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alysis0813 (人微言轻狂)
看板Lawyer
标题Re: [新闻] 马提名新司法院正副院长 赖浩敏 苏永钦
时间Wed Aug 25 02:58:25 2010
1F:→ stackton:这些蠢立委都没有打到重点,他们应该开公听会,请许玉秀 08/25 00:15
2F:→ stackton:大法官到场供述当年政大法律系发生了什麽事。 08/25 00:18
3F:推 stackton:知道当年政大法律系事件的人都还活着,我就不相信法律系 08/25 00:24
4F:→ stackton:的教授们没有一个人愿意出来讲真话。知识份子的风骨啊!08/25 00:25
5F:推 RobertAlexy:到底发生什麽事?可以请楼上道长透漏一二吗?08/25 00:34
6F:→ stackton:刚看了八卦版,有道长写过,然後又自己删掉了。看来大家08/25 00:37
7F:→ stackton:都怕被查ip啊。呵呵... 08/25 00:37
8F:→ stackton:年纪轻没听过故事的学弟妹们,去google许玉秀and苏永钦 08/25 00:43
以下是我从政大猫空行馆法律系版中对这件事情的各篇文章转录,由於该
自始文章收录不完全,且转录必然有所抉择,还请支持苏永钦的一方,尽量提出反证来
。看了当年(都13年前了)的笔战,才知道叶庆元原来有这种嘴脸......喔对了,还忘了
在1996年把颜厥安逼走的苏永钦呢^.<
作者 greenwhale (鲸神文明) 看板 d_Law
标题 理论的上帝!行动的凯撒?-马英久事件有感
时间 Sun May 25 13:53:19 1997
最近为了马英久先生申请政大专任教职事件,
法学院紧急召开会议,以十五票对八票,
决定再开程序,延长受理申请时间,
申请的对象美其名是针对所有有意申请者,
实则是对马先生的“厚爱“之举,
本人只想问:
1.程序正义何在?
马先生今年不入政大专任教课,法律系会有课程安排上的困难吗?
有因此放弃程序正义的“必要“吗?
2.马先生真的有那麽优秀吗?
哈佛大学法学博士的光环,在离开学术界十六年之久,学术生命几乎中断之下,
(虽然马先生有政大兼任教职),光芒真的不曾稍有减损吗?有因此放弃程序
正义的“必要“吗?
真希望法律系的老师,不要是理论的上帝,行动的凯撒,
言行不一到这种程度,
是很可耻的,
请保持一点学者的洁癖,学术的矜持吧!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greenwhale... 从 168.95.127.242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 -------------------------------------------------------------------------- <
作者: philipy (手刀律师) 看板: d_Law
标题: Re: 理论的上帝!行动的凯撒?-马英久事件有感
时间: Sun May 25 14:38:56 1997
※ 引述《greenwhale (鲸神文明)》之原文:
: 最近为了马英久先生申请政大专任教职事件,
: 法学院紧急召开会议,以十五票对八票,
: 决定再开程序,延长受理申请时间,
: 申请的对象美其名是针对所有有意申请者,
: 实则是对马先生的“厚爱“之举,
: 本人只想问:
: 1.程序正义何在?
: 马先生今年不入政大专任教课,法律系会有课程安排上的困难吗?
: 有因此放弃程序正义的“必要“吗?
: 2.马先生真的有那麽优秀吗?
: 哈佛大学法学博士的光环,在离开学术界十六年之久,学术生命几乎中断之下,
: (虽然马先生有政大兼任教职),光芒真的不曾稍有减损吗?有因此放弃程序
: 正义的“必要“吗?
:
: 真希望法律系的老师,不要是理论的上帝,行动的凯撒,
: 言行不一到这种程度,
: 是很可耻的,
: 请保持一点学者的洁癖,学术的矜持吧!
我看了大学报相关的报导,
基本上,聘任马英九老师还是按照系上的规定办理的,
只不过,其他想入政大的老师并没有获得相同的机会可以延期报名、而获聘任....
对於马老师的教学品质,
就我前年在研究所旁听老师的「国际公法」,
我觉得算是相当不错....配合了相当多的实例,
非常生活化....
很能够切合实用、好吸收
至於马老师这些年是否有发表学术论文....
恐怕就....是个没有.....
至於应该不应该聘任马老师呢?
或是说,马老师值不值得我们专案办理呢?
我觉得是值得的:
1.马老师的教学品质值得肯定
2.马老师的声望对系上的形象会有正面的助益
3.马老师的政府工作经验对於学生的学习会有正面的助益
反过来想,
如果马老师真的被别的学校挖走了,
是不是也有点可惜呢?
到时候我们还得去别的学校旁听马老师的国际公法,
不是就很「扼腕」了吗?
--
以前我们上课,窗外还一直有女生在跳来跳去呢.....:)
--
我是叶状师,不是宋状师,
我不颠倒是非,我言所当言、非所当非。
1993年大法盃最佳唬力士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philipy... 从 140.119.183.94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 -------------------------------------------------------------------------- <
作者: Kupper (Kupper) 看板: d_Law
标题: Re: 理论的上帝!行动的凯撒?-马英久事件有感
时间: Tue May 27 22:54:51 1997
※ 引述《philipy (手刀律师)》之原文:
: 至於应该不应该聘任马老师呢?
: 或是说,马老师值不值得我们专案办理呢?
: 我觉得是值得的:
: 1.马老师的教学品质值得肯定
: 2.马老师的声望对系上的形象会有正面的助益
: 3.马老师的政府工作经验对於学生的学习会有正面的助益
: 反过来想,
: 如果马老师真的被别的学校挖走了,
: 是不是也有点可惜呢?
: 到时候我们还得去别的学校旁听马老师的国际公法,
: 不是就很「扼腕」了吗?
