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queezeMe (暖)
看板LawService
标题[考古] 96上 张文郁师 民事诉讼法期末考
时间Sat Jan 10 00:40:30 2009
一.
(1)甲因生意经营不善,负债累累,遭债权人乙向法院声请宣告破产确定,法院并选任丙为
甲之破产管理人.甲之另一债权人丁为索回甲破产前积欠丁之货款,乃向法院提请请求
甲(为被告)应返还货款之诉.问:法院应如何处理丁之诉?
(2)住台北之甲 乙夫妇感情不错,但妻乙常遭住基隆之婆婆丙虐待,某日乙又受丙言词辱
骂,乙痛下决心欲与甲离婚,因此以丙为被告,向基隆地院诉请判决离婚.问:基隆地
院应如何处理乙之诉讼?
(3)甲将其位於台北之房屋以月租贰万元之代价租给住高雄之乙女.乙即和其男友(住台中)
丙同居於该处,因乙连续三个月未付房租,甲催讨未果,发现乙并无工作,皆由丙供养
,乃向台北地院诉请乙 丙应连带给付积欠之房租,问:甲之诉讼是否合法?
二.
(1)甲主张乙无权占有有其土地建屋,乃向管辖法院诉请乙应拆除房屋交还土地并赔偿损害
甲,两造就本案为言词辩论後,甲具状就损害赔偿部分撤回起诉,惟乙不同意,法院於
辩论终结後,亦仅就拆屋还地部分判甲胜诉,损害金部分未予以判决,甲於收受判决正
本三十天後,就损害赔偿部分另行起诉,问:甲就损害赔偿部分之起诉是否合法?
(2)原告甲依据买卖关系,诉请乙办理房屋所有权移转登记,诉讼系属中,乙又将该房屋出
卖与丙,并为移转登记,稍後甲获得胜诉判决确定,问:该确定判决之既判力是否及於
丙?
(3)甲向乙借款一百万元,约定利息为年息三分,甲因经商失败,分文未还,乙乃向法院诉
请甲应返还借款并支付三分之利息,甲於言词辩论时,当场答应愿依乙之请求如数返还
,问:法院应如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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