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oyrc (IBT好难...><)
看板Lawyer
标题(新闻)律师监所会被告 大松绑
时间Thu Jan 24 14:10:28 2008
律师监所会被告 大松绑
〔记者项程镇/台北报导〕
维护被告防御权有重大进展!法务部检察司长江惠民昨天宣布,将取消
律师在监所内接见被告限制,未来监所将不再特别录音、录影,管理员
也不会待在一旁,「只能远远地监看」。
至於法院裁定禁见的被告,江惠民表示,仍将维持必要限制,但检察官
须有事实上根据,也须告知律师有关检方限制的理由,全案已呈报法务
部长施茂林,近期将正式核定发布。
另外,检方实施多年的求刑制度也将有重大变革,未来检方起诉未必要
具体求刑,将改到法院审理,检方到庭公诉论告时,才对被告具体求刑
,且公诉检察官应附上求刑的具体理由,同时应对被告有利或不利的证
据一并注意。
此外,检方缓起诉处分金的分配和运用将全面透明化,3月1日起,每半
年在各检察署网站上公布明细及查核监督结果,希望透过公开检视,提
升效率和公平性;上述政策在法务部年终记者会发布,施茂林期许检调
办案朝精致化方向努力,才能展现公义、减少争议,赢得民众信赖。
律师界及具有律师背景的立委李复甸等人,多次向法务部反映,希望放
宽监所对於律师接见被告的诸多限制,法务部研拟後,决定从善如流。
法务部官员指出,如日後不幸发生泄密、串证等情形,依律师法及律师
伦理规范,将律师移送惩戒,涉嫌泄密部分,也会依法侦办。
律师:保障人权 普世价值
〔记者孙友廉/台北报导〕
得知律师在监所接见被告的限制将松绑,律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理事长林永
发表示,基本上赞同,但仍强调今将参加律师、法务部的业务连系座谈会
,了解实际状况,26日全联会将召开常务理事会,全员讨论後才会正式发
表意见。
对於法务部此一措施,林永发认为应更进一步,全联会一直推动须修改有
关律师接见权、通信权的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以及遭羁押
禁见的被告,进行警讯、侦讯等,须法官裁定允许才可限制、监所才可录
音录影,只是法务部、警方以及监所单位仍有意见。
林永发表示,此保障人权措施也在联合国国际人权公约中明文规定,若能
实现,将能进一步提升我国诉讼制度水准,并与国际接轨。
(转录自宇法知识工程网)
--
倘若仅为了得到一时心理上.情绪上的平衡,
而践踏自己的尊严,
换来的,却是誓言承诺的破除.人生愿景的让步,
我相信,你将会为此懊悔一辈子...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61.230.29.117
1F:推 jw63111:最近才看完期刊的讨论,法务部就动作了~ 01/24 15:45
2F:→ ioyrc:我好奇的是,里面说以後不会录音或录影...但是我去北所 01/25 00:45
3F:→ ioyrc:接见当事人的时候,好像也没看过录音或录影设备ㄝ?还是 01/25 00:45
4F:→ ioyrc:说,录音录影设备很隐密,我没看到?!真是怪怪的.... 01/25 0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