或许是可以专案方式来延揽优秀的人才加入政大法律
但要是「值得以专案方式」延揽的人才方能杜攸攸之口
马英九先生在政治上的知名度很高形象很好
但是在学术上的成就大家心知肚明
政治大学作为一个学术机构
择才的标准应当考虑的是学术上的成就而非政治上的光还
如果今天破例专案的对象是一位学术大师
我想不会有任何人说话的
问题马先生不是..所以引人非议是理所当然的
再来马先生进入政大法律後要开什麽课也是问题
国际公法课程大学部加上研究所了不起两门课四学分而已
作为一个专任教授是不够时数的
更何况还有陈长文老师在教国际公法
所以重点在於政大法律根本不缺国际公法的师资
马先生进来以後对於政大法律的师生到底有什麽学术或教学上的助益??
如果报名期限可以任意忽略只有参考性质的话
那麽当初为什麽要定报名期限??
订了规则却又自己不遵守
就是知法犯法甚至玩法
举个例子说总统有特赦权
但是行使时当然要特别谨慎
要有为社会大众所认同的理由才适宜行使
目前的情形就像是总统想对一个犯人特赦
为了怕别人非议
所以就乾脆来个大赦算了
那置当初辛苦的警调司法机关於何地??
系上那些教授令人十分失望
当政大法律所有学生及毕业生竞竞业业在社会上为了政大法律这块招牌辛苦奋斗时
这些教授为了人情或是其他原因狠狠地捅了政大法律甚至全政大一刀
让大家知道「政治」大学法律系成为党政人士的避风港
让政大再次沦为党校之讥
说一个现实的问题
当马英九先生再找到政治舞台时
我想结果可以想像的是又会毫不迟疑的变为兼任教授或是借调出去的
又忍不住要说的是
当初系上这些教授对於颜厥安教授有对马先生的一半诚意的话
我想颜厥安这位好老师就不会走了
使得政大在法理学上遭受了重击
谁知道要等到下一位年轻优秀的的法理学师资要等几年??
一位优秀法学师资的培养是用「十年」作为单位的!!
这一来政大法律在法理学上的学术地位又要落後台大几年??
看看马英九想想颜厥安
真是忍不住为政大法律一哭
--
作者 hitler (小春卷 ) 看板 d_Law
标题 覆叶庆元(代许玉秀老师转贴)
时间 Thu May 29 19:03:39 1997
覆叶庆元:
1、马英九在政大十六年兼任国际公法,究竟对政大是什麽贡献,可以说的具体些吗?
我所看到的,是政大用国际公法一门课送给他十六年的学术假象,让他四处证明他
不是脑袋空空,不学无术,究竟是谁对谁有贡献?
2、马英九占据政大国际公法这个学术资源十六年,使得政大没有机会栽培有志学术工
作的年轻人,这才是政大以及国内学术界最严重的损失。
3、马英九如果不是权贵心态,不会罔顾程序正义,强渡关山,他为什麽不能等到下学
期再申请,才短短几个月,他为什麽不能等?如果他顾念他的同事,他不会在学期
末,政大同仁特别忙碌之际,要大家动员起来伺候他一个人,如果他疼惜政大法律
系这块园地,他不会要政大法律系牺牲努力奋斗了好几年才建立起来的学术声望,
来成就他一个人,让他证明他不是无处可去,政大法律系除了学术声望之外,还需
要其他什麽声望?如果靠马英九就能提高法律系的声望,请问置政大现在的同仁於
何地?他还没有给政大法律系带来任何好处之前,已经先毁了政大法律系的声望!
许玉秀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hitler... 从 odie.cc.nccu.edu.tw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 -------------------------------------------------------------------------- <
作者: philipy (手刀状师) 看板: d_Law
标题: Re: 覆叶庆元(代许玉秀老师转贴)
时间: Thu May 29 20:36:43 1997
※ 引述《hitler (小春卷 )》之原文:
: 覆叶庆元:
: 1、马英九在政大十六年兼任国际公法,究竟对政大是什麽贡献,可以说的具体些吗?
: 我所看到的,是政大用国际公法一门课送给他十六年的学术假象,让他四处证明他
: 不是脑袋空空,不学无术,究竟是谁对谁有贡献?
: 2、马英九占据政大国际公法这个学术资源十六年,使得政大没有机会栽培有志学术工
: 作的年轻人,这才是政大以及国内学术界最严重的损失。
: 3、马英九如果不是权贵心态,不会罔顾程序正义,强渡关山,他为什麽不能等到下学
: 期再申请,才短短几个月,他为什麽不能等?如果他顾念他的同事,他不会在学期
: 末,政大同仁特别忙碌之际,要大家动员起来伺候他一个人,如果他疼惜政大法律
: 系这块园地,他不会要政大法律系牺牲努力奋斗了好几年才建立起来的学术声望,
: 来成就他一个人,让他证明他不是无处可去,政大法律系除了学术声望之外,还需
: 要其他什麽声望?如果靠马英九就能提高法律系的声望,请问置政大现在的同仁於
: 何地?他还没有给政大法律系带来任何好处之前,已经先毁了政大法律系的声望!
: 许玉秀
哇!许老师出面了.....
如果看过我第二篇文章的话....
我想老师应该就不会骂我了....呜呜呜.....~~~>.<~~~
不过我还是坚持一点:
「马英九老师的国际公法上的不错....:)」
我想这应该也算他对政大的一点贡献吧....:P
PS.我遇到的人都不觉得马英九老师来政大是毁了我们的声誉耶....
反而觉得我们很幸运说......(老师不要再骂我了.....怕怕....)
--
我是叶状师,不是宋状师,
我不颠倒是非,我言所当言、非所当非。
1993年大法盃最佳唬力士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philipy... 从 140.119.183.94 来此打尖休息
作者 JohnJO (小安) 看板 d_Law
标题 Re: 覆叶庆元(代许玉秀老师转贴)
时间 Wed Jun 4 15:09:38 1997
※ 引述《hitler (小春卷 )》之原文:
: 覆叶庆元:
: 1、马英九在政大十六年兼任国际公法,究竟对政大是什麽贡献,可以说的具体些吗?
: 我所看到的,是政大用国际公法一门课送给他十六年的学术假象,让他四处证明他
: 不是脑袋空空,不学无术,究竟是谁对谁有贡献?
