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queezeMe (Just Do 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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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古] 95上 杨子慧师 宪法问题研究(一)
时间Wed Jan 16 14:28:18 2008
注意:
1.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
2.把握答题时间,不必抄题,作答时请於答案指依照题目顺序提纲挈领、分点叙述之。
一.
近月来因国务机要费案开庭审理引起社会关注及诸多宪法问题之探讨,由其於报章媒体
之报导分析中无不处处充斥着似是而非的宪法学理之陈述,例如有谓:法院以口头裁定
,本案并未让法官形成违宪之合法确信,所以没有停止审判、声请释宪之必要。此一裁
定是否有当?..在当事人已经针对本案之先决问题提出违宪疑虑时,基於”宪法保障当
事人应受合於宪法之公正审判”(诉讼权)角度,法院有说理义务,应透过书面裁定,阐
明自己对於矽徵宪法规范意含之见解。这是宪法赋予法院的论证义务,不是可以选择要
不要做的权利,这充分展露出法院傲慢的本位主义”
(资料来源:中时电子报95年12月25日)
前开加画底线部分之陈述,更是充分呈现论者全然错误地认识及理解宪法保障人民司法
救济请求权利之本质及意涵。请以司法院大法官相关重要释字为论据,阐明诉讼权之意
义、以及应如何具体实现诉讼权保障之内涵。(50分)
(引号部分为老师画底线之部分)
二.
某甲原担任财政部法规会执行秘书,离职後即应A银行之聘,担任A银行新庄分行之法务
室经理,负责催收业务。试回答下列问题:
(一)某甲任职A银行时,所签订之雇用契约中有两项特殊约定:
1.依据本公司工作规则本公司员工不得於工作时间谈论政治,或参予任何政治活动。
2.本公司员工男性满60岁女性满56岁需办理强制退休。
试问前开契约中之两样约定是否合法?合宪?(25分)
(二)甲於A公司服务满一年後,经人检举违反公务员服务法,遭检察官起诉,认为财政部
乃银行业主关机关且甲原担任法规会执行秘书,属於与其职务有直接相关之营利事
业经理人,检察官以求刑六个月缓起诉两年之处分结案。
如果你是甲之委托律师,应如何为其主张向司法院大法官声请释宪。(25分)
参考法条
公务员服务法
第14条之1:公务员於其离职三年内,不得担任与其离职前五年内之职务直接相关之营利
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之股东或顾问。
第22条之1(订有罚则):离职公务员违反本法第14条之1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
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下罚金。犯前项之罪者,所得之利益没收之。
如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时,追徵其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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