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hyperion (吃经济学家的恐龙)
看板Lawyer
标题Re: [新闻] 司法官律师考试将采三合一
时间Fri Jan 9 11:53:13 2009
看到这篇,虽然我已经过了「在 BBS 上跟人笔战一定要战到获胜」
的年龄,但还是忍不住要说几句话,跟推文不同的是,我不觉得这篇中
肯,而且整篇流露出一种某些台湾法律菁英特有的「不自觉的傲慢」
,请容我这个外人 (不太台湾,也不太法律,更不太菁英) 点破这篇
文章的盲点。
※ 引述《Matsui (纽约→香港→台北)》之铭言:
: 虽然短期来讲我完全反对开放提高录取率,
: 甚至我觉得在那些阿里不达法学院大量在分母灌水的情况下,
: 每年律师高考通过人数应该设定五百人的上限。
: http://cc.toko.edu.tw/yuweitoko/FEL/Adviser.php
: 再贴一次这个网页,
: 一个法律系只有十个专任教师,其中只有四人拥有法学博士学位
: (师大的法学博士不算,那是什麽鬼东西?!)
: 这样的法律系毕业生,
: 即使他通过了录取率只有1%的考试,
: 我都不认为他有资格执行任何法律业务(包括担任法官检察官)
: 因此只要稻江财法系的师资继续是这些人
: 我就会继续反对开放到底
可不可以请问一下,稻江财经法律系的学生与毕业生 (如果有的话)
到底是哪里得罪您?在这个版上不断有人表示认同「现今台湾律师的
素质太低 -> 都是律师考试录取率提高到百分之八的後遗症」此一命
题的言论,从认同此一命题而得到「律师考试录取率不宜提高、最好
降低」的政策结论。而您却进一步从根本上否认「通过录取率仅百分
之一的律师考试的稻江财法系毕业生」「执行任何法律业务」的资格
。
如果今天一共只录取十个人呢?如果今天考试院宣布律师考试每年仅
录取一人呢?如果考试的执行有基本的公平性,这个唯一录取的幸运
儿竟然不是「根正苖红」的台政北大法律系所毕业生而是一个您所嗤
之以鼻的野鸡大学法律系的毕业生又如何?您还会继续嗤之以鼻,并
否定这位野鸡大学法律系毕业生为了准备律师考试所投入的心血与努
力吗?
如果这位录取的幸运儿从来没有在台湾念过任何一种法律,而竟然是
一位哈佛法学院毕业的白种 (或黑种、其他种) 的美国人,您是否就
不会从内心、从根本上否认这位录取者「执行法律业务」的资格?
在台湾,正规法学教育从来就无法自外於「整体高等教育」的现实环
境,而现实环境是,台湾多年来对国立大学的过度补贴早就造就了一
批既得利益者,更有钱、理当出得起更多钱的中高阶层家户子弟正在
享受着政府补贴的高等教育,而穷人家的子弟得花更多钱去念一些品
质堪虑的私立学校。这些念「稻江财法系」的人,家世环境背景绝对
不会比你我更好 (非常可能比你我的家庭环境要糟得多) ,他们何其
无辜要承受您的污名化,甚至因为您的发言影响力比他们大,可能还
要面对「未来上进之路被既得利益者全面封杀」的危机?
直截了当地问:您知道您所流露的心态,就是一种歧视吗?
