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JungHsuanChu (待关郎作曲)
看板LawService
标题[考古] 1032/吴志光师/宪法/期中考
时间Wed Apr 22 18:27:52 2015
103学年度第2学期宪法期中考试题
注意事项:可参考任何资料,答题时请注明题号,考试时间10:10至12:00
一、复选题(每一小题4分,至少有两个以上的正确答案)共12分
1. A为在台湾工作的日本人,下列哪些基本权利,A得享有与台湾人一样程度之保障?(a)
宗教自由(b)工作权(c)人身自由(d)应考试权(e)讲学自由
2. 下列何种人身自由之限制,依大法官解释之精神,可以毋须由法官事先决定之?(a)精
神病患之强制治疗(b)外国人强制出境前之收容(c)民事债务人之管收(d)警察实施临检之
行为(e)刑事被告之羁押
3. 甲因涉及刑事案件而依法限制出境,则下列何项叙述正确?(a)甲之限制出境应由法官
决定之(b)甲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但迁徙自由并未受到限制(c)此种限制应有法律保留原
则之适用(d)甲可以向法院声请提审(e)甲之限制出境毋须适用法官保留原则
二、单选题(每一小题4分)
4. 下列何者无区域性之人权保障公约?
(a)欧洲(b)美洲(c)非洲(d)亚洲
5. 下列何者非大学自治所保障之范围?
(a)大学教师研究题材之选择(b)大学教师课程内容之讲授(c)招收学生之人数(d)学生入学
资格的设定
三、申论题
1. 优生保健法第9条第1项如下:「妇女经诊断或证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愿,施
行人工流产: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碍优生之遗传性、传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二、本
人或其配偶之四亲等以内之血亲患有碍优生之遗传性疾病者。三、有医学上理由,足以认
定怀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险或危害身体或精神健康者。四、有医学上理由,足以认定胎
儿有畸形发育之虞者。五、因被强制性交、诱奸或依不法不得结婚者相奸而受孕者。六、
因怀孕或生产,将影响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请论述此一条文是否就未出生胎儿生
命权与孕妇相关基本权利冲突,已落实了「最受保护衡平原则」?(30分)
2. 现行司法实务在侵权行为之案件中,有容许胜诉之原告以被告名义刊登非被告自愿所
为之道歉启事,此举是否不符合比例原则地侵害被告消极之言论自由?
3. 司法院释字588号解释指出刑事被告与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毕竟有其本质上之
差异,是其必须践行之司法程序或其他正当法律程序,自非均须同一不可。依大法官相关
解释之精神,请详述非刑事被告与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有何本质上之差异?故大法
官认为非刑事被告之人身自由限制,并非一定要履行宪法第8条第1项及第2项所规定之「
法定程序」?(25分)
※ 编辑: JungHsuanChu (223.136.121.100), 04/22/2015 18:39:14
1F:推 holybreeze: 志光的题目好幸福喔~~~ 04/24 19:43
2F:→ JungHsuanChu: 幸福到地震 04/24 19:55
3F:推 holybreeze: 真正要论述的地方不多,大部分都是可以直接写出答案+ 04/25 17:34
4F:→ holybreeze: 说明 04/25 17:34
5F:→ holybreeze: ^_^ 04/25 17:35
6F:→ JungHsuanChu: 写出答案之後也是要论述为何是这个答案啊,你被地震 04/26 13:03
7F:→ JungHsuanChu: 震坏了喔? 04/26 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