什麽才是具体贡献?许老师您在政大多年,又有什麽具体贡献?教书是老师的职志
除了认真的教学,马教授应该还应该有什麽"具体贡献"?马教授兼任国际公法当中
,教学不勤奋吗?偷懒缺课吗?还是身为一个教授,他有失职的地方吗?再请教一次,
所谓具体贡献是什麽?是"指挥"系上学生办送旧,告别季陶楼吗?还是许老师您有其
他的看法呢?
光是教书,就能带给旁人"学术的印象"?学生不解,难道许老师不教书,就与学术绝缘
了吗?教师一职,不是权柄,而是教育下一代的责任,马先生担任政大教授,只怕无法
替他带来学术假象,因为那根本不是教师一职的本质,大概只有把教授一职当作权柄
,地位,光圈的人,才会有这种想法吧!相信许老师一定不会这样认为的,对吧!?
: 2、马英九占据政大国际公法这个学术资源十六年,使得政大没有机会栽培有志学术工
: 作的年轻人,这才是政大以及国内学术界最严重的损失。
许老师您不觉得这个理由十分荒谬吗?首先,"占据"这个字眼带有负面的评价,恕学
生无法认同;再者,难道政大要培养有志於刑法学术研究工作的年轻人,第一步骤就
是要许老师您离职,不要"占据"政大的学术资源,造成国内学术界严重的损失吗??
马先生任教於政大,难道政大就无法同时栽培年轻人从事学术工作吗?不知许老师作
何解释?
: 3、马英九如果不是权贵心态,不会罔顾程序正义,强渡关山,他为什麽不能等到下学
: 期再申请,才短短几个月,他为什麽不能等?如果他顾念他的同事,他不会在学期
: 末,政大同仁特别忙碌之际,要大家动员起来伺候他一个人,如果他疼惜政大法律
: 系这块园地,他不会要政大法律系牺牲努力奋斗了好几年才建立起来的学术声望,
: 来成就他一个人,让他证明他不是无处可去,政大法律系除了学术声望之外,还需
: 要其他什麽声望?如果靠马英九就能提高法律系的声望,请问置政大现在的同仁於
: 何地?他还没有给政大法律系带来任何好处之前,已经先毁了政大法律系的声望!
: 许玉秀
据报载,马先生本人对於迟延送出申请一事表示,不管政大法律作出什麽决定,都将与
以尊重.姑且不论各方如何解读,是场面话也好,还是吃人的嘴软也好,从许老师上面
一段文章中,学生觉得许老师好像弄错了是谁罔顾程序正义.邀请系上老师签名连署
开会的是谁?在会议中作出受理决定的又是谁?这些人都是系上的教授,而不是马英九
先生!如果一位法官在未接受被告贿赂的情形下,作出了对被告有利的不公正判决,
这时候我们应该认为法官不对,还是指责被告:如果你不被人家告,不就没事了!?学
生知道在此次事件中,许老师都坚守着程序正义的立场,但表决通过并不是马先生的
错,而是系上教授未能坚守程序正义,在老师的文章中,学生见不到老师检讨系上作法
的字句,见到的反而是将责任推诿给马先生,以及脑袋空空,不学无术等漫骂的字眼.
学生对许老师的这篇文章相当的不以为然!马英九先生也是人,他也会想碰碰运气,正
如许老师在德国时,也可能在六点零一分的时候,拜托应打烊的店员卖东西给你,我想
这种行为本身无可厚非,更不涉及程序正义,涉及程序正义的部份是系上其他教授所
作出的决定;换言之,马先生在期限後才递出申请固然也有不对,但更动期限,罔顾程
序正义的,只怕世系上教授的错误决定,而不是马英九先生的申请.学生认为,许老师
的这篇文章,写的若是系上对这次决定的检讨,要比写对马英九先生的批评好的多了
!!!!
周志安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JohnJO... 从 140.119.127.17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 -------------------------------------------------------------------------- <
作者: Kupper (Kupper) 看板: d_Law
标题: Re: 覆叶庆元(代许玉秀老师转贴)
时间: Wed Jun 4 19:08:16 1997
※ 引述《JohnJO (小安)》之原文:
: ※ 引述《hitler (小春卷 )》之原文:
: : 覆叶庆元:
: : 1、马英九在政大十六年兼任国际公法,究竟对政大是什麽贡献,可以说的具体些吗?
: : 我所看到的,是政大用国际公法一门课送给他十六年的学术假象,让他四处证明他
: : 不是脑袋空空,不学无术,究竟是谁对谁有贡献?
: 什麽才是具体贡献?许老师您在政大多年,又有什麽具体贡献?教书是老师的职志
: 除了认真的教学,马教授应该还应该有什麽"具体贡献"?马教授兼任国际公法当中
: ,教学不勤奋吗?偷懒缺课吗?还是身为一个教授,他有失职的地方吗?再请教一次,
: 所谓具体贡献是什麽?是"指挥"系上学生办送旧,告别季陶楼吗?还是许老师您有其
: 他的看法呢?
大学教授和保成双榜补习班老师有何不同?
除了教书外还要有学术上的研究
马英九先生教的好不好是一回事
在国际公法上的研究成就如何请您告诉大家吧
「贡献」如何当然有点主观的评价
您如果认为教了那麽久就是有贡献的话
那麽我们把保成双榜的名师都请来政大教如何?
如果能因此把政大的国家考试录取率超越台大
那麽那些补习班名师真是有贡献吗??
马英九先生是一位老师
教书是他应尽的义务
不是用来破例的理由
一个称职的大学教授
除了教学认真不缺课外
您不觉得学术上应该有相当的表现吗??
