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ianGriffin (Brian)
看板Lawyer
标题Re: [新闻] 司法官律师国考 两阶段变革
时间Sat May 16 04:21:10 2009
1. 假如律师录取门槛过高,造成市场竞争不足,使得消费者取得成本过高或品质不足的
法律服务;那我想请教这些主张开放律师录取名额的教授们,N 年多没发表论文的学者
,是否也应受到市场机制检(考)验?以公法学界为例,现在留学美国及德国的公法博
士生至少数十人。这些优秀的年轻学者学成归国後,是否能立於一个跟正教授们竞争教
职的机会?部分畅言大幅降低律师录取门槛的正教授们,请你们扪心自问,你们多久没
有发表TSSCI文章了?
2. 假如如 evan 道长所言,教授们觉得改律师高考考卷是件劳心劳力的事,何妨将命
题改题之权,全数交由实务界负责?盖实务界题目有标准答案,没有灰色地带,考生不
必耗费笔墨论证甲说乙说丙说(深怕漏掉出题学者的独门见解),只需依据实务见解推
论写下 points。这些 points 就是某一法条、某一大法官会议解释、某一最高法院判
决、某一判例、某一民刑庭会议决议内容。相信在这种情况之下,改题者的改题速度将
会大幅提昇(看得到几个 points 给几分),因为改题者不必再在乱枪打鸟、字写得满
满的考卷里找他的「独门暗器」。
3. 根据在下执业经验,大部分学说见解(除了王泽监老师及其他几位学术、实务资历兼
备大法官的意见)对於法院、检察官或主管机关,几乎毫无说服力。行政函释或者法院
见解,是律师保护当事人权益的唯一武器;满纸学说见解,最後也只能被法官助理
copy-paste 上判决书「原告主张」或「被告主张」栏。在下始终认为,律师考试应让
「较精通於实务见解」而非「较精通於学说见解」之人得到高分,故法学教授并不适合
作为律师考试出题者。
4. 结论:当前国家考试制度甚至法学教育需要改革之处甚多,但是「考卷份数」、
「一份考卷改多久时间」、「及格人数」这些议题,在下认为绝非关键。
短期而论:考试题目的品质、长期而论:法律系教授去芜存菁机制的建立,才是改革的
首要重点。在下始终认为,相较於增加录取人数,一个题目没有独门暗器、高品质且公
平的考试机制,更能够减轻考生的负担及痛苦。
※ 引述《evan7777777 (猴爬到树下还是猴)》之铭言:
: 各位好
: 对於律师司法官录取率提高的问题
: 小弟目前只是ㄧ名大二生
: 对国考长什麽样子都还懵懵懂懂
: 对律师目前职业的实务状况更是完全不了解
: 不过 小弟我目前正受教於这次推动改革的董保城教授
: 上课时他多少有和我们聊过他改革的想法和目的
: 在看了前面几位和大家推文的质疑
: 我发现大家的观点都很注重在录取率提高以後的结果
: 而其实董老师改革的重点在於考试的命题方式
: 他想在第一阶段改成选择题的方式然後录取33%的人
: 目的是在减少第二阶段的申论题式的考卷卷数
: 因为他认为旧有的考试方式ㄧ次有七八千份申论题式的考卷
: 而这些要在ㄧ两个礼拜内改完
: 对於改题教授来说是ㄧ大负担
: 而且 最重要的是 这些教授势必不会花太多时间在同ㄧ张考卷上
: 而大家念了四五年 甚至准备更久的心血
: 就这样在一两分钟内被决定生死 似乎不太恰当
: 看ㄧ题25分的题目用不到30秒的时间 大家觉得能改出监别度吗?
: 我想 有些有国考经验的人说的运气问题 是不是就是这样发生的?
: 还有 有些人提到的会考试不见得会执业的问题 是不是也是因为如此?
: 如果利用第一阶段的选择题减少写申论题的人数
: 这样需要被改的考卷减少
: 教授在每ㄧ张的考卷上都花更多的时间更仔细的检视每个人的作答
: 这样是不是会公平ㄧ点? 也比较能避免那些非念法律本系的人好运考上的机会?
: 这些只是我上课听董老师说过他想这麽做的立意 还有一些自己的浅见
: 至於这个考试制度的好坏 选择题的命题方式 考试科目的问题...等等
: 还有录取率怎麽分配的(33%和40%)及录取率高低的影响(这老师上课倒是没有提过)
: 我不晓得这样改革到底是好是坏 也认为自己还没有那个能力去妄下定论
: 只是看到最近这几篇的内容和推文 觉得大家是不是太注重在录取率高低的结果上
: 而忽略了中间其他的问题?
: 所以我PO了自己ㄧ点小小的意见
: 希望各位不吝发表意见指正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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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46.115.45.131
※ 编辑: BrianGriffin 来自: 146.115.45.131 (05/16 04:37)
1F:推 scy75515:推这篇中肯 05/16 09:43
2F:推 mirageQ:训练一堆没有思考能力的律师..谁来对抗某些错误或过时的 05/16 13:43
3F:→ mirageQ:实务见解呢 律师的存在不是服膺实务见解 是时时挑战 05/16 13:44
4F:推 wjck00383:同意楼上!律师的存在不是服膺实务见解 05/16 19:48
5F:→ wjck00383:另TSSCI的期刊并不包括月旦法学与台湾本土法学,就我的 05/16 19:50
6F:→ wjck00383:教授文章在法学期刊上的出现率,说是都没写,恐有误解。 05/16 19:51
7F:→ wjck00383:况TSSCI法学类中还有一本是我的母系办的呢。 05/16 19:52
8F:推 epoche:纯由实务命题确不可行,但律师的存在也不是服膺教授见解... 05/16 21:01
9F:→ epoche:监别度公平性还是录取率,说穿了问题都源自阅卷这个大黑箱 05/16 21:05
10F:→ epoche:这个不解决让大家心服,怎麽改都有话说。 05/16 21:06
11F:推 cyora:本文说的是现况没错,不过推文也有道理,律师本来有时就要跟 05/16 23:11
12F:→ cyora:学说实务见解唱反调,只要认为是有道理的话 05/16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