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uma38 (Asami)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问题] 想请问律师业务的一些问题
时间Sat Dec 18 11:35:14 2010
powerslide先生,你错的很离谱耶,你发文的口气让我想起昨晚我看的电影,
三个傻瓜里那个死读书的好学生。
powerslide:未来律师是否能具有担任专利申请代理人资格,恐怕命运 12/16 12:31
powerslide:多舛 12/16 12:32
现行实务上专利申请案件的代理人有三种身份,
专利代理人、律师、专利师。
这就是为什麽智慧局网站专利申请书表里,
申请书代理人一栏,
不单独标示,专利师或专利代理人,
因为律师就专利事务也可以为代理人,
在智慧局网站代理人资讯,
一样也可以找到单单以律师身份执行专利代理业务代理人相关资讯。
http://ppt.cc/8x3y
该网页并得以代理人的身分种类作查询。
这麽简单的问题可以强辩那麽久,我想很大的原因,
是真正懂的人不是没空就是不想打这种无聊的口水战,
最快解决的办法,就是一通电话打去智慧财产局问好啦。
服务台有两支电话 23767607 23767608
如果觉得不够权威可以请服务台代转至
负责专利申请事项的专利一组二科科长,
或者负责专利师登记及管理、专利代理人管理之专利一组一科科长。
问题很简单,不用拐弯抹角,
直接问"律师可否执行专利师业务?"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向来都是承认律师可以执行专利师业务的。
经济部智慧财产局96年10月8日智专字第09600090050号函
依专利师法第9条规定,专利师之业务范围包括专利之申请、
异议、举发、让与、授权……等事项,
换言之,以向专利专责机关为对象提出上述各种申请事项为限。
白话的说,律师可不可以受委任办理专利师业务,
可不可以在专利申请案件上单纯填载代理人为律师
直接向智慧局送件?
当然可以!
※ 引述《powerslide (powerslide)》之铭言:
: 推 Dalwin:POWER好像误会了专利代理人收回这个东西。就算律师证不能换 12/16 23:17
: → Dalwin:换专利代理人证,律师也可执行专利事务。以前换专利代理人 12/16 23:18
: → Dalwin:纯粹是花钱买一张证书好看而已~XD 12/16 23:18
: → Dalwin:讲了1~5点,通通不成立。第5点後述的技术问题更是二事,未 12/16 23:20
: → Dalwin:免将迥不相同二事混为一谈。 12/16 23:21
: → Dalwin:总之律师什麽法律事务都能做,不然要律师干嘛?
: 看来Dalwin好像不明了专利师的业务到底在做什麽
: 依专利师法第九条规定
: 第九条(业务范围)
: 专利师之业务范围如下:
: 一、专利之申请事项。
: 二、专利之异议、举发事项。
: 三、专利权之让与、信托、质权设定、授权实施之登记及特许实施事项。
: 四、其他依专利法令规定之专利业务。
: 而专利法第11条规定
: 第 11 条 申请人申请专利及办理有关专利事项,得委任代理人办理之。
: 在中华民国境内,无住所或营业所者,申请专利及办理专利有关事项,应
: 委任代理人办理之。
: 代理人,除法令另有规定外,以专利师为限
: 简单地讲的就是写Claim
: 替客户写专利申请说明,并提出异议等相关事项
: 而专利申请说明,依专利法第25条第1项及第26条规定
: 第 25 条 申请发明专利,由专利申请权人备具申请书、说明书及必要图式,向专利
: 专责机关申请之。
: 第 26 条 前条之说明书,应载明发明名称、发明说明、摘要及申请专利范围。
: 发明说明应明确且充分揭露,使该发明所属技术领域中具有通常知识者,
: 能了解其内容,并可据以实施。
: 申请专利范围应明确记载申请专利之发明,各请求项应以简洁之方式记载
: ,且必须为发明说明及图式所支持。
: 发明说明、申请专利范围及图式之揭露方式,於本法施行细则定之
: 可不是你说讲的法律事务而已
实务上,专利申请案如以律师为代理人,
通常这些说明书和必要图式,
本来就不是律师本人写的,
是他们事务所的员工写的,
但从事说明书和必要图式撰写工作的员工,
但智慧局并不认定他们是执行专利师业务,
实务上所称执行专利师业务,仅作形式认定,
就是有没有以代理人名义向智慧局送件(专利申请案)罢了。
争这麽久,却完全无视实务看法,真是死读书会而已。
: 所以我讲的第五点技术事项,才真的是专利师业务范围
: 至於什麽诉讼不诉讼的,根本不是焦点
: 也不需要专利师法去特别规定
: 至於专利诉讼的内容,事实上就是在打claim
鬼扯,专利诉讼的内容可多呢!
