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fly (topos)
看板LawsuitSug
标题[谘询] 如何发文不被告
时间Wed Mar 19 01:29:17 2014
本鲁想分享一下最近跟婚纱业者周旋以至请消保官调解的过程
并比较一下跟在其他店家(不会写名称)消费的差别
想请问一下
我如果只是叙述事情的经过, 不写带情绪的形容词.
并不透露调解结果
这样就不会被告成吗?
PS. 由於他们说不接受任何影射, 所以我绝对会写出该公司全名
T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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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信站: 批踢踢实业坊(ptt.cc)
◆ From: 36.227.75.238
※ 编辑: Sfly 来自: 36.227.75.238 (03/19 01:48)
1F:推 MJdavid:你写全名他们就不会说你是指名道姓的指摘吗? 03/19 01:50
2F:→ Sfly:指谪的定义是? 事实算是吗? 03/19 01:58
3F:→ season002:我觉得像你文中所讲的写法,应该就不会被告成 03/19 02:01
4F:→ season002:叙述事实,不要出现过激的情绪用词 03/19 02:02
5F:→ MJdavid:所以情绪的形容词认定 个人的主观 不代表法官的主观 小心 03/19 02:05
6F:→ MJdavid:发文为妙 03/19 02:05
7F:推 pkokqk:有些人不就说了 告你不见得是真的要告你 03/19 04:23
8F:→ pkokqk:就是要和解金而已,所以一句无聊他都可以拿来告 03/19 04:24
9F:推 LLsolo:其实他们想要告你怎麽样都可以告 只是告不告得成的问题 03/19 21:56
10F:→ LLsolo:至於网路上的文章,本来就可以接受公评,只是要客观陈述 03/19 21:56
11F:→ LLsolo:只要成证明这些事情确实有发生过,他们要拿你们怎样也很困 03/19 21:56
12F:→ LLsolo:只要避免情绪性字眼,其实本来就可以上网针对事实进行评论 03/19 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