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OPSTAR5566 (流行至尊5566)
看板Lawyer
标题Re: [新闻] 司法官律师考试将采三合一
时间Thu Jan 8 17:34:16 2009
http://www.exam.gov.tw/newshow.asp?2430
新闻稿
考试院考试委员第三次实地参访订於中华民国98年1月12日前往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
合会
秘书处公关科
中华民国9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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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院为强化与各界联系沟通,扩大考铨保训行政的参与层面,爰自第11届起实施
「考试院考试委员实地参访计画」,并以走动式政策行销方式,主动与各界近距离对话
、听取建言,继97年12月参访教育部、育达商业技术学院并获得广大回响後,将於本(
98)年1月12日前往中华民国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参访。
本次参访律师全联会,该会除邀请全体理监事、各委员会主任委员、各律师公会会
员外,考试院并邀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委员、司法院、法务部、司法院司法人员研
习所、法务部司法官训练所等相关机关代表与会,就讨论主题「高等考试法官、检察官
、律师(三合一)考试条例草案」进行意见交流。
司法人员为国家法治建立之基石,而司法人员考选制度则为司法人员养成制度之一
环,为因应社会各界关切司法改革之议题,考试院本於职掌对司法人员考选制度改革自
责无旁贷。目前我国法官、检察官系透过公务人员特种考试司法人员考试取才,律师则
透过专门职业及技术人员高等考试罗致,两者举办之法律依据有别,但由於应考人来源
背景、应考资格、应试科目相同,重复报考及重复录取比例颇高,既不符合经济效益,
也影响政府考用配合政策,多年来各界迭有反应,爰参采同为大陆法系之德国、日本之
作法,提出改革方案。
本次参访期能透过各界人士对话,寻求意见,作为修正改革方案之基础,建置更加
完善之考选制度,罗致优秀法律人才蔚为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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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 POPSTAR5566 来自: 122.122.116.43 (01/08 17:36)
1F:→ POPSTAR5566:有兴趣就直接跟考试委员面对面吧 01/08 17:38
2F:推 FallenAngels:那天要上班压 还有庭 01/08 17:41
3F:→ FallenAngels:不然真想拿鸡蛋丢蛋头学者跟废物官员 01/08 17:42
4F:→ windsor:有去的请透露主导的考委是谁 01/08 18:41
5F:推 jaremy: 想请问各位考试资格上有没有变更呢@@? 01/08 21:10
6F:推 danieljain:建议「司法院」派人出来反对一下,因为律师是卷宗厚度 02/02 00:34
7F:→ danieljain:制造者之一,在职权主义下的案件,法官没有乱判的权利 02/02 00:36
8F:→ danieljain:劣质律师太多,伤眼又伤身的人一定是法官而不是律师 02/02 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