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lax (耳东陈的耳先生)
看板Lawyer
标题Re: [新闻] 司法官律师考试将采三合一
时间Sun Jan 25 15:27:25 2009
个人以为,即使由8%调到16%,有些事还是不会改变。
例如:大学教育始终与国家考试脱节。
试问诸位,在念大学时,有几个老师能把授课范围教完?
依照目前国家考试的出题方式,把每个科目分成四大部分出题,
一个部分一题选出,老师没教过的,还是要考,既然如此,要通过国考
还不是都靠考生朋友自己念,就连用来准备考试的用书,也是以高点保
成等补习班出版的为大宗,有几个人会真的去买教科书看?
到这里,可以有个短暂的结论:目前的大学教育的功能,仅在赋予法律
系毕业生有「考试资格」这件事情。这很悲哀,但这是现实。
既然大学法律系的功能在於赋予法律系毕业生有考试资格,那几位网友
挑剔他校师资这件事情,似乎就与国家考试没有太大关联。虽然它们的
师资确实挺让人瞠目结舌,但这件事毕竟是教育部的系所评监该做的,
虽然他的可信度也....。
其次,要求师资一定要有「法学博士」这件事也是挺让人不解。先不说
英美日德等国家养成的博士,在美国law school教书的师资们,依我国
教育部的标准,应该都是系所评监不及格的。因为绝大部分授课的教授
们,都是只有LL.M.学历。换言之,老师们清一色几乎都是硕士学历,即
使有SJD(相当於PhD in Law)的课程,美国人也鲜少申请,因为只要工作
满一定年资跟口碑,你就可以返校教书,多念一个SJD对其而言,欠缺诱
因。但是law school里这批「仅有」LL.M.教授却可以指导SJD研究生,
其取得的学历还会获得我国教育部认定这才是「法学博士」。难道大家
也要挑剔留美归国老师们的资格吗?王兆鹏老师的表现难道就比黄朝义
、林钰雄等老师差?我们是否过於信仰文凭?当然,这或许与国内研究
所走向与外国不同有关,但以现况而言,我个人不觉得学校师资与国家
考试有必要绑在一起。
另,有网友认那些念科法或学分班可以来考,实在不应该,因为渠等所
受之训练似乎不足。但是我也不觉得国内大学毕业生所受的训练有好到
哪去,就如我也不相信那些没有社会经验、连兵都没当过的人,仅因一
路顺遂考上司法官後,就够资格坐在台上,决断我当事人的命运。但是,
他们就是通过考试了,反正国人都比较相信考试的公平性,与其
争辩科法所或学分班参试的公平性,不如参考师资班的制度,让法律系
大学生也只要修满一定学分就可以参加考试,让有志者先行。反正都是
在「大学教育的功能仅在赋予法律系毕业生有『考试资格』」这个大前
提下。
: 第三个错误来自於「医学」与「法律」两种专业之间的不恰当类比。
: 当然,医学系的毕业生会争论,毕业自第三世界国家 (东欧、中国,
: 或您说的巴纽) 医学院的学生是否具有「够良好」的医学教育可以在
: 台湾执业,但并没有人会把「reading the medicine」的自习者,当
: 作可能威胁医学系本科生出路、而欲排之後快的对象。
我个人也觉得这个观点有个问题颇值玩味,全世界的人类身体结构,除
了基因跟肤色外,应该都是一致的,并不似法律制因不同国情的差异大,
如此,所谓第三世界的医学教育有问题,似乎没有什麽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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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23.99.24.166
1F:推 Slash:美国法学院教授几乎清一色都是本国 JD (Juris Doctor), 01/26 04:06
2F:→ Slash:没有所谓LLM毕业生指导SJD这回事..LLM和SJD都是给外国人念的 01/26 04:08
3F:→ Slash:当然台湾人念完 JD 也是可以当教授(例如刚回国的谢笠天教授) 01/26 04:12
4F:推 mattlau:同上,另外<王兆鹏老师应该是SJD 01/26 09:16
5F:→ zoonead:日本过去也不要求教授必须要有博士资格 不过近来都有要求 01/26 14:59
6F:推 Matsui:看完LLM那段就可以直接跳过全篇了....GOOGLE一下有很难吗? 01/26 23:50
7F:推 letita:LLM & SJD are advanced degrees for JD/LLB. 01/27 15: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