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OCKMANX6 ( )
看板Lawyer
标题Re: 律师承接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时,应注意要申댠…
时间Sat Feb 12 01:46:35 2011
※ 引述《cyora (小鸣)》之铭言:
: 刚接到台北律师公会的函文,其中有一则是全联会转知的,内容略以:
: 「…某会员因承接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案件,致遭国税局以未申报被继承人
: 遗产税为由,裁罚遗产管理人(该会员)新台币5600余万元…本会亦将由理事
: 长…帮助已遵期申请复查之律师会员共同协调。」
: 所以想po上来给各位道长参考及给自己提醒一下,也希望该名道长复查後得以不罚。
全文如下:
台中律师公会某会员因承接法院指定为遗产管理人案件,致遭国税局以未申报
被继承人遗产税为由,裁罚遗产管理人(该会员)新台币5600余万元。就通案部分,
全联会已依会议决议请「财经法委员会」、「国会联系委员会」就法院"指定"律师
为遗产管理人案件,「律师如无过失,不应予处罚」部分,共同提出研究报告後提
会讨论,据以向司法院、财政部等相关机关提出建言;就个案部分,全联会亦将由
理事长与台中律师公会再次拜会「财政部台湾省中区国税局」,帮助已遵期申请复
查之律师会员共同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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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