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cchen (kc)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选任清算人
时间Wed May 26 21:58:23 2010
※ 引述《skysirius (加油)》之铭言:
: 我不知道是不就我自己这麽霉,还是其实这些自行吸收都是应该的
: (谁叫我想要学经验就冲动接了=3=)
: 总之感想就是"千万不要没事被法院选任当破管人、清算人、特别代理人"等等
: 跟各位同道分享这次的小经验,下次接到法院电话询问愿不愿意担任类似职务时
: 务必审慎为之~XD
我自己没类似的经验。不过听一位会计师朋友讲过相类的经验,她说也是被法院选为公司
特别代理人(或清算人,有一点小忘),事後发现纯粹只是要被用来当税捐机关合法送达
的人头而已,因该公司欠税项目繁多,她乃具状向法院呈报要辞任,法官的回覆也很直接
乾脆:你找到人顶替你的位置我就准辞,否则就别想!这位会计师心有不甘乃向会计师公
会陈情,当时公会理事长是现任立委罗淑蕾想帮忙却也无能为力。最後是由公会总干事自
己「顶替」承担下来,我的这位会计师朋友才算全身而退。也提供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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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OPSTAR5566:总干事人真好。 05/26 22:04
2F:推 skysirius:这种情况我想到俗称的「抓交替」 05/26 22:10
3F:→ amurorei:这总干事人真好= = 05/26 22:24
4F:推 SoloHomerun:总干事人真好。 05/27 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