吗?
他当然可以替犯人辩护,但没必要把自己包装成一副"替弱势发声"的模样。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4.189 (06/24 21:58)
3F:→ playhome:所以呢? 06/24 22:20
4F:→ defent:不针对绝对不利部分表态,但提出另外的有利说法不是都这样? 06/24 22:23
5F:推 ckshchen:所以不要把他包装成很伟大的样子啊 06/24 22:24
6F:推 ckshchen:我以为所谓的无关乎正义,尽力为当事人辩护是基於事实? 06/24 22:29
7F:→ LASIDEKING:为什麽火锅你会来这里... 06/24 22:29
8F:→ ckshchen:这不就是转文到八卦版的人的用意吗XDD吸引好事者 06/24 22:30
9F:推 braveryhyde:居然战到律师版... 06/24 22:39
10F:嘘 advr:各位道友对这位存心来引战有啥好客气的? 06/24 22:58
我只是反驳第一篇而已。
我对吴豪人教授也是讲同样的话:
"安田只是个哪有大案就往哪钻的律师罢了,不必把他包装成一副人权斗士的模样。"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4.189 (06/24 23:25)
11F:推 lukehong:也是 有些书也没有必要包装成这样就是 06/24 23:26
您是指现在挂在废死联盟官网上的"沙鹿的艰难"吗?^^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4.189 (06/24 23:29)
12F:推 lukehong:谁答腔就是说谁阿 06/24 23:32
对啊,所以就是"沙鹿的艰难"没错嘛XD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4.189 (06/24 23:40)
13F:推 Lectured:市长大真是无所不在 06/24 23:57
14F:嘘 Bonescythe:同意一楼,所以呢?你早有武断的定论又不欲讨论 06/25 00:32
15F:→ Bonescythe:如此何必发文特别公布你的心得? 06/25 00:33
16F:推 ckshchen:那请问楼上 「律师的工作不是正义,是为当事人竭尽心力」 06/25 00:43
17F:→ ckshchen:竭尽心力的范围和底线在哪? 06/25 00:44
18F:推 ckshchen:"死後对遗体的性行为并非污辱遗体,而是一种起死回生的 06/25 00:51
19F:→ ckshchen:仪式"这样的说法也是适当的吗? 06/25 00:52
20F:嘘 Bonescythe:你觉得呢?这本来就是因人而异,存在理性讨论空间的。 06/25 00:52
21F:→ Bonescythe:倒是阁下用替争议被告辩护作为控诉律师沽名钓誉的说法 06/25 00:53
22F:→ Bonescythe:看不出任何连结,当个律师要独善其身太简单了,甚至 06/25 00:55
23F:→ Bonescythe:争名夺利也非如此啦,此无据的指控徒然显漏自己浅薄 06/25 00:56
24F:推 ckshchen:我抗议的不是他为争议被告控诉,而是他的辩护言论 06/25 00:56
25F:→ ckshchen:因人而异也没关系,那就只听阁下的个人意见吧 06/25 00:57
26F:→ ckshchen:你觉得用到那样的讲法是否超过范围? 06/25 00:58
27F:→ Bonescythe:我个人对此亦大有非议,但非道德因素,系律师辩护踰矩 06/25 01:04
28F:推 ckshchen:是啊,所以我觉得这位安田律师不值得包装成如此 06/25 01:07
29F:→ ckshchen:我非法律人,您法律人都觉得有非议,那包装成这样太过了 06/25 01:08
30F:推 ckshchen:他如果今天讲的是如何辩护那也算了,他却是包装成为弱势 06/25 01:11
31F:→ ckshchen:发言 06/25 01:11
32F:→ POPSTAR5566:律师以不要犯法为优先 接下来为当事人利益着想 06/25 01:58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4.189 (06/25 08:40)
33F:嘘 brokenwing:原波先把事实搞清楚吧,不要老是想断章取义,然後乱下 06/25 11:14
34F:→ brokenwing:定论,你怎麽知道他的辩护是违背事实? 06/25 11:15
35F:→ brokenwing:另外想要为被害人奋斗的话,多监督这个国家为被害人 06/25 11:17
36F:→ brokenwing:做了什麽?而非把矛头一直放在废死联盟身上 06/25 11:18
37F:推 didadi:赞同这篇 06/25 11:34
38F:嘘 dowbatw:只要有一个影响死刑判决的疑点未厘清,就不能判死刑,安田 06/25 17:30
39F:→ dowbatw:律师的职责正是在厘清这些疑点,有什麽不对? 06/25 17:31
没有不对啊,但请不要把自己包装成"弱势代言人",这样就够了。
※ 编辑: jeanvanjohn 来自: 111.184.34.189 (06/25 19:41)
40F:嘘 mirandaliu:他只是反对死刑 没把自己包装成弱势代言人 06/30 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