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reamma (卡布)
看板LawsuitSug
标题[谘询] 被告妨碍名誉收到分局通知书
时间Tue Jul 23 23:57:01 2019
事由:对方在fb留言串中提到我和朋友几年前合作开公司的事,文中很多不是事实(有多
年前对话纪录证明他的发文有错误故意误导)。对方也在脸书发表那一段不实的言论,并
且把文章随意发私密讯息给共同朋友。
我在自己的脸书上发文解释,最後有提到“有病要看医生而不是乱骂人”应该是这句话激
怒对方。
问题:我是否可以用散播不实言论之毁谤罪来反制对方,请求撒回告诉。(网路上找到说
在第一次警察侦讯时是可以撤销告诉!)我直接跟对方联络表明我的立场,让对方知难而
退。这样做有其他问题产生吗?
第一次被告不知如何处理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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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8.169.14.36 (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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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XboxScorpio: 你陈述事实的话根本不用担心,而且你那句话也是事实 07/26 09:07
2F:→ XboxScorpio: 有病就是要看医生,先进国家都是这样何来侮辱? 07/26 09:07
3F:→ creamma: XboxScorpio 真的有病要看医生那句没有问题。警察没要我 07/28 23:39
4F:→ creamma: 解释。 07/28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