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queezeMe (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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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古] 95上 张文郁师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
时间Sat Jan 10 17:44:37 2009
95上期末
一.
1.甲主张乙向甲之妻丙借款一百万元不还,乃以丙之名义为原告至法院起诉乙应返还欠款
於丙,问:法院应如何处理该诉?
同前事实,若甲自为原告,要求乙应还钱给甲自己,法院又应如何处理该诉?
同前事实,若甲自为原告,要求乙应还钱给丙,法院又应如何处理该诉?
2.若九二一地震受灾户”新庄博士的家”组成自救委员会,并以自救委员会之名义为原告
,推派受害人中甲和乙两人为代表人,至板桥地院控告住台北市中山区之建商丙,要求
债务不履行之损害赔偿二十亿元,问:板桥地院应如何处理该诉?
二.
1.甲向乙借款二百万元届期不还,并积欠乙房租五十万元,乙屡次催讨,甲乃签发面额二
百五十万元之本票一纸给乙,但本票届期甲仍不付款,以乃向法院声请准许本票强制执
行之裁定,法院做出裁定後,以又向管辖法院诉请甲应返还借款二百万元及房租五十万
元之给付诉讼,问:以提起之诉讼为何种诉之合并?乙之诉是否合法?
2.若法院审理之後,认为乙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故判决借款部分乙败诉,但就租金部
分判甲败诉,问:判决确定後,甲又以乙为被告,提起确认其与乙之租赁关系不存在之
诉,问:此确认之诉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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