我自己接触过的有无逾限缴纳年费,
有无具备专利师考试免试资格而得经专业训练专利师执照,
有无符合主张优先权或符合新颖性优惠期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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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阁下的概念里专利法定的谁有权作专利代理人
不是看经济部的解释而是看法务部的解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智慧局将该篇法务部函释
放在智慧局网站上"专利师相关解释函"。
http://ppt.cc/yzzH
请点进去看「有关律师办理专利业务相关事宜」之函释,
智慧局不仅承认还放在自己网站上帮助民众解惑,
某位台大博士班学生还可以比专利专责机关更权威,
也完全无视实务运作而独家解释律师的执业范围,
真是了不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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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14.24.2.5
1F:→ lovecyfen:我早就推文过了 好几年前我就问过智财局 POWER似乎不赞 12/18 11:36
2F:→ lovecyfen:同 12/18 11:36
3F:→ Matsui:关於台大博士生这件事...... 12/18 11:36
4F:→ powerslide:实务不是拿来批评的吗? 12/18 11:38
5F:→ powerslide:实务要是都没有错,那还要学者干嘛? 12/18 11:39
6F:→ powerslide:律师可以办理申请,却无法辨识其手下的图说是否正确无误 12/18 11:39
7F:→ powerslide:那专[签证]是干假的啊,那些因违反确实签证的而遭处罚 12/18 11:40
8F:→ powerslide:的XX技师不是倒楣透顶? 12/18 11:40
9F:推 Dalwin:他很弱不要再找他麻烦了啦~可是T大博士生ㄝ,怎麽会错?! 12/18 13:03
10F:推 damnkids:所以p大现在又说在批评实务不是讨论现行实务罗?果然是呼 12/18 13:18
11F:→ damnkids:风唤雨啊! 12/18 13:19
12F:→ damnkids:小弟窃以为这串文章一直在讨论律师现行得否代理专利事务 12/18 13:20
13F:→ damnkids:果然我真的是不学好,不只是法律,连中文都没学好 12/18 13:20
14F:→ damnkids:只希望P大发表的「期刊论文」文字不要这麽「艰深」让人很 12/18 13:22
15F:→ damnkids:久才能看懂他想讲的是什麽。 12/18 13:23
16F:→ damnkids:而且我怎麽没听说王泽监老师现在还有收博士生?至少我在 12/18 13:24
17F:→ damnkids:研究所这三年都没有印象王老师还有开课啊!还是我们念得 12/18 13:25
18F:→ damnkids:是不同的T大?或是P大是王老师的关门弟子? 12/18 13:26
19F:→ Yuma38:从头到尾都在讨论"律师现行得否代理专利事务"啊 没错啊 12/18 13:39
20F:→ Yuma38:只是某台大博士生发现"实然面"还有现行法的解释辩不过 12/18 13:40
21F:→ Yuma38:只好拿自行解读的"应然面"辩到底啊 12/18 13:41
22F:推 frankmen123:简单明了 12/18 16:17
23F:→ minara:版主到底在干嘛阿?? 12/18 16:33
24F:推 xxrun:大推原PO及YUMA38 12/19 02:30
25F:→ Eventis:其实个人觉得低调好,毕竟专利师人数会越来越多,迟早会战到 12/19 02:44
26F:→ Eventis:这块上. 12/19 02:44
27F:→ damnkids:我很好奇,为什麽P大不继续回应这篇的推文? 12/19 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