至於许老师的贡献
在学术方面不断有文章发表
介绍德国刑法的理论发展现状
在学术交流方面举办了中德西刑法学研讨会
邀请 Puppe 教授来台举办多场演讲
持续举办刑法学师生作品发表会等等
吸引许多校内外学者学生共同与会
而学术上的成就
也让一些外校的研究生都风闻而来政大法律向许玉秀老师请教刑法问题
在作育英才方面首先实施小老师制度
到现在成为政大法律的常设制度
而且和德国刑法学界建立良好关系
使得学生有问题可以直接透过网路或传真请教德国学者
也使得一些有意留学德国的学生能够透过许老师而顺利为德国学者收为门徒
至於教学及培养研究生方面也是尽了老师的本分
您觉得她对於政大法律还有哪里不够鞠躬尽瘁的地方欢迎提出来
而且您说话很不厚道
什麽叫做" 指挥" 学生办送旧??
原来您的想法是多做多错少做少错
一个老师好意办了个活动也要加以攻讦
许老师是有说送旧不到的就要当掉吗?
否则好意在百忙之中发起这项活动算是 "指挥" 吗?
还是老师就应该乖乖的和学生保持距离
不要管学生的事??
: 光是教书,就能带给旁人"学术的印象"?学生不解,难道许老师不教书,就与学术绝缘
: 了吗?教师一职,不是权柄,而是教育下一代的责任,马先生担任政大教授,只怕无法
: 替他带来学术假象,因为那根本不是教师一职的本质,大概只有把教授一职当作权柄
^^^^^^^^^^^^^^^^^^^^^^^^^
: ,地位,光圈的人,才会有这种想法吧!相信许老师一定不会这样认为的,对吧!?
^^^^^^^^^^^^^^^^^
您有听过 "不平而鸣" 吗?
您十年寒窗考上政大
别人靠特权上政大
难道批评特权的人都是因为 "把大学当作混文凭的地方" ?
至於学术假象的问题在下一段一起回答
: : 2、马英九占据政大国际公法这个学术资源十六年,使得政大没有机会栽培有志学术工
: : 作的年轻人,这才是政大以及国内学术界最严重的损失。
: 许老师您不觉得这个理由十分荒谬吗?首先,"占据"这个字眼带有负面的评价,恕学
: 生无法认同;再者,难道政大要培养有志於刑法学术研究工作的年轻人,第一步骤就
: 是要许老师您离职,不要"占据"政大的学术资源,造成国内学术界严重的损失吗??
: 马先生任教於政大,难道政大就无法同时栽培年轻人从事学术工作吗?不知许老师作
: 何解释?
老师教授只是一个职位一个身分
重点在於有没有心於学术研究
一个学术界的人士可能会被借调出去或担任行政职务
如同系上的董保城老师现在当总务长
苏永钦老师也在政府机关任职一样
但是很明显的可以看出 "主要的用心" 何在
具体的表现就是学术上的研究成果
马英九先生从学成归国後就一直在政界发展
所从事的职务除了法务部长外很少和法学有关
专长的国际公法更是无从学以致用
学术上的成就我想不需要再重复了
很明显的马英九先生是以在政界发展为主
学术上并没有一连串的研究计画
而大学作为一个学术研究机构
理应以培养学术人才为主
教授一职提供学术人才一个理想的研究环境
并且在生活上可以无後顾之忧
所以教授应当给予心思放在学术研究上的人才才符合大学设立的目的
对於重心在於政界发展的马英九先生
除非实在没有可以培养的国际公法人才
否则实在不应该浪费一个学术资源在一个心不在学术上的人
但每年政大都有谋求国际公法的归国学人来求职
却每年以不缺乏此方面的师资为由加以拒绝
教授一职除了教学外还兼有学术研究的目的
而政大法律的国际公法只能达到教学的目的却不能达到学术研究的目的
您不觉得对於政大法律而言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吗?
: : 3、马英九如果不是权贵心态,不会罔顾程序正义,强渡关山,他为什麽不能等到下学
: : 期再申请,才短短几个月,他为什麽不能等?如果他顾念他的同事,他不会在学期
: : 末,政大同仁特别忙碌之际,要大家动员起来伺候他一个人,如果他疼惜政大法律
: : 系这块园地,他不会要政大法律系牺牲努力奋斗了好几年才建立起来的学术声望,
: : 来成就他一个人,让他证明他不是无处可去,政大法律系除了学术声望之外,还需
: : 要其他什麽声望?如果靠马英九就能提高法律系的声望,请问置政大现在的同仁於
: : 何地?他还没有给政大法律系带来任何好处之前,已经先毁了政大法律系的声望!
: : 许玉秀
: 据报载,马先生本人对於迟延送出申请一事表示,不管政大法律作出什麽决定,都将与
: 以尊重.姑且不论各方如何解读,是场面话也好,还是吃人的嘴软也好,从许老师上面
: 一段文章中,学生觉得许老师好像弄错了是谁罔顾程序正义.邀请系上老师签名连署
: 开会的是谁?在会议中作出受理决定的又是谁?这些人都是系上的教授,而不是马英九
: 先生!如果一位法官在未接受被告贿赂的情形下,作出了对被告有利的不公正判决,
: 这时候我们应该认为法官不对,还是指责被告:如果你不被人家告,不就没事了!?学
: 生知道在此次事件中,许老师都坚守着程序正义的立场,但表决通过并不是马先生的
: 错,而是系上教授未能坚守程序正义,在老师的文章中,学生见不到老师检讨系上作法
: 的字句,见到的反而是将责任推诿给马先生,以及脑袋空空,不学无术等漫骂的字眼.
: 学生对许老师的这篇文章相当的不以为然!马英九先生也是人,他也会想碰碰运气,正
: 如许老师在德国时,也可能在六点零一分的时候,拜托应打烊的店员卖东西给你,我想
: 这种行为本身无可厚非,更不涉及程序正义,涉及程序正义的部份是系上其他教授所
: 作出的决定;换言之,马先生在期限後才递出申请固然也有不对,但更动期限,罔顾程
: 序正义的,只怕世系上教授的错误决定,而不是马英九先生的申请.学生认为,许老师
: 的这篇文章,写的若是系上对这次决定的检讨,要比写对马英九先生的批评好的多了
: !!!!
: 周志安
店舖打烊的期限和申请截止的期限设立目的不同不能这样类比的
老实说事情闹的这麽大
马英九先生不会不晓得
他应该也十分清楚如您所说得政大法律在程序上有所瑕疵
就算事前不知道
事後知道总该撤回以保清誉吧
再说事前真的不知, 真的无辜吗?