: 除了师资以外的评监标准多如牛毛,
: 在这一点上美国的制度是可以参考的
: 透过ABA(类似美国的全联会)的认证来控管法学院品质,
: 可以有效遏止跟法律专业毫不相干的教育部滥行开放设立法律系对法律专业的冲击。
: 一旦法学院的品质提升(例如师资素质、师生比、毕业门槛等要素提升)
: 我倒是认为是可以适度开放录取率到20%左右
: (但是同时应该禁止非法律系所毕业者报考律师跟司法官,
: 正式把学分班这种鬼东西送进历史)
为什麽应该禁止「非法律系所毕业者报考律师跟司法官」?为什麽您
会认为「学分班」是一种必欲除之而後快的「鬼东西」?回到前面那
个「每年只录取一个人的律师考试」的 hypo,如果这个录取的人名字
叫作 Abraham Lincoln,您的想法会不一样吗?在出任公职之前,亚
伯拉罕林肯是一位伊利诺州的律师,但您可知道林肯从来没有就读过
任何一间法学院,而靠的是毫不间断的苦修与自习?您知道在美国,
除了从 ABA-accredited law schools 毕业之外,一般人可以由跟随
现任法官或执业律师「reading the law」的自修过程而取得参加律
师考试的资格?我不清楚在美国各州,现在还有多少人是透过这个方
式取得应考资格进而取得执照的,但保留这个管道是有它的社会意义
:不是每个人都有有钱的好父母、可以一路念到「根正苖红」的顶尖
法律院校,而可能有人连「野鸡法律院校」都念不起,而就社会流动
与社会公平的角度来讲,制度的设计不应该堵死这些社会底层的人「
靠自我努力向上翻身」的可能性。
而同样的逻辑,制度的设计也应该给予「其他不从法律教育体系出身
」的人参与「法律职业」的机会:没有「学分班」这个「鬼东西」,
我一个大学念大气科学系、研究所念环境工程的朋友就没法取得应考
的资格。当然你可以说,他可以再去念法硕乙。但问题是,对他这个
白天还要上班的专利工程师而言,法硕乙的机会成本太高。而同时,
「学分班」还要放在「成人再进修教育」的脉络下来考量,它可以是
给予社会大众系统化接触法律基本知识的管道 (对於那些想通过考试
的人,高点、保成比较有用) ,「自非神奸巨憝」,何必议裁?
: 在律师更专业化以後,其实产品市场的分割更可以保障律师的收入,
: 目前小事务所的每个律师都专精六法的状况会被打破,
: 客户被迫必须寻找专业律师,
: 律师也有专业义务将自己不熟悉的业务refer给其他律师,
: (在美国如果明明知道自己不行的案子还硬接是违反律师伦理
: 而且还可能被客户告malpractice)
: 如此也更能保障客户可以享有专业的法律服务。
专业分工的前提是要有够大的「最小经济规模」,此处的说法是倒因
为果,但这里是律师版不是经济学版,就不仔细讨论两者之间的关系
。
: 至於为什麽是20%,而不是像美国一样搞成80%以上,
: 实在是因为民情不同,
: 因为台湾人不爱兴讼跟贪小便宜的民族性,如果改革操作不当,
: 的确可能摧毁整个市场,
: 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是不论劣币良币大家都得准备转业去,
: 当然最後全民也会一并受害。
: ※ 引述《cattiger (回到锡安城....)》之铭言:
: : 提高录取率 真的冲击的是中後段法律系毕业生
: : 美国录取率那麽高 哈佛毕业的大家还是抢着要
: : 当律师执照背後所代表的专业意义不再後 就回到学校的排名
: : 台政大的毕业生 我相信还是炙手可热
: : 本来後段排名的法律系学生可以藉由律师高考翻身的可能没了
: : 换个角度想 律师变好考後 以後大家就不会那麽努力的准备国考科目
: : 可以准备自己喜欢的
: : 我一直觉得 大家所学的就是因为都一样 才会觉得市场越来越小
: : 如果大家学的都不一样 把整体律师的饼坐大
: : 也不见得多差
: : 不过本案一通过 马上冲击到这几年刚考过律师高考的律师
: : 尤其是寒窗数年 看到隔壁邻居小孩没啥准备就上 应该会很不爽
: : 这也代表进修是必须的 想靠一张牌吃一辈子 本就不可能
: : 附带一提 现在律师的职前训练 那麽空洞 那麽的形式
: : 导致现在的律师也没啥水准可言
: : 如果律师训练的强度 有司法官训练的十分之一
: : 我想放宽录取率或许会担心训练的量能不足导致素质下降
: : 但是现今律师的职前训练 根本就没有提昇素质的问题
: : 放不放宽对整个实务界没啥影响
: : 反正胡言乱语的律师一堆 不差多这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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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il Jackson: 为什麽我会在 04 年球季结束後,甘愿放弃一年数百万的薪
水、和老板美丽女儿打情骂俏的机会,还有南加州的艳阳和沙滩,孤身一人
走入蒙大拿州的荒山野岭?为的就是这一天,这一仗... 经过一年多的闭门
苦思,我终於悟得「禅机不可斗量」,专门对付这个传说中的「下笔必败,
糗尽东方一片红」...如今,终於也看到成效了,我的苦心,毕竟没有白费...
