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wy0317 (还能浪费多少结果)
看板Law_Baseball
标题Re: [建议] 关於OB赛
时间Mon May 24 01:41:29 2004
※ 引述《yihuai (六只狗加两只妞)》之铭言:
: 我觉得光在这里说要打赢要打赢一点气势都没有
: 不如给自己个条件吧
: 如果没赢的话就全队连续一个礼拜早上七点去跑环山道
: 没上场没来的也是 大家连坐处分
: 这才是法律系棒应该求胜的决心
: 谁敢反对就试看看!!!
冒着对学长大不讳
我要反对
首先我觉得这样对全队课予很大的负担
每个人除了球队 多多少少都还有自己的事情
这样做会让大家突然要做很大的变动
而且跑环山道连续一个礼拜是否过重?
再者
想要展现"自己"的决心 设定条件让"自己"跑
我当然没理由反对
但要加负担给别人 也该问问别人同不同意吧
学长你这次近似威胁命令的语气 让人觉得十分不被尊重
连我们固定练球时间 礼拜二,六 都是问出来的
而且学长你以前有意见也会用提议讨论的方式进行......
我不懂为什麽这次要用这样的口吻......
如果我说直一点
学长不如把比赛後可能跑的五次环山道在OB赛前拿来跑
这样可能对学长比赛的体能跟球速还比较有助益
说真的 如果不是因为我是队长 觉得有出来讲话的责任
我根本不敢反对.....
但这样的条件 或说处罚 有什麽意义呢?
求胜的决心 不应该展现在事後的严厉处罚上吧.......
总之
我反对以球队的名义命令大家接受这个条件
就算球队半数以上通过我也反对
处罚过重 而且没有意义 不符合比例原则
而且没有人能说服我前 我会坚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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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hands
Battle stations!!
"just like other commanders,
I'm waiting for the da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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