您在报名期限後想要报名您会天真的以为可以碰运气吗?
不是逾期一两天耶
是逾期一个多月耶
马先生是聪明人
当然会先探探口风
但他在一些老师护航下执意申请
而忍心见政大法律声誉毁於一旦
这种用心本来就有可议之处
系上老师当然也有值得批评之处
前面的 post 也写的很清楚了
而这和批评马英九先生不重视政大法律的名声是可以一起非议的
并没有批评了系上部份老师就不能批评马英九先生的道理吧
张绍省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Kupper... 从 140.119.194.156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 -------------------------------------------------------------------------- <
作者: JohnJO (小安) 看板: d_Law
标题: Re: 覆叶庆元(代许玉秀老师转贴)
时间: Wed Jun 4 23:28:16 1997
※ 引述《Kupper (Kupper)》之原文:
: 马英九先生是一位老师
: 教书是他应尽的义务
: 不是用来破例的理由
: 一个称职的大学教授
: 除了教学认真不缺课外
: 您不觉得学术上应该有相当的表现吗??
我想学长你弄错了,我从来不认为应该破此例,只是许老师的指责我认为有待商榷
: 至於许老师的贡献
: 在学术方面不断有文章发表
: 介绍德国刑法的理论发展现状
: 在学术交流方面举办了中德西刑法学研讨会
: 邀请 Puppe 教授来台举办多场演讲
: 持续举办刑法学师生作品发表会等等
: 吸引许多校内外学者学生共同与会
: 而学术上的成就
: 也让一些外校的研究生都风闻而来政大法律向许玉秀老师请教刑法问题
: 在作育英才方面首先实施小老师制度
: 到现在成为政大法律的常设制度
: 而且和德国刑法学界建立良好关系
: 使得学生有问题可以直接透过网路或传真请教德国学者
: 也使得一些有意留学德国的学生能够透过许老师而顺利为德国学者收为门徒
: 至於教学及培养研究生方面也是尽了老师的本分
: 您觉得她对於政大法律还有哪里不够鞠躬尽瘁的地方欢迎提出来
: 而且您说话很不厚道
我想学长你又弄错了,我并没有否认许老师的贡献,只是马教授的认真教学,竟被许
老师指为毫无贡献,实在太不公平了!
: 什麽叫做" 指挥" 学生办送旧??
: 原来您的想法是多做多错少做少错
: 一个老师好意办了个活动也要加以攻讦
: 许老师是有说送旧不到的就要当掉吗?
: 否则好意在百忙之中发起这项活动算是 "指挥" 吗?
: 还是老师就应该乖乖的和学生保持距离
: 不要管学生的事??
这一点学长你自己去请问那些用心用力的同学,许老师的态度是如何?这一点不用我多
说!!!
: 您有听过 "不平而鸣" 吗?
: 您十年寒窗考上政大
: 别人靠特权上政大
: 难道批评特权的人都是因为 "把大学当作混文凭的地方" ?
: 至於学术假象的问题在下一段一起回答
马英九先生倒是用了什麽特权来着?学长你有证据就拿出来,要不然就是凭空中伤的小
人行为!
: 老师教授只是一个职位一个身分
: 重点在於有没有心於学术研究
: 一个学术界的人士可能会被借调出去或担任行政职务
: 如同系上的董保城老师现在当总务长
: 苏永钦老师也在政府机关任职一样
: 但是很明显的可以看出 "主要的用心" 何在
: 具体的表现就是学术上的研究成果
: 马英九先生从学成归国後就一直在政界发展
: 所从事的职务除了法务部长外很少和法学有关
: 专长的国际公法更是无从学以致用
: 学术上的成就我想不需要再重复了
: 教授一职除了教学外还兼有学术研究的目的
: 而政大法律的国际公法只能达到教学的目的却不能达到学术研究的目的
: 您不觉得对於政大法律而言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吗?
当官的不能研究学术?不知道学长你这个奇怪的观念是哪里来的.除了任职於法务部
外,在陆委会服务时,马先生为两岸事务的立法,花了多少时间,用了多少心血,研究了
多少资料,学长你知道吗?这些不算研究学术,到要请教学长什麽才是研究学术?
: 他应该也十分清楚如您所说得政大法律在程序上有所瑕疵
: 就算事前不知道
: 事後知道总该撤回以保清誉吧
正如我前面所说,我认为这应该是马先生的不是.
: 并没有批评了系上部份老师就不能批评马英九先生的道理吧
: 张绍省
当然可以,可是也当然不能像许老师"脑袋空空,不学无术"那样谩骂吧?!
周志安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JohnJO... 从 168.95.108.233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 -------------------------------------------------------------------------- <
作者: Kupper (Kupper) 看板: d_Law
标题: Re: 覆叶庆元(代许玉秀老师转贴)
时间: Thu Jun 5 01:18:13 1997
※ 引述《JohnJO (小安)》之原文:
: ※ 引述《Kupper (Kupper)》之原文:
: : 马英九先生是一位老师
: : 教书是他应尽的义务
: : 不是用来破例的理由
: : 一个称职的大学教授
: : 除了教学认真不缺课外
: : 您不觉得学术上应该有相当的表现吗??
: 我想学长你弄错了,我从来不认为应该破此例,只是许老师的指责我认为有待商榷
: : 至於许老师的贡献
: : 在学术方面不断有文章发表
: : 介绍德国刑法的理论发展现状
: : 在学术交流方面举办了中德西刑法学研讨会
: : 邀请 Puppe 教授来台举办多场演讲
: : 持续举办刑法学师生作品发表会等等
: : 吸引许多校内外学者学生共同与会
: : 而学术上的成就
: : 也让一些外校的研究生都风闻而来政大法律向许玉秀老师请教刑法问题
: : 在作育英才方面首先实施小老师制度
: : 到现在成为政大法律的常设制度
: : 而且和德国刑法学界建立良好关系
: : 使得学生有问题可以直接透过网路或传真请教德国学者
: : 也使得一些有意留学德国的学生能够透过许老师而顺利为德国学者收为门徒
: : 至於教学及培养研究生方面也是尽了老师的本分
: : 您觉得她对於政大法律还有哪里不够鞠躬尽瘁的地方欢迎提出来
: : 而且您说话很不厚道
: 我想学长你又弄错了,我并没有否认许老师的贡献,只是马教授的认真教学,竟被许
: 老师指为毫无贡献,实在太不公平了!
