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neck (进军银河系运动会)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 家暴案件
时间Wed May 18 11:54:38 2011
原文恕删
如果你的问题是限缩在
「当律师确信有犯罪,且违反律师的道德感情时,律师接案与否的考量」
我想
即便不考量酬金因素,答案还是因人而异的
有的律师考虑社会观感不好(被贴上为坏人辩护的标签),因此不接案
有的律师单纯是因为自己厌恶这个被告,因此不接案
(尤其在性侵案中,律师与被侵害者的性别相同时,更容易有此现象)
有的律师相信「没有不能辩护的案子」,所以接案
但是我的信念是
从成为律师的那一刻起,就负有律师应负的社会责任
在野法曹不是说来好听的
因此我认为
在律师的角色上,律师伦理应该优先於个人道德感情被考量
例如
不能在不利於被告的情形下解除委任
纵使因被告被起诉,而确信被告犯罪
至少延押庭还是要去开,该说的话还是要说
而,每个重罪被告都该有个律师,是法律甚至宪法所认同的价值
作为一个律师,这个价值也该优先於个人的道德情感被考量
当然,律师不是神,也有七情六慾
还是存在某些无法勉强自己去为被告辩护的情况
如果虚应故事,反而不利於被告
所以这时应该要转介给其他有心承办的律师
回到原PO最早的命题
就是请律师同道团结起来不要为所谓的「烂人」辩护
律师们如果真的团结起来去否定这样一个在法律甚或宪法上被肯认的价值
才有很大的问题
为所谓的「烂人」辩护,或许正是律师的天职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59.12.88
1F:推 kafuka11620:正义无影无形 你的正义跟我的正义不同 何可要求律师 05/18 12:36
2F:推 kafuka11620:不要接案 如不接如何阅卷以厘清事实发现疑点 05/18 12:39
3F:推 peterpark:推 05/18 20:51
4F:推 ixixet:推~曾听过有律师第一次出庭,被告已确定要承认有强制性交 05/18 21:33
5F:→ ixixet:难道要直接拍拍屁股说:「我讨厌强暴犯!」就走人吗? 05/18 21:34
6F:→ ixixet:我想这不符合作为一个专业人士所应有的接案态度... 05/18 21:35
7F:→ ixixet:当然,那个律师这首件的案件败诉。但他有效辩护过了。 05/18 21:36
8F:→ zoonead:胜诉败诉 非战之罪 05/18 23:18
9F:推 angelalei:个人非常推"咸猪手事件簿"这部电影,可以看到女主角心境 05/19 09:42
10F:→ angelalei:上的转变 05/19 09:42
11F:推 Funny0905:推! 05/22 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