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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新闻] 通保法实施 吕秋远:网路骂人除罪化
时间Tue Aug 5 19:17:47 2014
通保法实施 吕秋远:网路骂人除罪化
新版《通讯保障及监察法》今年6月29日上路後,律师吕秋远今在脸书上发文质疑,指现
今在网路上骂人将不受妨害名誉罪的刑责规范,因为《通保法》第11条之1项明文规定,
只有最重本刑3年以上的罪,检察官才能调阅通联和IP位置,但因妨害名誉最重本刑仅2年
以下,因此不能申请调IP。
士林地检署一位不愿具名的检察官表示:「确实如此。」这位检座进一步说明,现在若收
到在网路上PO文诽谤他人的案子,仅能依发文内容和昵称等线索推敲嫌犯身分,且「即便
真的找到嫌犯,若对方不认罪,也很难举证,因为根本没办法调IP证实身分,非常麻烦。
」
因此诸如PTT乡民或脸书使用者,在网路上发言诋毁他人,因为检警难追查身分,吕秋远
才直言:「网路骂人因《通保法》修法後除罪化了、被害人请自求多福。」
但检方也强调,若有人在网路上扬言放炸弹、杀人等,威胁他人生命安全的状况,因涉及
恐吓等罪,虽最重本刑也是2年以下,但属於《通保法》第11条之3项规定的例外情况,因
此仍可以调阅通联。
另外,依《通保法》规定,能调阅通联的案子仅剩强盗、抢夺、诈欺、恐吓、掳人勒赎及
违反《人口贩运防制法》、《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惩治走私条例》、《毒品危害
防制条例》、《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最重本刑超过3年以上的案由。(吴佩如/台北报
导)
http://ppt.cc/gIIc
如果是在6/29之前涉嫌妨害名誉
被警方查IP
现在可以跟检察官主张
IP违法取证不具证据力
还是之前被查到的
就算你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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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bbbing:糟糕,有人要失去收入了 08/05 21:22
2F:推 spacealien:我不是讼棍,我想请教这个6/29前的案子还能调被告 08/05 23:32
3F:→ spacealien:资料吗? 08/05 23:32
4F:→ bbbing:底下的说明应该是"即使调了你也可以主张无效" 08/06 21:14
5F:推 Lailungsheng:我也想知道……我目前被告中 08/08 18:49
6F:推 Boter:WOW 6/29後就不能查了? 08/09 21:07
7F:推 sergiorossi:看不懂最後两句耶@@ 请问是开侦查庭之前都可以主张吗 08/10 01:02
8F:→ sergiorossi:不论推文时间被查IP的时间在6/29之前或之後? 08/10 01:03
9F:→ xenialin: 已经开侦查庭的也可以主张无效吗? 08/10 01:45
10F:→ sergiorossi:又如果已经在笔录中坦承推文为本人发出 就不能主张了? 08/10 0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