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fent (台中,我们夏天见。)
看板LawsuitSug
标题[心得] 论是否该提诬告的实益
时间Mon Mar 3 12:37:45 2014
讼棍不外乎就是一次告很多人,可能是相同事件一次告很多,或者针对很多事件分别告
很多人。针对怕被追诉的其中数人达成和解,就可以赚钱的心态。
先不管诬告是否成立,讼棍告的一群被告当中,固然分散於各地,但是被告的一群人
都提起诬告,就他自己要到处跑说明诬告的案情了。也就是他告越多,被其他人反提
诬告的机率越高,他也势必要花更多时间去解决自己本身的案件,目的都是为了降低
他的赚取这些利益的诱因。一点意见,给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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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220.40.163
1F:推 mithralin:1.诬告很难举证 2.你当被告的每个人的时间都很多吗 03/03 13:23
2F:→ tkdmaf:所以我曾经想过非公诉罪案件,只要不和解的话 03/03 14:07
3F:→ tkdmaf:如果判决「不起诉」或是「被告胜诉」 03/03 14:08
4F:→ tkdmaf:被告在判决前所有的费用,可提单据向原告求偿。 03/03 14:09
5F:→ tkdmaf:不晓得那些立委有没有意愿通过 03/03 14:09
6F:→ tkdmaf:这样一来如果有人乱告告不成,就要自负损失。 03/03 14:10
7F:推 PttJoke:同意楼上,不起诉应该自负法律程序费用 03/04 23:26
8F:推 LLsolo:一楼的第2点就是主要问题了 不是每个人都有时间 03/07 21:10
9F:→ defent:我以为我写的算清楚,=_= 03/07 22:26
10F:推 Jasy:刑事侦查阶段告诉人与被告同样都要出庭 这是最大的麻烦点 03/13 01:56
11F:→ Jasy:且以告人为业者自身时间不少 诬告成立机会低 降低诱因有限 03/13 01:59
12F:→ Jasy:这票人绝对也知道诬告成罪机会不高 不可能跟你和解 03/13 02:04
13F:→ Jasy:除非真的诬告罪起诉了 那就换对方跑法院 你不必跑了 03/13 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