你没有否认许老师的贡献?
"许老师您在政大多年,又有什麽具体贡献?"
"再请教一次,所谓具体贡献是什麽?是"指挥"系上学生办送旧,告别季陶楼吗?"
这些话都是你自己说的你自己问的
而且是你用来讽刺许玉秀老师的
现在我具体的告诉你了
你又说你没否认, 还说我又弄错了
真是话都是你在讲的, 说过的话可以不认帐
我前面一封已经讲的很清楚了
一个教授的功能在於教学及学术研究
马英九先生充其量只做到了教学功能
是不是毫无贡献我想不需要讨论了
毕竟这跟个人标准以及主观评价有关
这光是讨论是无法有交集的
这也就是说如果你认为马英九先生有贡献我不能说你错
但也不见得别人认为马英九先生没啥贡献就不对了
主观看法是很难取得交集的
: : 什麽叫做" 指挥" 学生办送旧??
: : 原来您的想法是多做多错少做少错
: : 一个老师好意办了个活动也要加以攻讦
: : 许老师是有说送旧不到的就要当掉吗?
: : 否则好意在百忙之中发起这项活动算是 "指挥" 吗?
: : 还是老师就应该乖乖的和学生保持距离
: : 不要管学生的事??
: 这一点学长你自己去请问那些用心用力的同学,许老师的态度是如何?这一点不用我多
: 说!!!
许玉秀老师要求严格是出了名的
不了解她的理想的人往往会误解她
有人要这样解读她的行为也没办法
但是你有想过她的用心吗?
她的出发点都是为了整个政大法律设想
否则何必这麽累
当个清闲教授谁不会
又不想当官何必收揽人心
学生也没有系主任和院长的选举权
: : 您有听过 "不平而鸣" 吗?
: : 您十年寒窗考上政大
: : 别人靠特权上政大
: : 难道批评特权的人都是因为 "把大学当作混文凭的地方" ?
: : 至於学术假象的问题在下一段一起回答
: 马英九先生倒是用了什麽特权来着?学长你有证据就拿出来,要不然就是凭空中伤的小
: 人行为!
"但更动期限,罔顾程序正义的,只怕世系上教授的错误决定"
这是你的意见表示你也认同这次延长截止期限是不正确的决定
马英九先生知道了这种决定的瑕疵却仍然接受这种决定
这不是享受 "马英九条款" 所带来的利益吗??
如果你不认为这是特权只表示你对於特权的看法和我们不同
特权不代表形式上一定是是违法的
大家买票要排队
有人透过关系不必排队就买到票
这不见得违法但是一般人都认为是特权吧
那麽透过关系买到票的人难道不是享受特权吗?
所以请你收回那句令我十分生气的 "凭空中伤的小人行为!"
否则就留给你自己用吧
: : 老师教授只是一个职位一个身分
: : 重点在於有没有心於学术研究
: : 一个学术界的人士可能会被借调出去或担任行政职务
: : 如同系上的董保城老师现在当总务长
: : 苏永钦老师也在政府机关任职一样
: : 但是很明显的可以看出 "主要的用心" 何在
: : 具体的表现就是学术上的研究成果
: : 马英九先生从学成归国後就一直在政界发展
: : 所从事的职务除了法务部长外很少和法学有关
: : 专长的国际公法更是无从学以致用
: : 学术上的成就我想不需要再重复了
: : 教授一职除了教学外还兼有学术研究的目的
: : 而政大法律的国际公法只能达到教学的目的却不能达到学术研究的目的
: : 您不觉得对於政大法律而言是一种资源的浪费吗?
: 当官的不能研究学术?不知道学长你这个奇怪的观念是哪里来的.除了任职於法务部
: 外,在陆委会服务时,马先生为两岸事务的立法,花了多少时间,用了多少心血,研究了
: 多少资料,学长你知道吗?这些不算研究学术,到要请教学长什麽才是研究学术?
我有说过当官的不能研究学术吗??
请不要抹黑我!!
我不是举了董保城老师和苏永钦老师做例子吗?
同样是老师兼行政
董保城老师和苏永钦老师的学术成就为什麽没有人怀疑?
因为他们是学术为主进而入仕
马英九先生明显的就是当官为主
所以被怀疑学术能力是可以想见的
差别就在於主要的用心在哪里
"在陆委会服务时,马先生为两岸事务的立法,花了多少时间,用了多少心血,研究了
多少资料,学长你知道吗?"
你都能这样子大声说了
就请你告诉大家他的具体学术成就吧
进一步还要请您阐述一下这些着作和国际公法的关系
如果你能够合理的证明马英九先生的学术能力
大家当然能够接收
不过接受马英九先生的学术能力不错的事实
和是否认为可以破例延长期限还是两回事
我想从你也认为不符合程序正义的立场应该也可以接受上面那句话
: : 他应该也十分清楚如您所说得政大法律在程序上有所瑕疵
: : 就算事前不知道
: : 事後知道总该撤回以保清誉吧
: 正如我前面所说,我认为这应该是马先生的不是.
你既然承认 "这应该是马先生的不是"
那麽批评马英九先生当然也是站得住脚的
再说我们哪里忽略了对於系上的检讨了??
本板第 381 篇 post 「圣人」小马哥享受特权; 法学教授中箭落马
里面对於系上也提出了相当的批评
这篇文章也在中国时报及自由时报发表过
请你参照
: : 并没有批评了系上部份老师就不能批评马英九先生的道理吧
: : 张绍省
: 当然可以,可是也当然不能像许老师"脑袋空空,不学无术"那样谩骂吧?!
