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amyashi (yoyo)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 开庭
时间Tue Jun 30 11:29:04 2009
※ 引述《iamyashi (yoyo)》之铭言:
: 我还是一枚小小实习律师,昨天去板院开庭,当事人也有一起去
: 某法官超凶的在庭上直接羞辱我,还很没礼貌的禁止我发言
: 我实在搞不懂,他干嘛不直接禁止我复代理,
: 允许我代理又不让我说话...好变态唷!
: 不知道各位前辈实习时也有遇到这种诡异的事情吗?
: 可否请各位分享经验供我参考咧?感谢各位罗!
昨天开庭对话
我跟当事人一起走进法庭...
法官问"之前你们陈报什麽东西"
我说"XXX"
法官说"我有问你吗?你怎麽可以任意开口说话咧?你哪位?"
我说"我是实习律师,请问需要出示证件吗?"
法官说"你又不是律师,我有叫你说话吗?"(法官压根没提到准许或不许我代理)
......我在意的是..如果他明示不许我代理,我可以接受
但是,他把委任状拿走,又没把委任状还我,我的认知上是他准许我代理
法官问问题,我当然很自然就回答他的问题
不过,我才讲了一句话,他就直接打我枪...
那我就不懂他的意思是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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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20.132.177.104
1F:推 ChrisBear:出大决..找几个穿西装笔挺的人座後面 然後跟法官说 06/30 11:36
2F:→ ChrisBear:那些人是司改会的人来观摩庭上开庭的流程 06/30 11:36
3F:→ Snoopy1111:如果你是坐在辩护人的席位上,他还这样讲就真的奇怪了 06/30 12:31
4F:→ iamyashi:当事人跟我ㄧ起坐在原告席 06/30 13:18
5F:→ johochula:1f的方法太麻烦了吧 06/30 14:52
6F:→ ChrisBear:这是笑话...某国内商法大咖为了自己的某件证交案子 06/30 17:32
7F:→ ChrisBear:直接跟法官说你这个案子我会写到我的教科书中 希望庭上 06/30 17:32
8F:→ ChrisBear:能公正的判决 结果就赢 06/30 17:33
9F:→ ChrisBear:扯远了..不过这个方式倒是听过有人用过 结果法官好认真 06/30 17:34
10F:→ ChrisBear:在审理 06/30 17:34
11F:推 barley:楼上说的是东森v某商事法的大老的案子吗 06/30 18:50
12F:推 kloudiacjy:转八卦板? 科科 06/30 18:56
13F:→ ChrisBear:结果那个判决并没有写在商法大咖的书中... 06/30 20:50
14F:推 popowin:是名字的前两个字跟某水果同音的老师吗? :P 06/30 22:51
15F:推 halee:林国(苹果台语)or 刘连(榴槤) = =我猜是後者 06/30 23:09
16F:推 johnny0399:C大说的是真的吗 XDDD 06/30 23:16
17F:推 Matsui:我觉得讲八卦也要有点限度,讲这种非事实对老师公平吗? 06/30 23:37
18F:→ Matsui:林老师没有律师执照,刘老师念完史丹佛JSD回来以後开始学术 06/30 23:38
19F:→ Matsui:生涯,一个国立大学教授可以去代理诉讼吗? 06/30 23:40
20F:→ Matsui:一个律师把自己搞得像谈话性节目来宾,不觉得有点失格调吗 06/30 23:42
21F:推 cleooo:楼上M大言重了,CB都先说是笑话了,也没说是谁,剩下的 06/30 23:46
22F:→ cleooo:都只是大夥在讲笑闲聊,何必牵扯到格调高低问题? 06/30 23:46
23F:推 Matsui:既然要说笑话,又何必讲个商法大咖...这跟吕文琬有何不同 06/30 23:47
24F:→ Matsui:谈笑闲聊当然无伤大雅,道听途说含沙射影却是失德之事 06/30 23:50
25F:推 yaj:证交法商法大咖就那几个~~说是笑话还是梦到跟明指有什麽差别 06/30 23:52
26F:推 Matsui:扣掉没律师执照的......根本就只剩刘老师 06/30 23:53
27F:→ yaj:这样的说法不只对老师不公平也在打击司法的公信力 06/30 23:54
28F:→ iamyashi:据传闻证据显示,水果老师好像也是该公司股东之ㄧ(勿战) 07/01 01:09
29F:→ iamyashi:所以才会对本案如此积极! 07/01 01:10
30F:推 hippotsai:东森那个案子, 刘老师不是以诉代的身分出庭, 而是以声请 07/01 01:15
31F:→ hippotsai:人的身分出庭, 应该是这个案号: 台北地院97司1073 07/01 01:18
32F:→ hippotsai:至於刘老师有没有说过 C 大说的那个笑话内容, 大概只是 07/01 01:19
33F:→ hippotsai:稗官野史了吧, 民事案件笔录不会记得那麽清楚. 07/01 01:19
34F:推 hippotsai:抱歉, 应该是台北地院95司1073 07/01 10:21
35F:推 akikosuwanai:对不起大大,我要来笨一下了,国立大学教授为什麽不能 07/01 12:07
36F:→ akikosuwanai:代理诉讼?(民诉第68条第1项但书) 谢谢 07/01 12:09
37F:推 zk5566:当事者权益交给教授?? 法院也该为了诉讼品质禁止吧 07/01 17:27
38F:→ zk5566:术业有专攻 当事人可能不懂 我觉得法院本应禁止教授代理 07/01 17:28
39F:推 Matsui:不能代理诉讼跟民事诉讼法无关,是国立大学教授的兼职限制 07/01 19:44
40F:→ Fe1icitas:这一系列真的太HIGH了!!! 07/01 21:31
41F:推 Fe1icitas:网路本来就是分享资讯的地方 这里不聊私底下还是跟同侪 07/01 21:32
42F:→ Fe1icitas:狂聊狂分享阿 07/01 21:32
43F:推 Matsui:如果壹周刊记者跟同侪狂聊狂分享,会被告吗? 07/01 21:43
44F:推 akikosuwanai:M大谢谢您哦,原来如此:) 07/01 21:48
45F:推 defent:老师自己都分享在法学教室了.....好像没差吧? 07/02 20:37
46F:推 Matsui:老师法学教室有写他当庭跟法官说那段话吗..... 07/02 21:34
47F:推 hippotsai:如果老师真的当庭有讲那些话, 怎麽可能还把那些话光明正 07/02 22:35
48F:→ hippotsai:大写出来? 07/02 22:35
49F:推 defent:我只说老师有分享在法学教室...我又没说老师有说CB大的笑话 07/03 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