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wan2012 (台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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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转录]Re: [新闻] 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空军查证奸杀案未 …
时间Sun Jan 30 14:52:34 2011
※ [本文转录自 Gossiping 看板 #1DHGU_Ae ]
作者: ugvu1224 (刀学生) 看板: Gossiping
标题: Re: [新闻] 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空军查证奸杀案未 …
时间: Sun Jan 30 14:39:56 2011
国防部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
台北景美邮政91203号信箱
自动:(02)22306860
军用:212352
0九一二」专案人员对江国庆所为侦讯应属违法:
1.「0九一二」专案人员名为约谈,实系以江国庆为犯罪嫌疑人而为侦讯。
2. 苟江国庆当时系遭该专案人员非法逮捕、拘禁中,则於此期间内所为讯问自亦属非法
。
3. 该专案人员均属政战人员,依当时之军事审判法并无军法警察身分,自无侦讯江国庆
之权限,从而所为侦讯应属违法。
4. 就约谈笔录之内容观之,专案人员并未依军审法第一一五条准用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
条之规定,告知江国庆犯罪嫌疑及所犯罪名。
甯方中:空军作战司令部普通审判庭审判官审案者之一的空军中尉为「公设辩护官」,
不具「军事审判官资格竟还能参与审判。人事令1996年12月1日起生效,而江国庆的初审判决是在1996年12月26日作成,显然当时
甯方中并无审判官资格。
军方侦办此案时,所派任之军事检察官为中尉甯方中,而当国防部发回更审时,军方却以
员额不足为由,再指派其参与审判。这里涉及军事审判法第六十三条两个应自行回避的事
由。其一,第七款:军事审判官曾执行军事检察官或军法警察官之职务者。
这可以向高等军事法院检察署进行检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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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25.255.160
1F:→ wanderful:杀柯仲庆以谢国人~ 01/30 14:42
2F:推 HCCLandRover:杀 柯 仲 庆 以 谢 国 人 01/30 14:43
3F:推 piadora:可以啊 可是你放心好了 高层不会有错 所以你是白检举 01/30 14:45
4F:→ wanderful:在立法院提案"杀柯仲庆以谢国人"~(跟陈诚一样, 便宜他了 01/30 14:45
5F:推 taiwan2012:太扯~ 01/3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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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60.7.188
6F:推 ROCKMANX6:就我跟一般检察官和军事检察官交手的经验,我觉得军事检 01/30 17:40
7F:→ ROCKMANX6:察官普遍比较没架子,也比较亲和。 01/30 17:41
8F:→ ROCKMANX6:或许军事检察官就是典型欺善怕恶吧!看到律师都在打哈哈 01/30 17:41
9F:→ GunHam:江国庆当时有律师帮他辩护吗? 01/31 00:08
10F:推 keyman0208:楼上,当时好像有请律师,因为某篇新闻中有提到。 02/01 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