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cratchCard (瓜瓜刮刮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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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古] 991 杨子慧师 宪法 期末考
时间Thu Jan 13 12:23:03 2011
考试时间:110分钟
一、请以我国限制、学说及大法官释宪实务为依据,举例说明你(你)於本学期
课程中学习的宪法学重要内容。(50分)
注意:本题答题内容不得与第二题题目及答题内容重复,否则以零分计算。
二、请析论下列大法官解释:(50分)
(一)大法官释字第499号解释理由书:
「宪法条文中具有本质之重要性而为规范秩序存立之基础者,如听任修改条文予
以变更,则宪法上整体规范秩序将形同破毁,此等修改之条文则失其应有之正当
性。我国宪法虽未明定不可变更之条款,然宪法条文中,诸如:第一条所树立之
民主共和国原则、第二条国民主权原则、第二章保障人民权利、以及有关权力分
立与制衡之原则,具有本质之重要性,亦为宪法基本原则之所在。基於前述规定
所形成之自由民主宪政秩序,乃现行宪法赖以存立之基础,凡宪法设置之机关均
有遵守之义务。」
(二)大法官释字第443号解释理由书:
「宪法所定人民之自由及权利范围甚广,凡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
,均受保障。惟并非一切自由及权利均无分轩轾受宪法毫无差别之保障:
关於人民身体之自由,宪法第八条规定即较为详尽,其中内容属於宪法保
留之事项者,纵令立法机关,亦不得制定法律加以限制(参照本院释字第
三九二号解释理由书),而宪法第七条、第九条至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
及第二十二条之各种自由及权利,则於符合宪法第二十三条之条件下,得
以法律限制之。至何种事项应以法律直接规范或得委由命令予以规定,与
所谓规范密度有关,应视规范对象、内容或法益本身及其所受限制之轻重
而容许合理之差异:诸如剥夺人民生命或限制人民身体自由者,必须遵守
罪刑法定主义,以制定法律之方式为之;涉及人民其他自由权利之限制者
,亦应由法律加以规定,如以法律授权主管机关发布命令为补充规定时,
其授权应符合具体明确之原则;若仅属与执行法律之细节性、技术性次要
事项,则得由主管机关发布命令为必要之规范,虽因而对人民产生不便或
轻微影响,尚非宪法所不许。又关於给付行政措施,其受法律规范之密度
,自较限制人民权益者宽松,倘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项者,应有法律或
法律授权之命令为依据之必要,乃属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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