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tyuiop (甘礼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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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考古] 九十五学年度上学期损失补偿法
时间Sat Jan 20 23:17:42 2007
一.行政上的损失补偿要求对损害达至特别牺牲的程度,何谓特别牺牲的程度 ?
判断基准为何?
二.宪法上所保护的财产权为何 ? 其有何制度上的功能 ?
三.扩张的公用徵收与古典的公用徵收有何不同 ? 试说明其概念
四.解释名词
(1)第三人补偿
(2)离职者补偿
(3)行政上的损失补偿
(4)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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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就像老二一样,紧握才会变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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