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kehunting (stehen im Regen)
看板Lawyer
标题Re: [闲聊] 请假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啊...
时间Mon Feb 18 20:55:02 2008
※ 引述《hyperion (吃经济学家的恐龙)》之铭言:
: ※ 引述《Innnn (Solong,Etude)》之铭言:
: : 然後法院就会来压诉讼代理人
: : 说什麽你有受特别委任,赶快决定要不要和解
: : 和解这等事最好是我说了算啦.....
: : 很讨厌这种不知丧亲之痛的法官
: 和解与否的决定权,应该在当事人,而不是在委任律师身上吧?
: 至少在上 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 的时候,课本上都是这
: 样说的。(啊?台湾不考也不教喔?)律师可以建议,但无权替
: 当事人作主。
: 万一律师屈服於法官的压力,自作主张决定和解,事後被当事人
: 告 malpractice 的话,不知道律师可否拿出法官的指令当挡箭牌?
hyperion大,这边要吐嘈你一下,
民事诉讼法70条规定受特别委任的代理人是可以代为和解的,
这倒和台湾有教什麽或没教什麽关系不大。
当然,不是说有受特别委任就要听法院的话和解,
不过本件和有没有考或教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距离比较远,
代理人与客户之间的关系、或是法院体谅甫丧亲有没有和解的心情,
可能比较是要讨论的对象。
: 不过,台湾嘛,有认为「律师伦理规范」是「低阶的法律问题」的
: 司法官,当然就会有强迫律师决定和解的法官大人罗。
这恐怕也和台湾或者哪一国没有关系,
不过与其说法官是大人还是人民是头家,不如说彼此的距离和感情远了一点。
--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28.200.178
1F:推 hyperion:谢谢指教。 02/19 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