: 周志安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Kupper... 从 140.119.194.156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 -------------------------------------------------------------------------- <
作者: JohnJO (小安) 看板: d_Law
标题: Re: 覆叶庆元(代许玉秀老师转贴)
时间: Fri Jun 6 13:25:33 1997
: 你没有否认许老师的贡献?
: "许老师您在政大多年,又有什麽具体贡献?"
: "再请教一次,所谓具体贡献是什麽?是"指挥"系上学生办送旧,告别季陶楼吗?"
: 这些话都是你自己说的你自己问的
: 而且是你用来讽刺许玉秀老师的
上面两据我完全按照许玉秀老师对於马先生是否以政大教职,来对外证明自己
是否脑袋空空,不学无术的笔法而写的。如果你觉得这是讽刺,请你去看看许
玉秀老师对自己那段话的解释!
: 许玉秀老师要求严格是出了名的
: 不了解她的理想的人往往会误解她
: 有人要这样解读她的行为也没办法
许老师在开筹备会议时队一位没写企画书的同学劈头骂道:『怎麽没写企画书咧!
没有企画书,你要怎麽办事!!??』那位同学在下次开会战战兢兢的提出他努力
撰写的企画书时,想不到这次许老师仍劈头骂道:『写什麽企画书咧,你不了解,
办活动就是要分工清楚,你给我负责人的名单和职务就好,写什麽企画书!』
法学一美书在参加系学会会长竞选时,对送旧活动仍大力支援,毫无推托。不幸落
选之後,想不到许老师竟告诉她:『你喔!就是办事能力这麽差,才会选不上才会
选不上!』
试问一个人再严格,再有理想,就可以这样对人了吗??这样的行为,学长你又要
怎样去合理的解读?还请你告诉大家!!
: : 马英九先生倒是用了什麽特权来着?学长你有证据就拿出来,要不然就是凭空中伤ꨊ的小
: : 人行为!
: "但更动期限,罔顾程序正义的,只怕世系上教授的错误决定"
: 这是你的意见表示你也认同这次延长截止期限是不正确的决定
: 马英九先生知道了这种决定的瑕疵却仍然接受这种决定
: 这不是享受 "马英九条款" 所带来的利益吗??
: 如果你不认为这是特权只表示你对於特权的看法和我们不同
: 特权不代表形式上一定是是违法的
如果因为苏教授认同他的才华,愿为他连署召开系务会议重新讨论,而不是不经
审查直接任用,这样也算特权的话,那学弟我也无话可说了!
: 因为他们是学术为主进而入仕
: 马英九先生明显的就是当官为主
: 所以被怀疑学术能力是可以想见的
: 差别就在於主要的用心在哪里
做官在先就较作用心不在学术,这样的逻辑只怕说不过去。
: "在陆委会服务时,马先生为两岸事务的立法,花了多少时间,用了多少心血,研究了
: 多少资料,学长你知道吗?"
: 你都能这样子大声说了
: 就请你告诉大家他的具体学术成就吧
: 进一步还要请您阐述一下这些着作和国际公法的关系
: 如果你能够合理的证明马英九先生的学术能力
: 大家当然能够接收
『国际法的定义很多,无须一一蒐集,最普通而意义比较完备,要算是下面所综合
而得的一个:国际法者,国际社会间互相关系之行为的规则,经多数文明国家所承认
而遵守之者也。』(张道行着 国际公法)
姑且不论两岸间是否是国与国之间的敏感话题,马先生的研究若要说与国公毫无关系
也只怕牵强,至於马先生的着作,请学长移驾至政府出版品中心,只怕也有不少吧!
: 不过接受马英九先生的学术能力不错的事实
: 和是否认为可以破例延长期限还是两回事
: 我想从你也认为不符合程序正义的立场应该也可以接受上面那句话
这个自不待言!
: : 正如我前面所说,我认为这应该是马先生的不是.
: 你既然承认 "这应该是马先生的不是"
: 那麽批评马英九先生当然也是站得住脚的
当然!只要『合情合理』,当然可以批评!
: 再说我们哪里忽略了对於系上的检讨了??
: 本板第 381 篇 post 「圣人」小马哥享受特权; 法学教授中箭落马
: 里面对於系上也提出了相当的批评
: 这篇文章也在中国时报及自由时报发表过
: 请你参照
已拜读,多谢学长!
: : 周志安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JohnJO... 从 140.119.127.17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作者 JohnJO (小安) 看板 d_Law
标题 覆周志安同学之一(带许玉秀老师POST)
时间 Fri Jun 6 12:40:07 1997
以下文章仅为本人应许玉秀老师之托,代她发表文章。文章由许玉秀
老师所撰,不代表本人立场;代为发表之行为更不意味着本人全然认
同文章所言,特此声明,以避歧误!
