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gworld (Solid)
看板LawsuitSug
标题[谘询] 常见网路讼棍提告案由或罪名?
时间Mon Sep 29 17:33:54 2014
如题
似乎最常见的是妨碍名誉、毁谤等
其他种类的大约是哪些?
就目前观察,於留言板上容易碰上的似乎是妨碍名誉、毁谤
谢谢
--
※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来自: 111.249.96.45
※ 文章网址: http://webptt.com/cn.aspx?n=bbs/LawsuitSug/M.1411983236.A.86E.html
1F:推 tetzucid: 诽谤 09/30 11:13
2F:→ babylina: 只有妨碍名誉罪章没有妨碍名誉罪 09/30 12:46
3F:→ lovebbcc: 伤害罪 你的言论对原告(颂X)的心灵造成伤害(快笑死了XD 09/30 22:17
4F:→ lovebbcc: 哪个天才教的XD 09/30 22:17
5F:推 LLsolo: 就像二楼说的 主要就是妨碍名誉罪章里面的公然侮辱和诽谤 09/30 23:06
6F:→ LLsolo: 当然有人也会告一些妨碍电脑使用......... 09/30 23:06
7F:→ LLsolo: 心灵造成伤害让我想到类似像是心灵镇暴之类的招式 09/30 23:06
8F:→ LLsolo: 心灵伤害告伤害罪我是还没有遇到过= = 09/30 23:07
9F:→ chinaeatshit: 补充一下 有些讼棍会用一些踩到边线的小事证 推上侦 10/01 09:12
10F:→ chinaeatshit: 察庭之後再去蒐你的文抓语病告加重诽谤 例如有些人 10/01 09:13
11F:→ chinaeatshit: 被告後会想到去之前的法律板问 问的时侯可能被推文 10/01 09:13
12F:→ chinaeatshit: 钓到 就带点情绪上来 最後那篇文章就变成补充事证了 10/01 09:14
13F:→ bgworld: 感谢各位分享 10/01 11:17
14F:→ bgworld: 原来还有这几种 10/01 11:18
15F:推 KerLae: 借文问,约聘书记官刻意误导他人自己是法官,有刑责吗 10/01 23:28
16F:推 kaibaseto: 妨害名誉这类算初阶的..... 10/01 23:37
17F:推 LLsolo: 是豆花K大耶,看你对误导的定义罗,类似的规定在刑法158条 10/04 15:23
18F:→ LLsolo: 刑法158条冒充公务员而行使其职权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10/04 15:23
19F:→ LLsolo: 、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 10/04 15:24
20F:→ LLsolo: 条件要建立在"冒充"+"行使职员,我想这太难了 10/04 15:25
(swattw 删除 LLsolo 的推文: 挑衅)
21F:推 swattw: 请K君自行以新文章发问,不要「借文问」。本串离题,锁定 10/04 1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