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perion (吃经济学家的恐龙)
看板Lawyer
标题Re: [转录][公告] 我们的未来................... …
时间Tue Mar 17 17:53:15 2009
※ 引述《lorcas (天冷罗~)》之铭言:
: 各位法学院的同学们,大家好:
: 考选部在2月10日邀请了各学校法学院院长们代表出席会议,主要讨论司法官、律师
: 及检察官考试三合一的可能。我知道考选部次长董保城教授希望可以透过这次的草案,让
: 学生可以早日不要分开考两个试。
: 但是,政大法学院郭明政教授看了草案内容有很大的担心:
: 一、传统法律科目比重很大,其中商法的比重超出我们一般的期待。
: 二、第一试录取率为百分之33,而且仅能保留一年,这将增加学生考上的困难。
: 三、第二试的及格分数为一千分中的五百分,看似只要考到百分之五十的分数就及格,并
: 不要求60分及格,但是到目前为止,司法官与律师考试,由於各科老师出题的范围与方法
: 太过广泛,司法官考试平均录取能够达到48或49分就不错了。根据我的了解,有时候能够
: 考上平均50分的人数非常少,如果这样改革,老师出题的方式与心态没改,本来立意良好
: 的考试改革反而可能造成对於考生的不利益。
: 我自己因为太忙碌实在无法判断目前的草案的优劣,但是我知道董保城教授或者考选
: 部一定有诚意听听大家的意见。这个案件听说将在三月定案,因此赶快寄给大家,否则通
: 过後要修改就太难了。
: 我不知道各位是否听过目前这个规划,因此扫瞄给大家参考,请见附件。
: 祝好
: 法学院院长 陈惠馨 09/02/26
: 档案下载 :考选部司法官及律师考试制度改进方案20090226
: http://tinyurl.com/aolnv5
以下是我写给陈老师的信件。
===
陈老师您好,
我从电子布告栏上得知,您正在向政大法学院的学生徵求对考选部的
「司法官及律师考试制度改进方案」(以下简称「改进方案」)的意
见。我不是政大的校友,但作为一个可能在未来几年内都要面对台湾
司法考试的准考生,想藉这个机会向您反映一下我个人这几年来对於
台湾司法考试的观察,以及我个人对这份「改进方案」的一些看法。
第一,「改进方案」仍然没有重新检讨「律师人数总量管制」的旧思
维。
近年来,关於台湾律师考试的改革提议甚多,但绝大多数的改革提议
都未检讨「新进律师人数总量管制」是否应该继续维持,或者,如果
总量管制的存在仍有必要,则此一总量管制的门槛应如何决定。在「
改进方案」下,假设每年有五千人全程到考第一试、第二试,则每年
会产生660位新科律师。然而,这660人中必然有(成绩较高)之一部
份也同时符合司法官的录取资格,故相较於现行制度,顶多就是每年
会多出五十到一百名新律师。但相较於台湾各领域的法律专业人才缺
乏现象,这多出来的五十至一百名仅是戋戋之数而已。
第二,考试科目与考试方式。在各项技术细节上,问题很多:
1. 第一试的「测验式试题」不知何所指?是否像美国各州律师考试所
广泛采用的Multistate Bar Exam那样的大量单选题?还是会像台湾过
往升学考试里喜爱使用的复选题?
2. 第一试中的「综合法学测验一」的考试科目包括除宪法、行政法、民
刑法之外,还包括英文及法律伦理。综观「改进方案」,并未说明英
文一科的命题方向与内容,不知道此处的「英文」是类似现行的司法
官考试方式,仅测验普通英文能力?还是测验法律英文专业知识?至
於「法律伦理」,我上网多方搜寻的结果,除了律师公会曾经出版过
一本给业内人士参考用的「律师惩戒案例选辑」之外,台湾现在似乎
并没有任何一本在「本土化脉络」下讨论「法律专业伦理」的教科书
;而在另一方面,律师公会对於律师的内部规范,目前也还处於「重
新检讨」的阶段,欲於民国100年(也就是两年後!)将「法律伦理」
纳入考科,在时程上是否来得及?
3. 第一试中的「综合法学测验二」所包含的专业科目是否过於广泛?
如果第一试是以美国的Multistate Bar Exam为典范,则必须指出的是
,Multistate Bar Exam只包括美国法学院的第一年基础科目,而不包
括公司保险证交公交专利权等高度技术性的法律。
4. 第二试的申论题是否不应分科考?美式的申论题,通常是将许多不
同法律领域整合在一个特定的实例题中,测验考生辨认争点与扼要分
析的能力。分科考就代表命题方向可以十分精细(或刁钻,看发言者
的立场而定),在已经增加许多新科目与拉长时间(如後述)的情况
下,这样是否徒然增加考生负担而无实质效益?
5. 考试时间长度的问题。根据「改进方案」,第一试的两个综合法学
测验总长度超过六小时,应该会用掉一天的时间;第二试中,民法与民
事诉讼法为四小时、国文两小时、其余三科均为三小时,总用时为15小
时。与现行的律师考试制度相比,时间过长 – 现行律师考试共有八科
(六科专业科目 + 两科普通科目),每科两小时,需要两天半的时间,
而「改进方案」的考试时间至少需要三天半。多出一天时间以及更多的
专业科目(以及如前述依旧健在的新进人数总量管制),对考生而言,
在生理、心理上都是极大的负担。更何况,台湾是以极度「粗廉」的方
式在举办国家考试,并不像美国各州的律师考试可支援使用笔记型电脑
作答。纯手写要写四小时的民法与民事诉讼法?难以想像。拉长考试时
间与增加考试科目并无助於台湾律师水准的整体向上提升。
6. 参考答案之公布:多年来,台湾律师考试最为人诟病的一点,就是
阅卷与评分一直采取黑箱作业,从来不会在考试结束後公布参考答案。
这与美国各州的作法极为不同,以加州为例,California Bar Association
在考试结束後会公布申论题的参考答案;该参考答案是基於某位考生的
真实作答内容、再稍加修改,目的是为了要让未来考生能够预期:到底
一份申论题应该如何作答,才能够符合 bar examiner 对新进律师应有
的基本分析与写作能力之期待。相关配套措施完全未提及这一点,令人
失望。
如果您认为我的观察尚有可采之处,请您在相关场合代为转达主事者。
谢谢您耐心看完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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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六人版主藏小灵,活泼可爱。善体人意。
知书达礼,多才多艺。
诚徵爱听英式摇滚的阳光型眼睛大大新好帅哥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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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者请回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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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armaniblues:只注意到舌功厉害XD 03/17 18:12
2F:推 glax:版主所言,深有同感。惟管见以为,与其增加考试科目,不如。 03/17 22:54
3F:→ glax:减少考试科目,其他就留由个人适性发展。 03/17 22:56
4F:推 sunfan1016:感觉考专利证交有点超过 03/17 23:01
5F:推 iamyashi:考专利证交还好吧~考海商就有点无聊了XD 03/18 00:04
6F:推 FallenAngels:海商跟国私都废掉吧 一般事务所根本遇不到这种案子 03/18 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