1.谢谢您的来信,对我而言,您的回应代表对我的信赖。信赖我有面对真理
和您平等讨论的基本修养,而不会像某些老师以权威口吻斥责学生不懂礼
貌;信赖我能接受您不修饰的直言;信赖我不会在学期成绩上报复您。
2.除了谢谢您,我也很感动,您的回应代表您的关心,也反应您关心的勇气
。我想不纯然为马英九打抱不平,也真正关心证大法律的存在和发展。
3.您或者单纯因为不能接受我言语中的逻辑意义而反驳,或者为了护卫偶像
而挺身辩驳,或者有其他动机。如果是第一种,我已称赞您了,如果是第
二种,我则甚表同情,我能了解偶像受攻击的心情,因为偶像代表价值认
同,这是价值认同受到挑战,您为您的价值认同跳入论战,和我对马英九
事件的反应完全相同。我一方面为我的认知而发言,另一方面也为了某种
情绪上的失落而发言,马英九为五0四游行而辞职,虽然和假释制度受到
攻击不无关系,但他能辞职以示负责,我仍肯定他的反省能力,正因为如
此,他这一次的表现令我十分失望,我有受骗的感觉,我原以为他了解一
般民众的呐喊,那里知道他不认为自己和其他人一样,看到截止日期,即
知难而退。有位老师以为他获着不支系上实况,遭受蒙蔽,而电告他,希
望他能做明智的处理,但他的回答是:『他是很多地方抢着要的人,他只
是想给政治大学一个机会。他的傲慢证实了他的权贵心态。
4.我没有谩骂马英九,请仔细看清楚我的造句,『证明他不是脑袋空空,不
学无术』,不等於我认为他脑袋空空,不学无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真的
如此,我和他接触有限,还不敢如此公然认定。对我的话比较好的质疑是
:他不是为呢证明他不是脑袋空空,不学无术。不过,我也没说他想证明
这一点所以来教书,我只说他能藉这个职位而证明,而这是事实。所有的
人因为他担任政大法律系国际公法教职,而认定他为国际公法专家,前不
久,他才以政大国际国际公法教授的身份,参加东吴大学举办的研讨会。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JohnJO... 从 140.119.127.17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作者 hitler (小春卷 ) 看板 d_Law
标题 再覆叶庆元(代许玉秀老师转贴)
时间 Wed Jun 4 21:19:42 1997
再覆叶庆元:
1、有品味的讨论者,不会用诸如「怕怕」这样的词汇欺负对方。
2、我不是生气,而是愤怒,愤怒来自於伤心,这是辛勤耕耘的菜园被人踩烂时
的心情。
3、把课教好是一个老师最基本的职责,不能叫做贡献,政大是付薪水的。
4、要称赞别人时,也得稍微小心一些,好是相对的,可不要泄漏了自己的品味
!
5、你所说的不是声望,而是知名度,马英九可以提高政大的知名度,但不代表
能提高政大的声望,就这一点来说,林春生等人也行,只要他们藏到政大附
近,我想林春生的知名度应该高过马英九。
6、一个了解504游行真谛的人,一个具有人道关怀、真的能自我反省的人,不
会践踏法律信仰,傲慢地要给政大一个机会,问题不是会不会毁政大法律系
的声誉,而是他已经毁了政大法律系的学术声望,不是他这个人是不是会毁
了政大法律系,而是他这一次所做的事已经毁了政大法律系的学术声望,校
内其他院所的老师要我们以後走在校园戴口罩,免得被认出来!台大的法学
同行纷纷向我表示难以理解政大法律系的决议,难以理解马英九的不智,不
过他们都是马英九的系友就是了,马英九的法学基础训练是在台大完成的。
7、你当然可以和一般非法律人一样,就像我所听到的,认为马英九不会做这样
的事,都是他旁边那些人小丑跳梁,但马英九是当过法务部长的人,他没有
能力判断是非、没有能力判断法律界限吗?如果他真的不想要,有什麽人可
以当他身边的跳梁小丑吗?
8、「公法」不见得都会污染人心,蒙蔽灵魂,学习「公法」真的能作为你有逻
辑漏洞的藉口吗?
--
※ 猫空行馆小小猫 hitler... 从 odie.cc.nccu.edu.tw 来此打尖休息
●Origin: 政大资科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140.119.164.150]
作者 Basss (我爱萧邦的夜曲!) 看板 A_Law
标题 马老师参选了!
时间 Sat May 30 18:05:49 1998
根据最新的消息,政大法律系副教授马英九先生已经宣布
参加国民党台北市市长党内初选。现在正召开记者会﹝1998
5月30日下午5:30左右﹞。
那我们系上的同学们应该高兴还是难过?当初马老师进到
系上引起程序上质疑的风风雨雨,现在看来似乎没啥意义
,而我们系上若是马老师当选後,我们不是就少了一名老
师了吗?这对系上必然是一种损失!而老师当初要投入学
术界的声明又算什麽?政大法律系之於老师的意义又是如
何?当初争议时引起的质疑是否成真了!这个参选的决定
之於政大法律系的特殊意义,我想是值得深思的!
--
Wherever in the wastes of wrinkling sand
Worn by the fan of ever flaming time
Longing for human converse,We have pitched
A camp for musin in some seldom spot
Of not unkindly nurture,and let loose
To roam and ponder those sad dormedaries
--
※Origin: 猫空行馆 bbs.cs.nccu.edu.tw ◆From: ms21.hinet.net
--
很遗憾,学界是这副德行。
大学不再值得尊敬,教授的社会地位也没多高,都是我们这些大学中人自己搞砸的。
我们都把希望放在下一代,但又不断地把下一代教坏,提供的只是坏榜样而不是让人
追求的典范。下一代有样学样,好的不学专学坏的,我也不知道到底该责怪谁。
刘从苇,〈或许,只是想放弃的藉口〉(2009)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122.123.241.199
※ 编辑: analysis0813 来自: 122.123.241.199 (08/25 03:02)
9F:推 mirageQ:最後一篇真是令人五味杂陈 我们班是马先生教的末代学生 08/25 03:22
10F:→ dianna72:许玉秀老师不愧是我最爱的大法官之一 08/25 04:04
11F:推 Vayu:许老师GJ... 08/25 07:02
12F:推 POPSTAR5566:讽刺的是,新任赖院长的老婆,古教授当年是被逼离政大 08/25 07:47
13F:推 JackeyChen:哈 原来现在台北市政府的法规会主委是政大学长 08/25 09:14
14F:推 zoonead:马英九的同学现在有不少都是官咧 08/25 09:43
15F:推 vicell0513:没想到这篇文章签名党是我大学教授 跟文章内容超契合 08/25 11:40
16F:推 Arenas0:护航的论点真是有够恶的 08/25 13:55
17F:推 johnny0399:真的是护航到一个极致 08/25 16:53
18F:推 ChrisBear:许玉秀~~GJ! 我看释字都必看他的见解 08/25 20:16
19F:→ torts:许玉秀自己在大法官资格审查资格不符的时後怎麽没有这麽气 08/25 20:19
20F:→ torts:急败坏?XDD 08/25 20:20
21F:→ mattaus:遥想当年研究生笔战,可是血战风雨走廊,这边都太小儿科了 08/25 21:17
22F:推 antisophia:终於得以一睹战神之姿 08/26 0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