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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投书] 15年前,法官要送我名牌包…
时间Sat Aug 14 12:52:51 2010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783398.shtml
15年前,法官要送我名牌包…
【联合报╱林志洁/交大科法所助理教授(新竹市)】 2010.08.13 02:59 am
十五年前我还是一个小律师,曾遇过匪夷所思的法官干扰事件,在案件系属高等法院时
,承审的法官竟不断邀约担任辩护人的我吃饭出游,出手要送我名牌包,大言不惭炒股
票利多,还坦率告知有不少同事如此。
年轻的我瞠目结舌,在几度驳斥他的言论、并要求全事务所禁止转接这位法官电话後,
该法官的离谱行径才终止。
当时我受到很大的震惊,想到未来的诉状和案件竟要给这样的人审理,一时心灰意冷。
於是决定辞职出国进修,想从根本的法学教育上进行改革。这几年来,笔者在法学教育
上总算做出一些成绩,而司法的独立性和廉洁度,在几任院长的努力下也渐有进步。原
本以为曾发生在我身上的离谱事件已绝迹,但最近的正己专案,揪出的司法败类,显示
问题积弊已久,若无大魄力与大决心,台湾司法,甚至公务员的廉洁公正性,都将丧失
殆尽。
白领犯罪可恶之处在於:长期利用知识,对弱势和无专业的人民进行掠夺,假借权力曲
解法律、图利自己,这是一种不可原谅的「强凌弱、众暴寡」的行径,但因隐密性高,
涉及高度的专业,致使被害感稀薄,犯罪难以发觉或证明,这种犯行往往是集团性的共
犯结构,比杀人放火的单一行为还要恐怖。
欣闻总统决心设立廉政署,笔者非常赞成。我国检察机关是侦查主体,系独立考训而非
行政指派,廉政署设立於法务部下,在法理上是站得住脚的。但设立後,如何提升廉政
官员的职能、赋予其打击贪污的利器(如犯罪所得没收、不违背职务收贿罪的设立、资
金流向清查权限、特殊通讯监察的许可等等),并对廉政官员施以高标监督考核,使案
件处理公正透明,禁得起检验,而非多出一堆官职来虚应故事,这是民众与国内外媒体
都在睁大眼看的。
贪污问题与文化、政治、选举、法制各方面都有关,要明耻防贪,一个有充分职权、有
理想性的廉政机关,对迫切需要斩断不当政商关系、重建民众对司法及政府信赖的台湾
而言,至关紧要。
「正人」必先「正己」,检调机关的正己行为,笔者高度肯定,作为廉政署设立的前哨
战,司法机关要拿出决心来,好好痛切整顿,建立民众对未来廉政署的信心,也提升台
湾的国际竞争力。
【2010/08/13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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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16.106
1F:推 sorrows:我怎麽觉得好像是那个法官要追她...结果被残忍的打枪了... 08/14 15:47
2F:推 yen168:以前板上有人说学法律的律师法官 都是愈老愈有身价 08/14 15:53
3F:→ yen168:最近才渐渐明白为何"有些人"真的是愈老愈有身价了 08/14 15:53
4F:推 sorrows:u林律师,我就任法官以来对於司法乱象痛心疾首,现在就让我 08/14 16:11
5F:→ sorrows:们一个在朝一个在野,共同携手为司法改革燃烧、奋斗吧!」 08/14 16:12
6F:→ sorrows:要把正义女律师应该是这样,而不是谈什麽炒股赚钱,,, 08/14 16:12
7F:→ alawyer:林志洁?才62年次耶~年轻喔~ 08/14 17:28
8F:推 Nipperdey:当年高点的凌台大~ 08/14 20:13
9F:→ paultsai:林老师今年刚拒绝了一个跳槽到机会,有点可惜 08/14 20:44
10F:推 SoloHomerun:推凌台大,当年和蔡圣伟老师都是高点的名师啊。 08/15 15:45
11F:推 passionnancy:推老师!!要想再听到凌台大的课只有到交大科法所了喔~ 08/15 21:02
12F:嘘 LINBEI5566:法律人该团结一下好吗 08/15 22:12
13F:嘘 tjustic:马後炮... 08/16 08:21
14F:推 ichliebedich:嘎?林志洁是女的喔?一直以为是男的.... 08/16 14:09
15F:推 AliciaElsie:未来所上的老师,推一下XD 08/17 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