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chliebedich (桐花五月雪)
看板Lawyer
标题Re: [律训] 请问可以这样吗?(已爬文)
时间Thu Nov 13 17:07:10 2008
※ 引述《nishioka777 (守护)》之铭言:
: 先前版友有问过律训一个月跟实习五个月的先後问题
: 前辈们在推文里的回答是没有先後,也就是说可以先去实习再上课
: 今天下午打去律师公会确认
: 小姐回答我要先上课才能实习
: 想请问前辈们是现在的规定变了吗?
: 还是真的没有先後,可能是小姐误会了?
: 谢谢!^^
我个人觉得去实习後再去上课效果会比较好,
实习期间的问题,可以在律训课程提出来问。
此外上五个月的班後,会觉得放一个月很舒服!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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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211.20.21.218
1F:推 weipo:原po是我爱你欸 哈哈:) 11/14 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