-- 摘自民明书房刊 现代库索武侠系列 「糗气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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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02.177.205.152
1F:→ kimkim:这讨论串的战火从局限於推文蔓延到回文了... 01/09 12:09
2F:→ POPSTAR5566:双榜没了 你资讯要更新一下 01/09 12:24
谢谢指教
※ 编辑: hyperion 来自: 202.177.205.152 (01/09 12:29)
3F:推 ahuanghsiang:推! 既得利益者 :) 01/09 12:30
4F:→ POPSTAR5566:双榜改成宇法比较实际点 01/09 12:31
5F:推 Slash:我觉得美国人更重视学历和法学排名..因为他们律师录取率高 01/09 12:43
6F:→ Slash:一般人和大事务所雇主也只能以学历和学校排名来评判律师好坏 01/09 12:44
7F:→ Slash:US News排名太後面的法学院..考上律师也在市场生存的很辛苦 01/09 12:45
8F:→ Slash:总之律师这行业竞争很激烈, 总是会有机制评判优劣, 美国用 01/09 12:50
9F:→ Slash:LSAT+学校排名筛选, 台湾用律师高考筛选..录取率不提高我觉 01/09 12:51
10F:→ Slash:得对台湾排名较後面学校的好学生才有利说.(主观观点,非讨战) 01/09 12:52
11F:→ rebica:有美国以外的观点吗? 01/09 13:00
12F:→ POPSTAR5566:美国律师的饼很大 台湾有吗 01/09 13:09
13F:→ keepwild:楼上中肯 01/09 13:38
14F:推 seekforever:我怎麽觉得有人根本没看内文 这种阅读能力.... 01/09 14:17
15F:→ newwolf:"念稻江的家世背景背景比较差"是怎麽得来的? 01/09 14:26
16F:推 all4u:小看法:如果是签个出缺席,就可以离开,20学分抵掉别人148四年 01/09 14:33
17F:→ all4u:最低学分...这样的学分班???至少,要签也签个70学分吧,折半@@ 01/09 14:34
18F:→ all4u:拉高到折半略低(70学分)...他们应该也乐见,太好"卖"了...? 01/09 14:36
19F:推 mickchao:楼上说的是有可能的,但是原PO的精神还是在 01/09 14:45
20F:→ all4u:搭配高录取率,像是在兜售执照? 吧? 01/09 15:21
我的论点很简单,如果一定要有「一年只能有三百人录取」的这种「总量
管制」,那就不要对应考资格作太多限制,这里面有社会正义与公平的考
量,很遗憾今天所有参与讨论的人都没有想过这一点。
※ 编辑: hyperion 来自: 202.177.205.152 (01/09 15:36)
21F:推 all4u:@@ 这应该很多版上很多都想过了..吧? 01/09 17:05
22F:→ all4u:问题在於: 如果大量开放录取+应考资格几无限制..这部分对吗? 01/09 17:06
23F:→ all4u:其实讨论到底也没什麽影响,只能看着律师朋友们一个个转行 01/09 17:08
24F:→ all4u:毕竟,律师影响力有限...要说服很难,转行业可能较快 xd 01/09 17:10
25F:推 mirageQ:家世背景这种事情 去律训时就知道了 一堆台大生住址是 01/09 17:14
26F:→ all4u:总之,提升素质有很多方法,强制执业律师进修超多时数,或分科 01/09 17:15
27F:→ mirageQ:忠孝、仁爱、信义... 我这住万华南机场的看了好生羡慕 01/09 17:15
28F:→ all4u:但是无配套 大量开放这种,我个人认为是最难逆转的做法 01/09 17:16
29F:→ all4u:一旦惨兮兮,就再也回不到以前了 ...只能转业 01/09 17:17
30F:→ all4u:就像不可逆的化学变化,只能倒掉....xd 01/09 17:26
31F:推 Lectured:推 01/09 21:17
32F:推 VVax: 01/14 02:00
33F:推 VVax:╭──────────────ψFC 01/14 02:00
34F:推 VVax:│ ◣▆ ▇▇▇ ◢█◣◢█◣ │ 01/14 02:00
35F:推 VVax:│◥██◤ ▆◤ ██████ ‥│ 01/14 02:00
36F:推 VVax:│ █◢ ▃█▄ ██████ ︶│ 01/14 02:00
37F:推 VVax:│ ◤◥ ◢█ 文█▊█▊██起来│ 01/14 02:00
38F:推 VVax:╰───────────────╯ 01/14 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