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urywind (天使)
看板LawsuitSug
标题[谘询] 请问这样构成妨碍名誉罪吗?
时间Fri Nov 7 22:20:46 2014
小弟目前在网路上跟别人发生一起买卖纠纷
对方於网路上散播了下面这段文字
散播的地点为拍卖评价之留言:意见及回覆
『谎言挂嘴边!不想跟你多说!你是我见过最不入流的奥客!
算了!人贱自有天收!讲话请说实话!谎言大王』
我认为触犯了刑法第309条
不知道各位前辈的判定如何?
我有看过前面关於此罪的讨论串,但是我认为两者状况不同
因为拍卖是可以看到我的交易记录,对方如此说我
足以对我在社会上所保持之人格及地位达到减损其评价之程度
恳请各位指点小弟迷津
另外,想请问如果我提告的话,实务上赢的机会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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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4.46.230.247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awsuitSug/M.1415370048.A.EF8.html
1F:→ LLsolo: 事实上,本版提供的是谘询,判你输赢的是检察官和法官 11/08 12:43
2F:→ LLsolo: 不是版主也不是乡民,本版只能告诉你提告的程序流程而已 11/08 12:44
3F:→ LLsolo: 像这种字眼的判断还要包含当下的事实情况等等,这种心证 11/08 12:44
4F:→ LLsolo: 每个检察官的认定不一定相同。因此你如果要提告 11/08 12:45
5F:→ LLsolo: 就是整理好你的证据资料然後写好起诉状,送进地检署 11/08 12:45
6F:→ LLsolo: 然後跑相关的流程,以上。 11/08 12:45
7F:→ bbbing: 你先想办法通过"公然"这部分,像是Yahoo拍卖某次改版 11/09 10:01
8F:→ bbbing: 把所有帐号都改成Y1234567890这样,这样很难连结到本人 11/09 10:01
9F:推 chinaeatshit: 没有上下文对照 单这段去告绝对告不赢 11/10 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