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ewsggl (半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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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古] 1051/郑冠宇师/民法物权/期中考
时间Sat Jan 14 22:00:53 2017
一、甲嗜赌如命,经常购买乐透彩券,某日甲发生车祸,流血中隐显有数字浮现,甲悟得天机,决定孤注一掷,遂向乙借贷500万元为购买彩券资本,甲乙双方书面约定,6个月後应清偿债务,甲并交付其房地契约与乙以为担保,届期不清偿债务者,该房地契归乙所有。开奖後甲依然杠龟,6个月後,甲乙间之法律关系应为如何?(20%)
二、甲欠乙赌债200万元无法偿还,遂与乙签订借贷契约,约定届期2年,月息1万元,此外,甲母丙不堪其扰,亦以其名下房屋设定抵押权以供担保。期限届至,甲仍无法清偿债务,乙遂将该债权让与丁,由丁实行抵押权,是否有理?(20%)
三、甲乙其屋及土地为乙设定抵押权,以担保其对乙之债务,抵押权之效力是否及於下述之情形:(40%)
(一)甲与乙约定借贷之利息为周年之百分之二十五?
(二)抵押权设定後,甲在屋旁增建一车库,花费40万元?
(三)抵押权设定後,甲将其後院之土地租予丙种植水梨,土地遭扣押後,与果树分离之水梨?
(四)抵押权设定後,甲成年之子丙在房屋上又增建一层?
四、甲乙丙3人共有土地一笔,应有部分各三分之一,甲将其应有部分为A设定抵押权担保300万元借贷,其後乙请求法院裁判分割该土地,法院判决甲乙丙三人各自单独分得依法院所划分之土地,但乙须补偿甲200万元,甲事後无法清偿A之债务,A实行抵押权拍卖该地得款400万元,法院应如何分配该债权?(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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