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nnyboy (印尼男孩)
看板LawsuitSug
标题[谘询] 关於妨碍名誉侦查庭的问题(告诉人)
时间Sun Feb 16 11:12:15 2020
去年九月玩网路游戏遭人辱骂因此提告
昨天收到了桃园地检署的侦查庭传票
我人在高雄 案发地点及报案地点都在高雄
但对方在桃园,请问是否可以跟检察官提出移转管辖?
然後开庭的时间是星期四,我实在没有时间北上
是否可以打电话跟检察官表明我附上的截图证据已很充足,当时警察笔录也问很详细了
无其他想补充的,故想请假?
我印象中除了案件的被告之外,告诉人是可以不用到庭的对吧?
有请各位大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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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anedo: 要看被告的犯罪地在哪。不是你认为案发地才算。 02/18 09:04
2F:推 chinaeatshit: 可以请假 但告了人 侦查庭又不去厘清 不就等於承认 02/19 14:15
3F:→ chinaeatshit: 你告爽的吗 02/19 14:15
4F:→ chinaeatshit: 建议你到审理阶段後再考虑请假 02/19 14:15
5F:→ ppptofff: 告人还嫌麻烦 请诉讼代理人吧 05/10 2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