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ora (小鸣)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 家暴案件
时间Wed May 18 13:43:42 2011
小弟借w大的文衍伸一下自己的看法,如果今天看卷之後,心证上觉得这当事
人应有犯罪时,应该会与当事人讨论并提出因为证据不利,故是否要认罪的建
议。但是假设今天小弟认定可藉由证据排除法则将不利的证据通通排除,或是
认定检方证据不足时,纵然心证上觉得当事人有犯罪,但因证明犯罪并非当事
人,也不是律师应负之责任,故会倾向做无罪答辩吧。毕竟「无罪」不代表
事实上当事人没有做,更多时候是证据不足而已。小小意见谨供批评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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